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人的中国梦不仅充分寄予了对会计事业的美好理想和追求,而且也是为会计事业竭尽心力的动力源泉。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公民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从而使得会计人的希冀与现实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会计人在服务好市场经济的同时,不仅要为自身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发展而努力,而且还要为争取独立、客观和公平的工作环境而奋斗。这些努力和奋斗越是艰辛和漫长,梦想就越是强烈。为此,笔者谈一谈自己作为会计人的三大中国梦。
梦之一:请给予会计人应有的独立性
会计行业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受任何干扰,实事求是地编制会计报表,保持会计应有的独立性。笔者认为,目前,会计行业强调独立性仅是行业自身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自律行为,多年来的事实已充分证明,会计行业单方面要求和强调独立性收效甚微,会计独立性不是也不能仅是会计行业单方面考虑和强调的问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的会计信息关系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自然要考虑会计信息对自己可能产生的利弊得失,当会计信息影响到自身利益时,只要风险不是很大,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就很可能会要求会计人员...
会计人的中国梦不仅充分寄予了对会计事业的美好理想和追求,而且也是为会计事业竭尽心力的动力源泉。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公民的诚信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从而使得会计人的希冀与现实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会计人在服务好市场经济的同时,不仅要为自身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发展而努力,而且还要为争取独立、客观和公平的工作环境而奋斗。这些努力和奋斗越是艰辛和漫长,梦想就越是强烈。为此,笔者谈一谈自己作为会计人的三大中国梦。
梦之一:请给予会计人应有的独立性
会计行业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受任何干扰,实事求是地编制会计报表,保持会计应有的独立性。笔者认为,目前,会计行业强调独立性仅是行业自身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自律行为,多年来的事实已充分证明,会计行业单方面要求和强调独立性收效甚微,会计独立性不是也不能仅是会计行业单方面考虑和强调的问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的会计信息关系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自然要考虑会计信息对自己可能产生的利弊得失,当会计信息影响到自身利益时,只要风险不是很大,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就很可能会要求会计人员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篡改甚至编制虚假会计信息;而由于会计人员仅是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的雇佣对象,在很多方面都受制于雇主。由此可见,会计独立性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整个社会同心协力、共同努力。
梦之二:让国人知道不是会计要做假账
多年以来,社会总是将企业出现的假账归咎于会计人员,认为会计是制造假账的罪魁祸首。但笔者认为,查假打假必须追根究源。绝大多数专业人士都有自己的敬业精神,都希望把自己的专业工作做好,都不希望做出虚假、伪劣产品损害自己的名声,这是每一位专业人士的本质所决定的,会计人员同样如此。但是,由于我国会计的独立性还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会计人员往往无法抗拒单位领导的非法或无理要求,结果造成领导怎么说会计只好怎么做,领导要求会计造假,会计也只好按照领导的意志办事。
按照笔者从事财税审30多年的经验发现,会计假账的根源在单位负责人。没有企业领导的指使,绝大多数会计人员不会、不敢,更没有必要做假账。会计人员做假账,多是受企业领导指使,企业领导是主谋。但是,一旦问题暴露,社会很少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往往只追究会计人员做假账的责任,让会计人员做替罪羊,这实在不公平、不应该。
梦之三:追究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第一人的责任
实际上,笔者呼吁追查假账元凶并非为会计人推卸责任,而是依法办事和有效打假的需要。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标志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责任第一人,但是,自从《会计法》实施以来,有多少单位负责人在会计舞弊的问题上被真正追究了相应的责任?正因为此,使得假账屡禁不止。
笔者认为,对于假账问题一定要标本兼治。如果企业领导都能带头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那么偷税漏税、弄虚作假、粉饰业绩就不会发生。就算还有极少数会计人员出于个人目的(如想浑水摸鱼搞贪污)去做假账,也容易控制,肯定不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的局面。所以,追究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第一人的责任不仅是依法办事的需要,更是杜绝假账的治本之策。
圆梦之策
笔者认为,要实现会计人的上述三大中国梦,需要从五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国家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要明确和完善对会计人履行职责时独立性的具体维护措施,而且还要从体制、机制上完善对会计人员聘用和履职过程中合法权益的各项具体保障措施。
二是会计主管部门和会计人自身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社会充分认识会计秩序混乱和会计信息虚假的危害性,形成造假可耻、诚信光荣的社会氛围,给会计人员独立、客观和公平的工作环境。这并非为了自己的舒服,更不是为了逃脱责任,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把会计工作做好,为社会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会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违法违规问题的检查和打击力度,把追究会计信息虚假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确保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必要的保护,杜绝造假根源,净化和优化会计工作环境。
四是对会计人员参与会计信息造假的,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会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根据其参与程度给予处罚,但应过罚相当,不能仅让会计人员充当企业管理层的替罪羊。
五是会计人员本身不仅要敢于对单位负责人的非法和无理要求说不,而且还要从专业人员的角度主动劝说单位负责人放弃舞弊。会计人要知道,作为会计,越是迁就单位负责人,就越是没有独立性,越得不到应有的职业尊重和法律保障;企业负责人要知道,会计人的坚持原则并非为了会计人的个人利益,而是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为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笔者呼吁,社会各方面应给予会计工作充分的理解和必要的支持,国家法律应为会计人的工作保驾护航,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应同心协力,客观地记录和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大家共同为维护会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周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