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规范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笔者建议,村级所有经济事项一律由农经站村级会计代理中心记账员通过建立总账记载核算,村会计负责账务结报以及日记账、明细账的记载和核算,实行村账乡管。
村级每月发生的经济事项,应在次月5日前,由村长(书记)批核后,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送农经站审核,由农经站记账员会同村会计按月进行账务处理,按月编制报表。
村级库存现金应设置限额,超限额部分要及时解缴乡会计中心账户。分村建立资金台账,不得超限额库存、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遇到转账业务时,一律遵行先进账后出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会计中心专户储存的村级资金。
2.建立村级会计人员任免制度
村级会计人员任免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没有特殊理由不得随意更换已经审议通过的农村财会人员,更不能因村委会成员换届而随意更换会计人员。
应建立“乡(镇)管会计”管理机制,实行人员入档,工资量化,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先进评奖制度,实行业绩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按考评结果发放工资报酬等办法;解决待遇问题,稳定农村会计...
1.规范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笔者建议,村级所有经济事项一律由农经站村级会计代理中心记账员通过建立总账记载核算,村会计负责账务结报以及日记账、明细账的记载和核算,实行村账乡管。
村级每月发生的经济事项,应在次月5日前,由村长(书记)批核后,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送农经站审核,由农经站记账员会同村会计按月进行账务处理,按月编制报表。
村级库存现金应设置限额,超限额部分要及时解缴乡会计中心账户。分村建立资金台账,不得超限额库存、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遇到转账业务时,一律遵行先进账后出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会计中心专户储存的村级资金。
2.建立村级会计人员任免制度
村级会计人员任免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没有特殊理由不得随意更换已经审议通过的农村财会人员,更不能因村委会成员换届而随意更换会计人员。
应建立“乡(镇)管会计”管理机制,实行人员入档,工资量化,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先进评奖制度,实行业绩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按考评结果发放工资报酬等办法;解决待遇问题,稳定农村会计队伍。
3.规范上岗制度,稳定农村财会队伍
为克服农村财务管理中财会队伍不稳定、财会人员常更换的问题,笔者认为农村会计应该持证上岗。鉴于目前统一的会计证规范要求还难以覆盖农村,笔者建议制定“农村会计证”制度,即村会计必须同时持有农村会计资格证、上岗证和聘用书“三证”,才能从事会计工作。同时,应该积极探索建立村级会计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凡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财务知识的培训。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建立健全村账乡管、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收支审批管理制度、村务财务公开等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村合作社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认真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实行计划管理,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年初财务预算方案由村两委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并报区农经站审批备案并监督实施。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村民代表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规定的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村级组织所有收款票据必须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方可向农户或单位收取资金,在收取资金过程中不开列专用票据且不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的,农民或单位有权拒交,有权向区以上农经部门举报,视情况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票据领用实行登记销号制度。农经站设台账专人管理。各类专用票据由各村会计到农经站领取,在封面上加盖区农经站票据管理专用章,内页收据上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后进行登记领取。票据使用结束后,将票据存根及时交区农经站结报销号方可继续领取。作废票据三联必须齐全,并加盖作废字样印章。
村级所有资金的收取一律由村会计开据,村干部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解交到村。
支出票据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外来凭证的,必须填制村级支出报销自制凭证,付款必须填制付款凭证,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反面必须粘贴原始凭证,白条不得入账。
严禁村干部自收款、自用款、自批据。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现金收入超过规定期限不入账的视同贪污或挪用论处。支出据隔季度不结报的,视为无效票据处理,一律不得入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5.实行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
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其成员的产生、调整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报区农经站审核确定,村干部无权随意指定和更换民主理财人员。
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村级财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经济问题可直接向县、区农经部门反映,有权享有对本村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不得入账。
6.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
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工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对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乡镇,由县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同时,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强化县乡两级审核力度和村级监督机制,强化检查考核、监审机制,确保退耕还林、种粮直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新农村医疗合作、农村低保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武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