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0 作者:洪金明 庄丽琦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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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3月7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减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其2009年发布的“预期损失模型”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计量、列报及披露原则,旨在增强减值信息的前瞻性并简化减值模型,增强可操作性,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自从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工具减值作为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重要合作项目之一,旨在解决现行会计准则反映的减值信息的滞后性及减值模型的复杂性问题。2012年,IASB和FASB完成了对预期损失模型“三分类”的一般框架,即根据信用质量将金融资产“三分类”。然而,FASB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放弃了这一模型,但这并未影响到IASB对此的继续研究。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IASB对“三分类”模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将金融工具减值模型简化为两类:一般减值模型和例外规定。
(一)一般减值模型
一般减值模型采用分层确认的方法,对初始确认时为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根据其后续信用质量变化分为三阶段进行会计核算。
第一阶段:对经初始确认信用质量没有显著恶化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低信用...
2013年3月7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减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其2009年发布的“预期损失模型”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计量、列报及披露原则,旨在增强减值信息的前瞻性并简化减值模型,增强可操作性,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自从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工具减值作为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重要合作项目之一,旨在解决现行会计准则反映的减值信息的滞后性及减值模型的复杂性问题。2012年,IASB和FASB完成了对预期损失模型“三分类”的一般框架,即根据信用质量将金融资产“三分类”。然而,FASB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放弃了这一模型,但这并未影响到IASB对此的继续研究。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IASB对“三分类”模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将金融工具减值模型简化为两类:一般减值模型和例外规定。
(一)一般减值模型
一般减值模型采用分层确认的方法,对初始确认时为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根据其后续信用质量变化分为三阶段进行会计核算。
第一阶段:对经初始确认信用质量没有显著恶化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利息收入根据资产的账面总额(不扣减预期信用损失)计算。
第二阶段:对经初始确认信用质量显著恶化但没有客观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除非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低信用风险),按照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利息收入的计算保持不变,与第一阶段相同。
第三阶段: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按照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并按该资产的账面净额(即扣减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利息收入。
其中,对于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和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次征求意见稿作出了相关的解释。前者是用企业未来12个月内的违约概率乘以由此引发的全部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得出,是金融工具整体信用损失经未来12个月违约概率加权的结果。后者是企业将金融工具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加权平均信用损失与各自违约概率相乘后折现的结果。事实上,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是未来12个月内违约的可能性,是生命预期损失的一部分。
(二)例外规定
1.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的简化模型。对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花功夫确定是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还是以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来计量,可能是不合理的。因此,IASB建议,对于“短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租赁款,特别是没有重要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可以始终按照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长期”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特别是具有重要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企业对是否始终按照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具有会计政策的选择权。
2.购买的或者原生信用受损的金融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信用已受损的金融资产,企业在计算其摊余成本时,需要使用信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对预期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其利息收入应当用该实际利率乘以摊余成本计算,同时列示在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
二、减值模型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有关金融工具的减值模型主要有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生命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本征求意见稿的模型。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它们对减值准备的影响,本文采用图1进行列示。
垂直的虚线代表的是已发生损失模型,也是现行会计准则采用的模型,是指只有当信用质量恶化到一定的程度即需要等到触发事件发生时才计提减值,在此之前,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减值因素。该模型坚持了真实性原则,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抑制了盈余管理行为。但其缺陷也在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由于经济形势较差,大量金融资产满足了触发事件的条件,纷纷计提减值,从而又进一步恶化了经济形势。事实上,信用质量的恶化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前期因不满足确认条件而不予确认使得减值的计量存在严重的滞后性。
倾斜的虚线是指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IASB在2009年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该模型在初始确认时不考虑减值准备。其后随着信用质量的恶化而不断增加减值准备的计提。该模型弥补了已发生损失模型的缺陷,较好地反映了信用质量与减值准备之间的经济联系,但从后来的反馈来看,实际操作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甚至还可能造成利润操纵等行为。
粗线表示的是生命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它是FASB所提倡的模型,要求总是按照生命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而放弃使用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因此不能区分初始确认后金融工具的恶化状况。
直线是本征求意见稿的模型,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后先计提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当信用质量发生重大恶化时,随后采用生命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与生命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比,本征求意见稿的模型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区分后续资产信用质量的变化。
据IASB统计,针对一般资产组合而言,采用本征求意见稿模型计算出的减值准备金额要比已发生损失模型高25%至60%,而对抵押资产组合而言其结果则高30%至250%。当经济预期处于最坏时,本征求意见稿计量的一般资产组合减值准备要比已发生损失模型高30%至250%,而抵押资产组合计算的结果则高80%至400%。可见,本征求意见稿能够及时充分反映预期信用损失。
三、对征求意见稿的简要分析
(一)较好地接近经济预期信用损失,兼顾了可操作性
IASB在2009年提出的预期损失模型要求初始计量时对包含预期损失在内的未来现金流量采用实际利率进行折现,并在后续的计量中重新估计未来的预期损失,据此进行减值的计提或转回。这充分考虑了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关的所有损失,更加满足经济实质的要求。但是该模型过于复杂,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实施,IASB一直试图找到能够接近于它而又相对简化的减值模型。
本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减值模型在发生重大信用质量恶化前后,都比生命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更加接近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更能接近资产减值的经济实质。同时,征求意见稿在操作性方面作了一些修改:(1)IASB决定在确认和计量时使用实际利率法而非经风险调整的实际利率(除购买或者原生的信用已减值的金融资产外),这样避免了过多地考虑未来风险,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2)对应收账款和应收租赁款采用简化的方法。IASB认为对此类资产使用一般减值模型,其成本和复杂性超过所带来的收益,故作简化处理。(3)在信用质量恶化之前,采用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要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增强了有用性
现行的减值模型中,只有损失事件发生时才确认信用损失,这种方法不能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事前决策信息。而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的减值模型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了改进,从而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提高了财务报表的质量:一是初始及后续计量时,减值模型都考虑了金融工具的信用质量状况,据此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这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区别信用质量良好和恶化的金融资产,为后续持有或者出售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对于信用质量一直处于低风险的金融工具,企业以预估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减值准备。这种处理方法既减少了现行会计准则中利息收益系统性高估的问题,同时也能满足金融监管当局的要求。目前,金融监管当局实施宏观审慎的监管方法,要求企业以未来12个月内的违约可能性为基础,估计贷款减值损失并调整监管资本,这与征求意见稿中所采用的方法一致。因此,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会使财务报告更符合监管当局的规范。三是对于初始确认后信用质量发生显著变化的金融工具,企业确认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作为准备金。此举既遵循了及时性原则,同时也能将实际回报和信用质量的变化相联系。
(三)保证了会计独立性,权衡了相关性和可靠性
现行的会计准则要求金融工具在出现减值迹象时才计提减值准备,这虽然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相关性,而相关性对金融工具尤为重要。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以往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以识别信用损失事件为计提减值准备条件的做法,但这一处理方法违反了会计独立原则。
本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按照现行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缺口,确认其预期信用损失作为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是否减值进行判断,并根据其信用质量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无需以减值迹象是否出现为依据,从而更好地权衡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缓解了减值信息的滞后性,解决了减值准备计提得“太晚太少”的问题。
(四)需要关注的几个方面
1.与某些会计概念存在一定的冲突。会计准则规定,在对资产和负债等进行确认、计量时要遵循一个重要条件:只有“很可能”发生的经济事项才纳入核算,而对“可能”与“极小可能”发生的经济事项都不予确认。但本征求意见稿指出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总是反映其发生的可能性,而不是依赖最可能发生的结果。这与准则中的要求不一致。
2.需要细化损失计量准备的技术和方法。征求意见稿详细规范了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和报告的方法,但对计量方面却涉及较少。事实上,在对预期损失计量时,企业可以选用多种技术和方法。如果允许企业自行选择最适合的模型,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比。因此,IASB应对模型的选取提供一些具体指南,从而有助于减少企业的使用成本,也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潜在的盈余管理行为。众所周知,减值准备的转回存在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因此我国会计准则予以禁止。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好地反映资产的经济实质,规定当信用质量恶化的金融工具发生好转时,企业在计提未来12个月的预期损失的同时,可转回前期按照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IASB并未对转回提出更为严格的信用标准要求,认为这样会降低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中立性,违背如实反映的原则。然而这也可能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4.解决顺周期性作用甚微。预期损失模型的初衷是为了根据各期损失估计的变化调整减值,以解决现行准则中的顺周期效应。但征求意见稿中放弃了根据信用质量变化确认预期损失的方法,而是要求在资产负债日对未来信用质量进行估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悬崖”效应,但无法平滑各期的利润。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密切跟踪准则的最新进展,结合我国的实际研究对策
征求意见稿对金融工具减值做出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为该准则的重新制定奠定了基础,进而也会影响到我国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内容。为此,我国准则制定机构应积极跟踪后续的进展,加强研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例如研究我国现有环境下减值能否转回等问题。同时,鉴于此准则可能对金融机构产生较大的影响,还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调研,与其财务和风险等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实际应用可能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分析,必要时向IASB反馈,以维护国家的利益。
(二)采用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法
征求意见稿中强化了风险管理的作用,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对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为信贷资产占了其总资产的绝大部分。目前,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总体较低,对风险识别、计量和预测等方面的能力还需要提高。如果未来在银行业全部推行,不仅会增加某些银行的成本,而且可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准则制定机构应先选择一些风险管理较好的银行进行试点,积累相关的经验,然后逐步推广。这既可以达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目标,也可以推动提高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三)加强会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协调
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往往需要来自会计部门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而传统的会计处理却较少地涉及到来自风险管理部门的前瞻性数据,从而没有形成双向沟通交流的机制。新的减值准则要求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到信用风险质量。如果会计人员对信用风险理解不深,就很难把握金融工具的风险实质,很难做好会计的核算工作。因此,有必要加强两部门的联系,使会计人员学习更多的风险管理知识,积极应对准则的新变化,从而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
责任编辑 鲍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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