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作者:刘燕 (作者单位:财政部国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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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之前,世界各国均执行各自不同的国家会计制度,没有任何一个主要经济体使用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成立后,致力于推动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合作,截至2011年,全球已有123个国家/地区要求或允许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进入新的十年,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局面日趋复杂。一方面,IASB与美国的趋同合作迈入实质性阶段,美国将在2012年就是否采用IFRSs做出最终决定,其结果将对世界各国的趋同合作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IASB近期多次提出其目标是实现全球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并非是直接采用的替代,希望中国等准则趋同国家尽早宣布采用IFRSs。面对会计国际合作的纷繁变化,我国应把握时机加快发展我国的会计行业,提高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一、美国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态度的转变
2001年,IASB在美国前财长、时任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主席保罗·沃尔克的领导下建立。次年10月,IASB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FASB)签订《诺沃克协议》,承诺双方合作进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与IFRSs的趋同工作,IASB与FASB的趋同合作正式启动。2006年年初,IASB和FASB发布了关于未来两年IFRSs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趋...
2001年之前,世界各国均执行各自不同的国家会计制度,没有任何一个主要经济体使用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成立后,致力于推动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合作,截至2011年,全球已有123个国家/地区要求或允许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进入新的十年,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局面日趋复杂。一方面,IASB与美国的趋同合作迈入实质性阶段,美国将在2012年就是否采用IFRSs做出最终决定,其结果将对世界各国的趋同合作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IASB近期多次提出其目标是实现全球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并非是直接采用的替代,希望中国等准则趋同国家尽早宣布采用IFRSs。面对会计国际合作的纷繁变化,我国应把握时机加快发展我国的会计行业,提高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一、美国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态度的转变
2001年,IASB在美国前财长、时任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主席保罗·沃尔克的领导下建立。次年10月,IASB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FASB)签订《诺沃克协议》,承诺双方合作进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与IFRSs的趋同工作,IASB与FASB的趋同合作正式启动。2006年年初,IASB和FASB发布了关于未来两年IFRSs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趋同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确定了双方共同开展合作项目的具体安排。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为响应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提出的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IASB和FASB于2009年发表联合声明,对《谅解备忘录》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重申双方的趋同承诺,并明确提出将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备忘录所有主要项目。然而,到了2011年,IASB与FASB的合作进程发生重要变化,双方宣布,为保证会计准则质量,决定将合作备忘录中的一些项目推迟至2012年执行,而美国也将延期做出关于是否采用IFRSs的决定。
进入2012年,世界各国都在等待美国做出最终抉择,其结果将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目前IFRSs国际趋同时间表,2011年至2013年,马来西亚、墨西哥、新加坡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上市公司将转为使用IFRSs。2013年后,尚未在上市公司中使用IFRSs的国家主要包括中国、哥伦比亚、印度、日本、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泰国和美国。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如果美国宣布采用IFRSs,日本等国有可能随之同意采用IFRSs,IFRSs世界趋同版图将日趋完整。如果美国最终放弃采用IFRSs,IASB与FASB的十年合作将以失败告终,IFRSs国际趋同合作将受到重创。IASB前主席戴维·泰迪在近期的一次学术讲座中感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IASB在过去十年间为推动世界各国执行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做出了巨大努力,如果此次与美国的趋同合作失败,国际会计准则体系将有可能分裂为几大会计准则团体:欧洲将继续推行IFRSs,亚洲有可能形成一套亚洲版IFRSs,美国继续使用美国公认会计准则。
二、我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趋同策略态度转变的应对
我国于2004年提出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四原则”,即趋同是方向,是过程,是互动,不是完全等同。2005年,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确立;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2008年,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持续趋同工作机制备忘录》,确定了持续趋同的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全球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在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中国会计准则在短短数年间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有效地减少了我国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的成本,有力地促进了IFRSs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得到了IASB、世界银行、欧盟等多个国际机构或区域会计组织的高度赞赏。
然而,IASB近期多次表示趋同并非最终目标,呼吁中国等准则趋同国家尽早宣布采用IFRSs。2011年,IASB现任主席汉斯·胡格沃斯特在北京召开的IASB新兴经济体工作组成立大会上指出,由于中国未能宣布采用IFRSs,世界上其他国家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仍有疑虑,中国在规范财务报告方面的巨大成绩未能得到应有的国际认可,希望中国与IASB共同合作,消除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s之间存在的微小差异。IASB内部的一些专家也提出,既然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只存在微小差异,那么可否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消除差异?
面对质疑和压力,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我国会计准则近年来的发展成绩以及我国在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做出的贡献,主动增信释疑,减少外部压力;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当前世界各国的趋同实践及美国态度的变化,思考应对办法。第一,如何定义趋同和采用。2010年10月29日,美国证监会(SEC)发布《〈考虑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纳入美国财务报告体系工作计划〉进展报告》,总结了当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两种模式:其一是趋同模式,即国家拥有会计准则制定权,在进行国际趋同过程中兼顾经济发展实际和需要,其典型范例就是中国经验。其二是认可模式,即国家或地区通过采用认可程序决定是否采用某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例如,欧盟在采用一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将经过漫长繁琐的批准程序,如果该准则审批未获通过,欧盟可拒绝采用相关准则。可见,所谓的“采用”有可能不是一字不差地执行IFRSs。第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际准则双向趋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不应是被动地接受IFRSs,而是结合各国实际对IFRSs进行调整、提高国际准则质量的双向趋同过程。面对国际压力,要认真研究我国目前存在的差异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可否联合有关国家向IASB提出我们认为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推动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会计标准,通过双向努力减少我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
三、关于我国会计行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十年来,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十年前,当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事业刚刚启动时,美国经济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占有51%的份额,而中国仅占4%,其他亚洲国家占11%。截至2010年,美国占全球资本市场的份额缩小至31%,中国上升为15%,其他亚洲国家比重上升为18%。资本市场份额的变化呼唤国际会计准则合作重心的转变。IASB前主席戴维·泰迪曾表示,如果说IASB将成立后前五年的工作重心放在了欧洲,后五年聚焦美国趋同合作,那么进入新的十年,IASB应该将重心转移到经济实力不断上升的亚洲了。如何引导、促成会计国际合作重心的转变,进一步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提高我国在国际准则制定机构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国家之间的竞争已不仅限于综合国力的竞争,更是争取制定国际规则的较量,而专业的人才队伍是制定国际规则的重要力量。我国会计行业仍是一个年轻的行业,进一步加强与欧美会计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化视角的会计人才队伍,对于全面提升我国会计执业人员素质、扩大行业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随着会计行业国际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到更多国家及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但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海外发展的范围仍主要限于亚洲国家。据统计,截至2010年,全国54家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50家本土事务所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成员机构,其中绝大多数分支机构设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余少数分支机构设在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
另一方面,自2007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及市场流动性紧缩的影响,欧洲国家许多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受到严峻挑战,它们迫切希望能够通过联合扩大规模和影响,打破目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国际市场的垄断。我国可以抓住这一时机加大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步伐,通过合作、设立成员机构等方式加强与欧美会计机构的合作,逐步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影响力。
(三)充分利用现有区域性合作机制,提高本地区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发言权
2009年,我国发起成立了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打破了欧美主导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格局。此后,拉美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于2011年发起成立拉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GLASS),并于2012年3月召开了工作组成立会议。目前,这些区域性团体在协调本地区国家观点、提高本地区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发言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当前会计国际趋同的复杂局面,我们应充分利用AOSSG、IASB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国际合作平台协调有关国家的政策立场,联合发出更加强有力的声音,推动IASB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过程中更多地考虑亚洲国家及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利益诉求。
(四)努力提高中国籍职员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中的比重
就会计领域而言,我国在提高会计准则质量、推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工作中取得了辉煌成绩,短短数年内实现了与IFRSs的实质性趋同,有力地推动了IASB的全球趋同合作的发展。但是,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20多名理事中,只有一名理事来自中国,60余名技术职员中没有中国籍职员的参与,这一现状不利于我国直接参与国际会计标准制定、维护自身经济发展利益。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呼吁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不断提高中国籍职员比重,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会计人才到国际组织中工作,逐步提高中国籍职员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中的比重,为我国争取在国际会计机构的领导地位做好人才准备。■
责任编辑 张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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