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供应链服务商不同经营模式的风险分析
供应链是由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和渠道商等构成的物流网络。供应链管理是指对包括采购、物料管理、生产、配送、营销到消费者的整个供应链的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管理,其目标是通过对整个供应链系统进行计划、协调、操作、控制和优化的各种活动和过程,将顾客所需的正确的产品,在正确的时间,按照正确的数量、质量和状态送到正确的地点,把物流与库存成本降到最低。供应链服务商就是通过自身在供应链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向客户提供其所需的服务,并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在规范的供应链服务过程中,供应链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服务性收费。供应链服务商需要的资金量不大,风险较低。
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在我国从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往往为了争取客户,将代客户采购并按采购、配送等服务金额收取服务费的业务转化为贸易执行业务,即供应链服务企业为客户垫付大量资金将客户需要的货物采购回来,再转售给客户,将原本收取服务费的业务变成了采购和销售业务。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之差,其...
一、供应链服务商不同经营模式的风险分析
供应链是由供应商、制造商、仓库、配送中心和渠道商等构成的物流网络。供应链管理是指对包括采购、物料管理、生产、配送、营销到消费者的整个供应链的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管理,其目标是通过对整个供应链系统进行计划、协调、操作、控制和优化的各种活动和过程,将顾客所需的正确的产品,在正确的时间,按照正确的数量、质量和状态送到正确的地点,把物流与库存成本降到最低。供应链服务商就是通过自身在供应链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向客户提供其所需的服务,并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在规范的供应链服务过程中,供应链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服务性收费。供应链服务商需要的资金量不大,风险较低。
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在我国从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往往为了争取客户,将代客户采购并按采购、配送等服务金额收取服务费的业务转化为贸易执行业务,即供应链服务企业为客户垫付大量资金将客户需要的货物采购回来,再转售给客户,将原本收取服务费的业务变成了采购和销售业务。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之差,其实就是应该向客户收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费。更有甚者,某些供应链服务商,在整个供应链上(从供货商、制造商、分销商到消费者)都为客户垫付资金。这样,供应链服务商就变成了商品采购和销售商。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使供应链服务商必须投入百分之百的采购资金,从而产生了大量的预付账款、存货和应收账款,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大。另一方面,供应链服务商为了解决垫付资金的来源,被迫大量向银行贷款,其资产负债率迅速上升,财务风险增大。其结果,是使供应链服务商从一个低风险的企业变成了一个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均很高的高风险企业。
采购付款与销售收款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异,在目前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在这段时间之中,供应链服务商会承受多种风险。首先,如果客户的付款能力下降,就容易产生客户赖账的事件,从而产生坏账损失。其次,如果采购回来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下降,低于了事先约定的向客户销售的价格,那么客户就可能拒绝执行合同,而重新按照市场价格自行采购,这样原采购的商品就会成为积压商品,给供应链服务商带来存货跌价损失。第三,当银行借款到期时,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收回代垫货款,那么,企业的还款压力就会显现,财务风险将会被放大。
二、供应链服务商不同经营模式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水平分析
供应链服务商不同经营模式的选择,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盈利能力与风险水平的平衡。采用收取服务费的经营模式,风险虽小,但经营规模难以扩大,盈利能力将受到限制。采用贸易执行的经营模式,虽然经营规模容易扩大,但风险也会随之增大。如何选择经营模式,是供应链服务商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笔者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怡亚通)和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马国际)为例来讨论供应链服务商的风险控制问题。
怡亚通和飞马国际是深圳市的两家民营控股的供应链服务商,两家公司分别于2007年11月和2008年1月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笔者以2008年为界限划分两家公司的上市时间。两家公司上市之后,虽然融入了大量的股权资金,但由于公司的经营模式转变,大量从事贸易执行业务,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大增,资产负债率不降反升。两家公司各年的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和存货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两家公司在上市前,由于资本金均较小,经营模式还是以收取供应链管理服务费为主,应收款项占用额均比较低,基本没有存货;虽然上市前两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很高,但垫付的资金少,风险尚在可控范围之内。但在上市之后,随着经营模式的转变,应收款项和存货的资金占用额迅速上升,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甚至高于银行业的资产负债率(银行业的法定资本充足率应在10%以上),公司承受的风险已经达到了极限。在这种情况下经营,公司稍有不慎就会面临灾难。这一点可以从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增长中看出。两家公司各年应收账款和存货损失情况见表2。
从上述两表可以看出,随着公司经营模式的转变,两家公司(特别是飞马国际)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迅速增加,相应地,因应收账款引起的坏账损失和因存货引起的跌价损失也迅速增加。到2011年,飞马国际坏账和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已经高达6670万元,与净利润之比高达87.1%。虽然怡亚通的损失较飞马国际为低,但是与净利润之比也高达29.96%。
当然,随着两家公司利用上市带来的资金优势,大量开展贸易执行业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快速上升,公司的毛利也大幅增加,但公司的净利润远远落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各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表3所示。
根据表3,比较上市前后,两家公司的经营规模虽然迅速扩大,但盈利能力则远远落后于规模的增长,怡亚通的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为-8.78%。可见,建立在公司风险增大的基础之上的营业规模的扩大,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相应的盈利增长。
公司采用高风险经营的策略也使两家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及其构成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公司各年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及其构成情况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经营模式的转变,总的来说使这两家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风险水平上升,经营模式的转变得不偿失。两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虽然还维持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但这是建立于高风险基础之上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不利于企业的变化,就可能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三、供应链服务商应选择的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风险分析,充分说明供应链企业将服务收费的模式转变为贸易执行的经营模式,存在着极大的风险。笔者认为,我国供应链服务商当下的经营对策应该是坚持回归供应链服务收费的经营模式。哪怕减少营业收入,也要果断收缩贸易执行业务,提高企业的毛利率、资产收益率;减少资金占用量,改变资金来源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回归稳健经营。对于必须采用贸易执行业务才能争取到的重要客户,也应提高保证金收取的比例,防止客户毁约,降低违约损失。■
责任编辑 李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