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完善创业板市场的三点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认为,完善创业板市场的总体原则应是“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系统配套改革。一是降低上市标准,对首次融资进行一定比例限制。当前的创业板市场之所以存在“三高”问题,与人为地抬高上市门槛并控制上市节奏有很大关系,降低创业板市场的IPO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公司进入市场融资可以有效解决“三高”问题。为防止降低门槛后出现恶意“圈钱”的行为,应该对首次IPO进行融资总额的限制,如规定IPO融资总量不应该超过净资产的2倍或3倍。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选择机制,在对首次融资额进行比例限制的同时,可以考虑放开再融资(尤其是非公开定向增发)的限制,让资本市场把资源有效配置到真正有潜力的公司。二是应该让交易所负责创业板的融资核准,证监会专门负责监管工作。三是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在降低上市门槛后,如果没有严格的退市制度,市场将很快出现上市公司数量剧增的情况,势必会形成“鱼龙混杂”的局面。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经验看,让不符合条件的股票快速退市,才能保持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实现市场的配置资源作用...
►关于完善创业板市场的三点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认为,完善创业板市场的总体原则应是“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系统配套改革。一是降低上市标准,对首次融资进行一定比例限制。当前的创业板市场之所以存在“三高”问题,与人为地抬高上市门槛并控制上市节奏有很大关系,降低创业板市场的IPO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公司进入市场融资可以有效解决“三高”问题。为防止降低门槛后出现恶意“圈钱”的行为,应该对首次IPO进行融资总额的限制,如规定IPO融资总量不应该超过净资产的2倍或3倍。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选择机制,在对首次融资额进行比例限制的同时,可以考虑放开再融资(尤其是非公开定向增发)的限制,让资本市场把资源有效配置到真正有潜力的公司。二是应该让交易所负责创业板的融资核准,证监会专门负责监管工作。三是实施严格的退市制度。在降低上市门槛后,如果没有严格的退市制度,市场将很快出现上市公司数量剧增的情况,势必会形成“鱼龙混杂”的局面。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经验看,让不符合条件的股票快速退市,才能保持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实现市场的配置资源作用。
►未来全球金融将呈现三大新趋势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研究员张茉楠认为,目前全球经济同处变局、乱局和迷局之中,局部债务风险还在继续暴露,未来全球金融运行将呈现三大趋势:一是央行“异化”推动长期低利率和债务货币化趋势。2008年之后欧美主要央行走上了一条“去独立性”之路。观察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以及英国央行的量化宽松或准量化宽松政策,其货币政策目标已经清晰地变为竭力维持岌岌可危的政府债务循环。二是国际短期资本流动与长期资本流动分化趋势。从中长期看,影响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因素正在发生趋势性改变,以往经济全球化中的过度消费、过度借贷、过度福利、过度出口的失衡关系正在被打破,发达国家主权债务危机正在开启一场旷日持久的“去杠杆化”进程,这会导致海外资本的持续回流,而作为资本输出大国的美国正在加速推进“再工业化”战略,促进产业资本回流重组全球产业链,全球资本大规模流向新兴经济体的趋势可能正悄然发生改变,短期资本与长期资本分化的趋势可能成为常态。三是全球金融市场震荡将呈现“钝化”趋势。欧债危机救助机制的构建与实现是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走势的关键。当前,欧债危机初露曙光,欧洲央行量化宽松加码,欧盟永久性援助基金——欧洲稳定机制(ESM)也终于正式启动。ESM可以看成是欧洲统一财政部的雏形,它通过对欧元区各国的财政约束,实现债权国对债务国的财政转移支付,从而达到救助债务国的目的。此外,各国经济复苏的差异性、不同国家宏观政策的溢出作用以及资本流向的改变都会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新的调整和动荡。
►稳定股票市场亟须“组合拳”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委员会王华民认为,目前中国股市,既有信心不足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既需要尽快建立规范的投资交易规则,也需要监管部门出台措施稳定市场;既需要继续维护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态度,更需要出台配套的治本政策。首先,应尽快研究出台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在股市稳步上涨后,新股发行数量可逐步加快,同时严格限制新股发行数量,一般新股发行控制在两亿股左右。其次,相关部门应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稳定股市对策。可以研究探讨从国家外汇储备、股票印花税按比例提取、大小非减持征收20%资本利得税等方面设立“中国股市稳定基金”。再次,调整股市再融资政策,严格控制大额再融资。相关部门应暂停面向二级市场的大额增发,以后再融资全部实行配股制度,配股比例可考虑为10配3,配股价格上限为二级市场股价的三分之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必须参与配股。同时设置对配股的“一票否决”门槛,股东会上半数以上股东通过决议后才可实施配股。第四,尽快宣布恢复实行T+0交易措施。第五,完善大小非减持政策,成立中国股市稳定基金。尽快完善大小非减持的大宗交易制度,向全部大小非减持机构和个人征收20%的特别资本利得税,此税种专项用于成立股市稳定基金。同时可对推迟减持机构和个人实行特别资本利得税优惠,每推迟一年减持可减少3%的特别资本利得税。第六,大力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型国企回购自身股票。在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已经跌破发行价或增发价,甚至逼近净资产乃至跌破净资产的情况下,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自身股票,缩小股本并提升业绩和投资价值,从而稳定市场。第七,鼓励全国国资委系统和各级政府加大亏损上市公司重组力度。鼓励各级政府特别是国资委通过优质资产注入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强化上市公司的重组力度,加快上市公司重组进程,通过外部努力提高上市公司总体业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