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企业从事研发活动过程中,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该通知还明确了其他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范围的企业研发费用,包括: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其他相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企业研发部分费用可税前加计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企业从事研发活动过程中,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该通知还明确了其他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范围的企业研发费用,包括: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其他相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部分国家储备商品将获税收优惠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0月联合发布《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此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4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据了解,《通知》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通知》,今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2013年度内抵扣不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两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推进快递为制造业发展服务
国家邮政局与工信部10月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快递服务制造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在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制造业规模化发展、制造业定制化生产、经济活跃区域的制造业集群、中小制造企业、制造业国际化等6个重点领域推进快递服务制造业的发展。《意见》提出,将支持电子信息、通信、医疗保健、精密仪器、航空、汽车等技术密集型制造业通过服务外包优化生产流程,整合高价值、小批量、多批次的递送需求,依托航空快递、限时快递等开展精益制造和准时制造;鼓励快递企业与大型制造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大型制造企业依托快递网络开展综合集成制造和分销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完善大客户管理机制,开发“一站式”整合服务和电子运单、简易组装等定制服务,探索承接维修中心、呼叫中心等售后环节。《意见》还提出,支持纺织服装、鞋帽、工艺品等制造企业探索网络直销等发展模式,依托快递网络提供试穿、退换货、产品功能展示等特色服务;鼓励快递企业提供样品、设计图样等限时寄递,开发名址数据库、仓储优化、提单管理等增值服务,提供从厂商到最终用户的产品递送方案。
▶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产业化专项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表示,为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和TD—LTE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8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其中包括移动智能终端新型应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面向移动互联网的可穿戴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移动智能终端开发及产业化环境建设、高速宽带无线接入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高速宽带无线接入技术研发及创新应用示范、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于TD—LTE的行业创新应用示范。考虑到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特点,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多家单位、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同一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3个;鼓励互联网领域骨干企业整合多个方向报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