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误区一:“保费豁免”是免费午餐
“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施赠的免费午餐。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还是直接出现在主保险的合同条款中,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险支付保费,一般会在总保费的基础上增加5%到10%。
误区二:所有伤残都符合豁免条件
一般豁免条件有三种,即全残、身故以及重疾。在少儿险中,因投保人全残而保费豁免的情况就经常出现。但要注意,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保费豁免条件。比如A保险公司某款产品给出的附加保费豁免保险条款写明:“在分期交付主险合同保险费期间,如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致身故或全残,自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时的下一个交费日起,可申请免交被保险人16周岁以前应交的各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这是一款少儿教育金保险的附加豁免条款,该条款仅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豁免保费,豁免范围较窄。如果投保人因为非意外原因,比如生病导致残疾,则无法获得“保费豁免”这一重大利益。
误区三:豁免是终身制
虽然“保费豁免...
误区一:“保费豁免”是免费午餐
“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施赠的免费午餐。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还是直接出现在主保险的合同条款中,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险支付保费,一般会在总保费的基础上增加5%到10%。
误区二:所有伤残都符合豁免条件
一般豁免条件有三种,即全残、身故以及重疾。在少儿险中,因投保人全残而保费豁免的情况就经常出现。但要注意,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保费豁免条件。比如A保险公司某款产品给出的附加保费豁免保险条款写明:“在分期交付主险合同保险费期间,如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致身故或全残,自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时的下一个交费日起,可申请免交被保险人16周岁以前应交的各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这是一款少儿教育金保险的附加豁免条款,该条款仅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豁免保费,豁免范围较窄。如果投保人因为非意外原因,比如生病导致残疾,则无法获得“保费豁免”这一重大利益。
误区三:豁免是终身制
虽然“保费豁免”是一项人性化条款,但它不是终身的。如果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时,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保费豁免”就中止了。比如王先生去年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并取得了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签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书,由于他此前购买的养老险附加“保费豁免”条款,因此他的保单可以免交保费并继续生效。今年他身体逐渐恢复并又重新上岗,便接到了保险公司让他继续交付保费的通知。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并申请“保费豁免”功能前,务必根据需要做出合理选择,切忌先入为主地认为只要丧失劳动能力,便可永远“免单”,以致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摘自《投资与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