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常,我们将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大类,并习惯于将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合在一起称之为理财活动,从而将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经营活动和理财活动两大类。与这种认识相对应,营业活动被视为经营活动的同义语,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则依附于
经营活动而存在;从事营销、生产、采购等经营活动的人员成为企业的关键员工,而理财活动则被视为服务性、辅助性的活动,其相应的从业人员被视为辅助人员。从以前的营业利润将投资收益排除在外(仅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而不管是主营业务利润还是其他业务利润,反映的都仅是经营活动的成果,并未将投资收益涵盖在内)、现金流量预算中以经营活动现金余绌的预算为主体以及营运资金周转期被简化为“存货周转期+应收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周转期”等现象中都可以看到这种认识的痕迹。随着“企业管理的重心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重心是资金管理”的观念不断得到广泛认同,这种将经营活动等同于营业活动的认识显得越来越狭隘,营业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亟待加以重新认识。
每个企业都是其内部利益相关者(或企业所有者)集体选择的产物,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是所有企业...
通常,我们将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大类,并习惯于将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合在一起称之为理财活动,从而将全部经济活动划分为经营活动和理财活动两大类。与这种认识相对应,营业活动被视为经营活动的同义语,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则依附于
经营活动而存在;从事营销、生产、采购等经营活动的人员成为企业的关键员工,而理财活动则被视为服务性、辅助性的活动,其相应的从业人员被视为辅助人员。从以前的营业利润将投资收益排除在外(仅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而不管是主营业务利润还是其他业务利润,反映的都仅是经营活动的成果,并未将投资收益涵盖在内)、现金流量预算中以经营活动现金余绌的预算为主体以及营运资金周转期被简化为“存货周转期+应收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周转期”等现象中都可以看到这种认识的痕迹。随着“企业管理的重心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重心是资金管理”的观念不断得到广泛认同,这种将经营活动等同于营业活动的认识显得越来越狭隘,营业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亟待加以重新认识。
每个企业都是其内部利益相关者(或企业所有者)集体选择的产物,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是所有企业共同的目标追求。无论什么样的企业,要实现其目标,都必须开展营业活动。但我们不能就此认为营业活动就等同于经营活动。事实上,经营活动是企业运用资金为其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一种活动,而投资活动同样也是企业运用资金为其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一种活动,两者都是运用资金的活动,而且其目的也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直接运用资金的主体不同。经营活动是企业直接运用资金为其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而投资活动则是企业将资金的直接使用权转移给被投资企业,通过分享被投资企业创造的价值以实现为其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目标。基于此,我们应拓宽营业活动的范畴,将营业活动界定为企业从事的各种运用资金为其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活动,包括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两大类。前者是企业运用资金直接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后者是企业运用资金间接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与此相对应,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应划分为营业活动和筹资活动两大类,前者是企业运用资金的活动,而后者则是企业为营业活动提供资金保障的活动。这种拓展的营业观念不仅更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营业利润由原来不包括投资收益到现在将投资收益包括在内的转变,而且更有助于厘清业务与财务的关系,并赋予营运资金以新的内涵。
在拓展的营业观念下,企业的资金在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之间如何配置,完全取决于哪类活动的配置效率更高,即在同样的资金投入前提下哪类活动能够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企业的筹资活动也不再是仅仅考虑为经营活动提供融资支持,而且也要将投资活动的融资需求统筹考虑在内。营运资金既不应是全部经济活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也不应仅是经营活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而应该是营业活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营运资金筹资需要考虑的是多少营运资金由企业的短期借款等金融性负债来融通,有多少营运资金则需通过营运资本(在数量上等于流动资产减营业性流动负债再减去金融性流动负债,即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后的余额)来融通。显然,当越多的营运资金是由营运资本来融通时,企业的财务安全性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