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健全“三个机制”,加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组织领导
1.健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领导机制
为加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清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研究所组建了以所长为组长,党委书记、综合副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领导为组员的应收款项专项清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财务处,综合副所长为办公室主任,财务处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应收款项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的组建有效整合了所属单位的力量,形成了各级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健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工作机制
研究所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同时注重部门协作,着力构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联动工作机制。坚持“谁经办、谁催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调度制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借款经办人及时催收款项。业务处室及时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催要发票、报销借款;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各自归口管理的集资款、代垫款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索要发票及时报销;财务处负责每月初向借款经办人发送截止上月底的累计欠款明细信息,包括借款的时间、事由、金额和对方单位等,督促借款经办人尽快索要发票催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认定...
(一)健全“三个机制”,加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组织领导
1.健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领导机制
为加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清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研究所组建了以所长为组长,党委书记、综合副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领导为组员的应收款项专项清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财务处,综合副所长为办公室主任,财务处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应收款项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的组建有效整合了所属单位的力量,形成了各级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健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工作机制
研究所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同时注重部门协作,着力构建应收款项专项清理联动工作机制。坚持“谁经办、谁催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调度制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借款经办人及时催收款项。业务处室及时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催要发票、报销借款;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各自归口管理的集资款、代垫款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索要发票及时报销;财务处负责每月初向借款经办人发送截止上月底的累计欠款明细信息,包括借款的时间、事由、金额和对方单位等,督促借款经办人尽快索要发票催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认定相关欠款的责任、对欠款责任人的初查与处理。
同时,研究所定期召开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专门会议,通报应收款项专项清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调整措施方法,制订下一阶段清理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方案,确保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有序、稳健和全面推进。自2012年年初开展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以来,研究所召开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研讨例会、小规模协调会多次,集中力量谋划策略,有效解决了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尤其是年限长的非常态应收款项。
3.健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责任机制
研究所逐笔梳理了截至2011年年底的应收款项信息,核实了每笔应收款项的形成时间、形成原因和追款责任人等信息。在明晰应收款项各项信息的基础上,研究所拟定了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实施路径和清理列表,提请应收款项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下发给各业务处室,并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例会上予以宣贯,明确职责。此外,研究所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中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注重贯彻落实奖惩并重原则的应用,对于清理成效较好的处室和个人予以奖励(尤其是非常态应收款项),而对于清理成效较差的处室和个人则适当降低年度绩效。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应收款项日常管理的工作体系
1.严格借款报销手续,实现业务借款与财务报销挂钩
研究所以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组织修订了借款报销管理办法、销售与收款管理办法,严格了借款报销手续,明确了应收款项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借款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项借款须自借款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不得挪用、私存。自借款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在研型号(项目)、预研、基本建设、技措技改项目单人借款累计达到十笔或其他经费项目单人借款累计达到五笔的,财务处有权停止该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2.构建风险管控体系,贯彻经办人负责到底的借款制度
研究所逐步构建起应收款项风险管控体系,形成应收款项日常管控的长效机制。研究所坚持所内月度对账和催收制度,月初向各处室借款经办人发放催款通知单。对于无法及时报销的款项,借款经办人将具体原因反馈财务处备案。借款经办人工作发生内、外部变动时,只有将其经手的款项正式移交给接交人,并由接交人在借款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此外,研究所逐步健全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奖惩激励机制,试行“按季兑现、年终清算”的考核办法。
(三)依托信息系统,提升应收款项日常管理的过程监控
近年来,研究所持续加强财务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网上报销系统二次开发和财经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财务信息化系统提升应收款项日常管理的过程监控。首先,在网上报销系统中设定每个借款经办人的借款笔数上限,若借款笔数达到该经办人的借款笔数上限,网上报销系统自动予以提醒并拒绝再次借款申请。其次,在网上报销系统中开发了未还借款提醒消息窗口。若某笔借款期限超过10天,当借款经办人再次进入网上报销系统时,系统自动予以提醒未还借款信息,包括借款时间、借款事由、借款天数、借款金额、已还金额、未还金额等。同时,研究所在财经智能管控系统中开发了应收款项回收率模块,实时动态展示每个型号项目的应收款项回收情况,实现了同一时期不同型号项目、不同时期同一型号项目应收款项回收率的比较评价。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理念意识
为提高所内单位参与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理念意识、充分发挥业务处室在应收款项专项清理中的主体作用,研究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贯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良好氛围。一是组织业务处室认真、系统学习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促使业务处室认识到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业务处室参与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充分利用《航天长征报》、研究所综合管理平台的信息报送模块、内部刊物《领航》在研究所内外宣传应收款项专项清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清理成效、优秀经验和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 李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