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讯
不久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扩大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试点范围,并对有关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根据各地申报的201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和批次等相关情况,同意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15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他地区在本地区的部分区域实行无纸化考试。
《通知》规定,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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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扩大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试点范围,并对有关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根据各地申报的201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和批次等相关情况,同意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15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他地区在本地区的部分区域实行无纸化考试。
《通知》规定,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