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0 作者:徐庆红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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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营改增”试点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认为这对建立健全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极为有利。“营改增”目前涉及到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等领域,但从趋势上看,“营改增”必将会继续扩大试点。因此,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深入分析“营改增”对油气田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
一、“营改增”对油田相关业务板块的影响
大庆油田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油田化工、生产保障、矿区服务等,具有较为完整的上游业务体系和综合一体化发展优势。所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所得税和特别收益金等。
依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重组改制后设立的油气田分(子)公司、存续公司和其他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因此,地质勘探、钻井、录井、测井、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供水供电、通讯、油田基本建设等劳务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在大庆油田应交税费总额中,营业税约占0.4%。虽然营业税在大庆油田税费结构中不...
自“营改增”试点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认为这对建立健全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极为有利。“营改增”目前涉及到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等领域,但从趋势上看,“营改增”必将会继续扩大试点。因此,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深入分析“营改增”对油气田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
一、“营改增”对油田相关业务板块的影响
大庆油田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油田化工、生产保障、矿区服务等,具有较为完整的上游业务体系和综合一体化发展优势。所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所得税和特别收益金等。
依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重组改制后设立的油气田分(子)公司、存续公司和其他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因此,地质勘探、钻井、录井、测井、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供水供电、通讯、油田基本建设等劳务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在大庆油田应交税费总额中,营业税约占0.4%。虽然营业税在大庆油田税费结构中不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营改增”却对油气田企业产生了方方面面的影响。
“营改增”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一)钻探业务
大庆钻探集团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钻井、固井、测井、录井施工及配套技术服务;地球物理勘探资料采集、处理、解释服务;钻井设备搬迁、油水气运输、危险品特种运输及物流配送等业务。对于油田内部的劳务开具17%增值税发票,购进的原材料等正常抵扣。钻探集团下属北方物流公司主要服务于油田外部单位,取得的外部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假如按11%交纳增值税,取得的材料费、燃料费等按17%进行抵扣,税负应有所减轻。但物流成本有其特点,从成本构成上看主要包括运输、包装、装卸、储存等项支出,运输成本中主要的成本支出是人工费用、营运车辆燃料费、折旧、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包装成本、装卸与搬运成本中的人工费也是其主要支出。成本构成大约是人力成本占30%、油料费占30%、过路过桥费等占40%。所以很多费用支出实际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因此,“营改增”后,对服务于油田外部的运输业务的税负可能不降反增。
(二)工程建设业务
大庆工程建设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防腐产品与油田化学剂研发、化工石油工程建设、建筑施工、路桥建设、建材产品预制、道路养护管理、工程检测等。对于油气田企业之间提供的劳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提供给油田矿区以及财税[2009]8号文以外单位的劳务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会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影响:一是假如给矿区提供的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相应的材料费等可以抵扣,那么税负可以减轻一些。二是对外埠分包部分的材料费如果可以抵扣(原营业税不允许抵扣),则也相应地减轻税负。但对承接建设集团土建分包的施工单位而言,“营改增”可能会增加其税负:①为了保证施工质量等原因,建设方一般采取甲供材的方式,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不会很多,这样施工单位可抵扣的材料就少些;②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如砖瓦、白灰、砂石、土方等材料基本上由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可能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土建施工单位的税负可能会增加。三是油田外部的EPC总承包工程的税负可能会有所增加。根据财税[2009]8号文,油气田企业之间的EPC工程总承包(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即设计、采购、施工)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油田外部业务的EPC工程总承包各个部分也将全部缴纳增值税。“E”工程设计部分,按照“营改增”方案税率为6%,由于之前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因此实际税率会较“营改增”之前的5%提高1个百分点。“P”货物部分,需根据实际货物购销情况与3%比较大小来确认税负是否增减;“C”建筑施工部分原税率为3%,“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税率为11%,进项税由于可以抵扣,如果大部分成本项目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则税负降低,否则税负上升。
(三)矿区服务业务
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物业与公用事业、社会公益性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等。与营业税相关的主要有物业服务、公共交通和医疗卫生等。医疗服务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入,免缴营业税;物业服务尚未纳入试点范围暂不考虑;目前“营改增”影响较大的只有公共交通业务。目前,负责油田公共交通的营运车辆有2300多台,营运线路47条。“营改增”前,占据主要成本支出的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及固定资产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均不能抵扣,属于亏损单位,收不抵支情况下还需缴纳3%的营业税。除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补贴之外,每年财政部门还会给予一定的燃油补贴。“营改增”后,不仅可以少缴纳3%的营业税,而且因其进项税额远大于销项税额,因此不会增加税负。理想状况下,其在“营改增”的政策支持下,降本增效、扩大收入,销项税与进项税持平。
(四)通信业务
大庆油田通信主营业务包括市话、国内国际长话、互联网、宽带小灵通、114号码百事通、油田数字化综合业务、有线无线远程数字传输、视频监控、卫星通信和GPS业务等。其“营改增”后税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近几年通信业务在油田市场的发展趋势看,市民固定电话业务持续下降,在“三大运营商”的激烈竞争下,互联网、宽带小灵通收入也持续下滑,考虑到人工费的持续上涨及折旧费的因素,能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已很不错。因此,未来几年,油田通信的业务将仍会以油气田企业之间服务为主,外部收入不会大幅上升。考虑此因素后,“营改增”对油田通信业务的影响主要有:一是税率的影响。如果实行11%的税率,受抵扣项目的限制,税率增幅较大,税负会有所增加。二是固定资产的影响。如果加快推进数字化油田的建设,虽然可能有大规模的资产投入,但在外部收入不增加的情况下,不会产生大量的销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财税[2009]8号文,油气田企业之间服务产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本就可以抵扣),而且一旦成为存量固定资产,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除非外部收入有较大增长,否则“营改增”的优惠很难享受到。三是运营模式的影响。为了促销,通信公司会适时推出预存话费送手机的套餐销售计划。按目前营业税规定,此类业务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均按邮电通信业3%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对于销售手机部分,适用税率为17%;话费部分,适用税率为11%或6%。届时如果不能恰当地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将会从高适用税率。因此是否需要改变以往的销售模式以满足税务管理的要求,需要认真思索。
二、油田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工作建议
在“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之前,油气田企业需要未雨绸缪,组织会计、销售、采购人员等结合目前已出台的税收政策进行培训学习,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一)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合理减轻税负
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前,应先进行纳税筹划环境调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企业战略和财务目标、业务性质和特点以及适用税种等因素确定具体的筹划目标和范围,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涉税业务类型分析、筹划法律依据、多套可供选择的筹划方案及优缺点比较分析等。综合比较不同方案的节税收益、节税成本、执行便利程度与实施风险等因素后,选择最优的筹划方案进行实施,合理减轻税负。下面以通信企业纳税筹划方案为例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的业务范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哪些税收法律文件,近三年企业实现收入多少,缴纳多少增值税、多少营业税等。
2.涉税业务分析
需要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基入手,即对收入类型和成本结构进行分析,然后制定税收筹划比较方案。
(1)收入税源分析(见表1)
油气田企业之间交易开具增值税发票,外部单位开具营业税发票。通过分年度对收入税源分析,可将油田外部收入较大的重点业务作为“营改增”重点税收筹划对象。
(2)成本结构分析(见表2)
通过对成本结构中无法取得发票(人工费)、已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在成本中所占比例及所对应业务类型的分析,可锁定税收成本控制重点。
3.税收筹划比较方案的制定
方案一:话费与小灵通分开核算,且从试点地区或企业取得90%以上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进行缴税试算。此方案需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成本情况及话费按“营改增”11%税率、小灵通按货物销售17%税率、购进货物按90%可抵扣的条件测算。
方案二:话费与小灵通不分开核算,且从试点地区或企业取得90%以上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进行缴税试算。此条件为话费及小灵通“营改增”11%税率、购进货物90%可抵扣。
除以上两方案外,还可以演变为方案三、方案四,每一方案下都要分析优缺点及实施的难易程度。然后综合比较后,选择成本最低、实施难度最小、税收获益最多的方案。
(二)合理安排经营活动,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方案选定之后,便要组织相关人员推进落实,“三点定乾坤”: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和结算管理。采购环节要关注对方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环节关注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拓展外部收入时,可能客户为非试点地区的企业,并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等),结算环节要关注收款方式。因此,要重新梳理供应商名录,物资采购尽量选择试点地区的企业,尽量取得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有抵扣时限,必须自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营改增”前后需重新合理安排经营活动时点,选择固定资产投入的恰当时机,争取在抵扣期内经营收入的实现与可抵扣税金配比;在销售模式上,尽量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避免被占用过多的资金,如受种种因素制约,无法采用“先款后货”,则尽量取得客户的理解,收多少款开多少发票,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方式等,以尽可能多地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规范核算,降低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要做到合法合规。会计账簿是税务核查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原始凭证真实,会计核算清晰准确,会计账簿健全,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足额、及时,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为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财政部以财会[2012]13号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该《规定》对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进行了阐述,涉及“营改增”的企业需结合上述办法,在财务信息系统中增设新的会计科目,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特别是有混合销售行为的业务,需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销售货物与应税劳务等适用不同增值税率的是否需要分开进行专项核算等。■
责任编辑 李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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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