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缓解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亟须监管创新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曾刚认为,面对日益强化的监管要求,除银行通过自身调整和转型进行积极应对外,监管方面的创新也是重要的途径,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探索资本工具创新。2012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包含减记条款的资本工具和包含转股条款的资本工具等两类创新产品。通过在合同中自主设定减记或转股条款,这些工具在特定的触发事件下可自动减记或转股,以此来吸收银行的风险损失,由此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了资本的属性和功能。相比较而言,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易于理解且实施起来相对容易。而减记和转股型一级资本工具的实施路径则一直不太清晰,优先股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为其提供了一个可供讨论的选择方案。第二,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围。2012年5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截至目前已有6家机构发行了228亿资产支持证券。从运行情况看,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投资者范围方面,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仍在银行间市场开展,投资机构以银行为主,相关信用风险仍在银行体系内流转,未能真正发挥风险分散的功能;二是基础资产...
▶缓解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亟须监管创新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曾刚认为,面对日益强化的监管要求,除银行通过自身调整和转型进行积极应对外,监管方面的创新也是重要的途径,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探索资本工具创新。2012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包含减记条款的资本工具和包含转股条款的资本工具等两类创新产品。通过在合同中自主设定减记或转股条款,这些工具在特定的触发事件下可自动减记或转股,以此来吸收银行的风险损失,由此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了资本的属性和功能。相比较而言,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易于理解且实施起来相对容易。而减记和转股型一级资本工具的实施路径则一直不太清晰,优先股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为其提供了一个可供讨论的选择方案。第二,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围。2012年5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截至目前已有6家机构发行了228亿资产支持证券。从运行情况看,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投资者范围方面,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仍在银行间市场开展,投资机构以银行为主,相关信用风险仍在银行体系内流转,未能真正发挥风险分散的功能;二是基础资产仍存在较为严格的限制,导致市场供给相对不足;三是交易结构相对复杂,成本较高,影响了市场主体参与相关业务的积极性;四是登记托管方面存在分割,监管协调方面的问题制约了市场的有效运行。上述制约因素以及相对缓慢的试点进程,导致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远不能满足银行业的庞大需求,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的扩大和常态化已迫在眉睫。
▶新一轮财税改革应采取“四位一体”思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魏加宁认为,随着当前营改增的推进,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将大幅减少,在地方政府债务已经不堪重负的情况下,势必将严重影响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和基层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想方设法尽快增加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健全地方税制体系。但从地方财源的角度来看,仅仅进行财税体制改革还不够,还必须改革现有的转移支付制度,以便使地方政府能够公平、透明地得到来自上级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以及来自其他地方政府的横向转移支付,尤其是要让地方政府能够更多地获得拥有更大自主决策权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然而,即使是解决了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和转移支付收入问题,地方财政仍然有可能入不敷出,再加上推进城市化需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因而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举债融资。为此,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全面推开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也势在必行。除了发行地方债等直接融资手段之外,还必须考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因此,如何强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自我约束机制也必须加以统筹考虑。由此可见,从地方财源的角度来看,财税改革必须统筹规划四个方面,实行“地方税制健全化、转移支付透明化、地方发债市场化、地方平台规范化”这种“小四位一体”的财税配套改革措施。但仅有这四项改革措施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还必须实行“压缩政府层级、调整行政区划、划分政府事权、健全财税体制”这种“大四位一体”改革,否则的话,我们的财税改革将有可能顾此失彼、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