摘要:
一、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及流程
仓单质押融资原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物流企业(货物监管方)的仓库,并以货物监管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在实践中,融资的流程及模式多样化,从现货质押延伸到未来提货权质押,从核心企业融资延伸到整个供应链上企业的融资。银行提供的授信品种有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形式。涉及买方、卖方、银行、物流企业的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流程如图2所示。
铜、铝、钢材等大宗金属原材料贸易,因其货值大、毛利率低,贸易商通常采取加大采购批量、加快资金周转的方式赚取利润。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所需资金量小,成本低,故贸易商在融资规模受限或自身规模较小时,通过货物质押方式获取银行承兑汇票融资。这种方式在金属材料贸易中非常普遍,最初是货物质押给银行,银行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或贷款,这种模式下卖方若为制造商,称之为“厂商银”模式;若卖方为贸易商,称之为“商商银”模式,后来发展为资金实力雄厚的大贸易商对中小贸易商提供融资,即为托盘。目前...
一、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及流程
仓单质押融资原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物流企业(货物监管方)的仓库,并以货物监管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在实践中,融资的流程及模式多样化,从现货质押延伸到未来提货权质押,从核心企业融资延伸到整个供应链上企业的融资。银行提供的授信品种有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形式。涉及买方、卖方、银行、物流企业的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流程如图2所示。
铜、铝、钢材等大宗金属原材料贸易,因其货值大、毛利率低,贸易商通常采取加大采购批量、加快资金周转的方式赚取利润。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所需资金量小,成本低,故贸易商在融资规模受限或自身规模较小时,通过货物质押方式获取银行承兑汇票融资。这种方式在金属材料贸易中非常普遍,最初是货物质押给银行,银行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或贷款,这种模式下卖方若为制造商,称之为“厂商银”模式;若卖方为贸易商,称之为“商商银”模式,后来发展为资金实力雄厚的大贸易商对中小贸易商提供融资,即为托盘。目前有观点认为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中的重复质押导致银行或托盘方损失惨重。

二、物流企业重复质押的风险分析
1.风险事项识别
作为货物监管方,物流企业在仓单质押融资中负责货物验收、出具用于质押的仓单、依据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方的解押通知及仓单持有人交付的仓单办理货物出库,其目标为保证质押实物资产的安全,出质仓单记载的信息与货物保持唯一对应。作为货物监管方,物流企业除了收取传统的仓储费、货物出入库费用外,还可以拿到监管货物价值至少0.1%的监管费用,成本的增加则可忽略不计。这一业务是物流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下三种事项发生时,物流企业需承担赔偿责任: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监管货物毁损、灭失风险;因货权人欺诈,仓库对监管货物无法逐一验证,出具仓单与实际货物不符;对同一批货物重复出具仓单,仓单与货物的唯一对应关系遭破坏,部分仓单持有人无法提取货物。前两项事件在传统仓储物流业务中即存在,第三项事件则是伴随仓单融资质押业务出现的风险。
2.风险评估
(1)监管货物毁损、灭失风险。因大宗金属原材料质量性能稳定,非自然灾害情况下,储存过程中损耗少,损耗风险小;大宗金属原材料密度大,数量多,移动往往需要借助专业机械完成,被盗窃的风险较小。
(2)货权人欺诈风险。非密闭包装的货物入库时严格检验、严格移位和出库手续即可防范一般风险;密闭包装货物无法逐一验证真实性,若货主欺诈,则带来风险,但通过货权人资信调查、合同约定以包装完整替代货物实物验证等措施可规避风险。此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同样不大。
(3)重复出具仓单风险。重复质押的目的在于融资,若质押融资人(出质人)交足保证金或归还贷款,质押权人(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方)会通知监管方解押,其向物流企业交单提货的可能性很小;若质押融资人严重亏损,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融资款,质押权人一定会向监管方提取货物。即使整体经济情况向上,若仓单持有人出现道德问题,也有可能提交仓单要求提货,这时仓库亦面临赔偿风险。总之重复出具仓单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高。
3.风险应对及控制活动
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若回避重复出具仓单的风险,只能放弃该业务,从企业发展角度看,显然不可取。从成本效益原则分析,因其风险发生后对企业的影响大,故不能采取承受的措施,而需通过控制活动降低重复出具仓单的风险。
控制活动包括批准、授权、验证、经营业绩评价等一系列活动。在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中,至少包括以下控制活动:
(1)货物验收。应由货主与仓库对货物当面验收,确保货物实物与仓单描述一致,防止货主欺诈。
(2)仓单出质环节的批准、授权、验证。一是货主当场对仓单做质押背书,二是仓库方面要对出质流程进行复核,不能由一人完成出质流程。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多为电子化管理,仓单唯一顺序编号,其信息系统具备采集库容总量、实物库存总量、货物进出库记录以及出质仓单信息等基本信息的功能,日终及月底信息的逻辑性测试和合理性测试很容易发现重复出质的行为。
(3)货物保管过程中的控制活动。未解押货物的移动(移位、移库)应征得质押权人的许可,移位货物需在仓单上进行记录,移库货物应收回旧仓单,出具新仓单。
(4)经营业绩评价。绩效导向的影响不可低估。仓单质押业务是物流企业高附加值业务,利润率很高,在普遍追求业绩快速提升的环境里,较易出现为追求业绩弄虚作假的行为。
4.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包括内部的沟通,各层级之间上下、平行的信息沟通,也包括与外部相关人的沟通,如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股东。内部有效的信息沟通能够使高层管理者做出风险管理决策,使全体员工承担起企业风险管理的责任,与外部相关人的沟通同样能够帮助高层管理者识别风险,做出风险应对策略。
5.持续评估
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目标实现的事项会发生变化。例如,钢贸融资从最初的厂商银模式发展为商商银模式,从业贸易商数量的增多,全球及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等,都要求对这一融资方式进行重新评估。

三、降低重复质押风险的建议
1.高层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重复质押带来的风险,并把风险控制落实在企业管理中。
2.采取有效的控制活动杜绝重复质押行为的发生。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仓单记录标准化:仓单内容格式统一、连续编号,仓单信息化管理;质押的仓单需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定期检查仓单质押信息,出质仓单总量、实物库存总量是否合理;建立信息系统控制活动。
3.建立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重复质押行为需有严厉的处罚措施,若对企业造成损失及涉及经济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要定期对重复质押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检查风险应对措施和控制活动是否需要调整。
5.外部监督的完善。我国实行不动产质押登记制度,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对相关利益人提供质押信息查询服务,对质押权人利益提供了保障。若质押信息公示,公众可以监督,能避免物流企业私自将他人货物质押的现象。■
责任编辑 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