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修订发布五个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广电、体育、文物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文物局和人口计生委等五部门近日修订印发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与原制度相比,五个行业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已经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开,实行管办分离,为此,五个行业财务制度修订稿均将财务制度的适用范围由“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修改为“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考虑五个行业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在单位管理和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均比较薄弱,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部门地位,防范财务风险,促进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在五个行业制度中都强化了财务部门设置、...
▶财政部修订发布五个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广电、体育、文物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文物局和人口计生委等五部门近日修订印发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与原制度相比,五个行业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已经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开,实行管办分离,为此,五个行业财务制度修订稿均将财务制度的适用范围由“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修改为“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考虑五个行业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在单位管理和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均比较薄弱,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部门地位,防范财务风险,促进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在五个行业制度中都强化了财务部门设置、财务人员任职要求和财务部门主要职能和重要作用等。三是规范了事业收入分类。根据五个行业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调整了事业收入的分类和概念。四是强化了经济核算。为满足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管理需要,促进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根据《规则》,提出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等有关要求。五是加强了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参考《规则》对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和单位价值标准、对外投资、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等规定对五个制度进行了修改。此外,根据广播电视、文物等行业特点,对一些资产的分类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六是健全了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结合各行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文化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分析能力和水平,增加了部分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删除了个别不能充分反映行业财务和业务情况的指标。
▶商务部发布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物流行业指导意见
商务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在转变方式、提高质量的同时,实现规模以上企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2%左右。通过并购重组、扶优选强,打造若干个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模式先进、海外网络健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国际物流企业。培育一批功能完善、设施完备、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大中型物流商。推动形成一支品牌效应突出、业务优势明显的中小型专业货代商队伍。基本形成结构合理、业态多样、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国际货代物流市场。《指导意见》明确,国际货代物流业工作要以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注重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分类指导,实行有序竞争。要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引导行业“转方式,促转型”。要优化市场环境,关注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做好专业服务、培训人才、减负增效工作。要鼓励企业“走出去”,引导相关企业整合资源,打造旗舰,参与国际竞争。要创新经营模式,开拓新兴市场,提高行业利润率和市场竞争力。要全面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健全行业规范和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地货代行业组织的服务、协调、自律作用。
▶中国证监会首次发布全行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
中国证监会近日制订并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这是自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对外发布的全行业、系统性、规范化的统计指标标准指引,是重要的统计基础规范,填补了证监会系统统计指标标准的空白。《指引》在层次结构上分四个层级。第一层级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期货市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五大模块;第二层级按指标描述内容的性质,将第一层级各模块之下指标分为不同指标群;第三层级为针对统计对象共性特征,外延能涵盖某类统计对象的宽口径一级指标;第四层级为一级指标之下,根据不同种类进行细分的二级指标。按照急用先行等原则,《指引》对证券期货行业的统计指标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形成了99个一级统计指标。一级指标之下,将统计对象的常用类属列举,形成430多个二级指标;如果按照统计维度和统计种类详细计算,将衍生出1300多个进一步细分的指标,基本可以满足目前统计工作需要。《指引》将于2013年5月正式实施。
▶内地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大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表示,证监会将按照“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要求,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稳步提高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在继续鼓励双向直接投资的同时,鼓励双向平衡的组合投资。支持中介机构、境内外交易所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合作。总的目标是,非居民在境内的发行与交易要更加制度化、便利化。非居民投资,QFII、RQFII等间接渠道总的额度需要有计划地持续增加,投资比例限制也要逐步放宽,直接渠道也要适当拓宽。二是扩大居民发行、交易境外金融工具范围。目前我国居民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和不动产市场,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许多变通方式实现的。我们在积极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的同时,也要逐步开放、拓宽居民直接参与境外市场的渠道,使居民个人资本交易实现正规化、便利化。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安排,试点开展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即所谓QDII2),适当放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赴境外融资,提高我国经济利用国际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三是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跨境投资的水平。境内外的金融机构尤其是证券类机构,需要提高为非居民、居民跨境投资的服务水平,拓宽业务深度、广度,加快品种创新、交易的组织和服务创新。我们将继续兑现金融市场开放承诺,进一步放宽证券期货业的外资市场准入,提高外资持股上限,逐步放宽业务范围。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推进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