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1 作者:蒋建林 (作者单位:野风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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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有效推进成长性企业成功对接创业板上市,是当前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十分关注的话题。参照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技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着眼于对高新技术成长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重构,促进企业长期、平稳、健康和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公司创业板上市也许是切实有效的途径。笔者拟从企业所有者的视角就如何对经营者设定经营业绩、经营者责任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构建经营绩效考评体系进行探讨。
一、考核指标的设定
1.主营业务收入。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满足主要从事一种业务的要求,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实现的经营收入为考核依据,同时要求主营业务收入有30%以上的年增长率。
2.主营业务利润。以公司实现的年度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考核依据,同时要求主营业务利润有30%以上的年增长率。
3.研发投入。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确定考核指标以不低于按销售收入5%确定研发投入为底限,对实际完成超过5%的予以鼓励。
4.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一般要求达到10%以上。
5.经营者责任和社会责任。...
如何有效推进成长性企业成功对接创业板上市,是当前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十分关注的话题。参照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技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着眼于对高新技术成长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重构,促进企业长期、平稳、健康和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公司创业板上市也许是切实有效的途径。笔者拟从企业所有者的视角就如何对经营者设定经营业绩、经营者责任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构建经营绩效考评体系进行探讨。
一、考核指标的设定
1.主营业务收入。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满足主要从事一种业务的要求,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实现的经营收入为考核依据,同时要求主营业务收入有30%以上的年增长率。
2.主营业务利润。以公司实现的年度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考核依据,同时要求主营业务利润有30%以上的年增长率。
3.研发投入。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确定考核指标以不低于按销售收入5%确定研发投入为底限,对实际完成超过5%的予以鼓励。
4.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一般要求达到10%以上。
5.经营者责任和社会责任。主要用于引导和考核公司经营者树立正确的企业经营理念,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防范和约束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违规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如:在环境保护和依法纳税等方面遵章守法;在商务活动中诚信守约;在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上履行承诺等。
二、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基数的核定
在第1年开始实施考核时,可由公司股东会或授权公司董事会组织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以公司前3年经营实绩为依据,结合当年公司的年度经营预算指标和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对考核基数进行分析核定。第2年开始以上一年的实际数为基数实行滚动考核,基数的确定方法原则上3年保持不变。
2.用于奖励分配的股权及利润分配比例的设定
为建立公平的劳资利益分配关系,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经营成果,由公司股东提供一定的公司分配权(干股,没有所有权)或股权(所有权)无偿用于奖励经营者和员工,能促进经营者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平稳协调发展。
股东提供公司分配权和股权的比例可以视企业资本金规模、盈利能力和公司股东结构、经营者已持有公司股权的数量和比例以及职业经理人市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决定。为持续有效推进公司上市工作,选定基期年度后考核评价工作宜连续保持3年以上为周期。为说明问题,我们可以设定公司股东提供了占公司注册资本最多20%的股权(由创始股东通过设定期限和经营目标经考核累计给经营者的股权奖励之和,如果公司实现上市,创始股东的控制权将会进一步稀释,因此在公司成长期阶段此比例不宜过高,笔者认为20%作为上限比较合适)和占公司注册资本10%的分配权(由创始股东让渡给员工,只用于按当年公司考核利润参与分配的比例,在财务处理上可以预提列入当年成本)用于经营者及公司员工的奖励和分配。以下分别就公司总经理和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及公司员工实行分层考核的设想加以讨论。
总经理的考核按五项指标完成情况对照适用(见表1)。假设用于总经理的股权奖励累计占公司资本总额不超过9%,如届时公司已达到上市条件,总经理的股权比例尚没有达到9%的,可以一次性给予补足9%的股权奖励。在实施该考核办法初期,如果公司总经理没有或很少持有公司股权,为保证总经理一定的年薪水平,股东可视情况在公司完成考核基数五项指标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充分红权奖励。
假设在公司总股本中安排总额不超过11%的股权用于副总等其他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奖励,由总经理提出考核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兑现。如届时公司已达到上市条件,11%的股权尚有留存,也可比照总经理一次性给予相关人员全额兑现。同样,在考核办法实施初期,在完成考核基数五项考核指标时,也可对其他经营班子成员设定一定比例的补充分红权奖励。
此外,在完成基数五项指标的前提下,每年安排10%的利润分配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公司员工进行考核兑奖,以激励员工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以上按年度考核奖励给经营者的股权,经营者从第2年开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多年累计总比例按设定不超过20%,加上股东让渡给员工的分配权10%,每年用于激励的股权分配比例总计不超过30%。每年实际用于考核激励的总股权由公司股东或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年度考核结果批准后兑现。
为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每年对股东及获赠分配权的经营者和员工有合理的回报,公司对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可以在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设定用30%~50%的部分作为当年的效益分红,其余部分滚存到以后年度,具体比例由股东会决定。
3.考核奖励计算方法
按公司每年实际完成的各项考核指标情况在相应的考核档次中对照实施,考核兑现可以区分为以下3大类5种情况对号入座,现对公司总经理的考核进行例示,副总和其他经营班子及公司员工的考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经营班子提出相应的考核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或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兑现(有关指标设定见表1)。
奖励方案说明:基数指标*:完成基数全部5项指标,总经理可获得基本年薪,视情况还可给予补充分红奖励。增长比例1*:要求5项考核指标全部符合条件,可以给予总经理1%的股权奖励。增长比例2*:全部满足增长比例2*全部条件的可以给予总经理2%的股权奖励。完成主营业务利润指标并同时完成经营责任及社会责任指标的,总经理可以按每完成一项获0.2%的股权奖励并与增长比例1*实行累加奖励,次年对完成指标的相应考核基数实行滚动,未完成的项目按实际数和增长1*基数孰高的原则确定考核基数。增长比例3*:全部满足增长比例3*条件的可以给予经营者3%的股权奖励。没有全部完成的,单项指标完成的激励办法及考核基数的确定可以参照增长比例2*。
(1)对完成基数指标没有达到增长比例指标的兑现方案
完成公司考核基数部分全部5项指标,公司总经理可以兑现全额基本年薪,在实施初期,可视情况给予总经理一定比例的当年分配权奖励(补充分红权),按股东会最终决定的分配方案获得相应分红。如果通过一定年期考核奖励后,总经理已持有相当的股权,可以不再考虑补充分红权的奖励。
(2)对超基数完成考核指标并达到增长比例要求的奖励方案
按公司实际完成年度考核指标所对应的增长比例确定股权奖励比例(表1列示了3项增长比例指标和相应的奖励方案),方案一定3年,实行滚动考核直至总经理持有的股权达到9%,或公司已被确认满足上市条件总经理一次性获得补足9%的奖励时为止。以上获奖的股权由总经理在第2年起享有股东权利,可以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由其承担所受奖股权的个人所得税。
(3)不能完成年度考核基数指标的经营者责任
没有完成主营利润基数指标,经营者不享有补充分红权,并按没有完成的比例倒扣基本年薪,最多倒扣30%。如只完成了主营利润基数指标,但没有完成其他考核指标的,按每一项扣除5%的基本年薪。如因经营者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的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公司董事会可以追究经营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对考核年度未能完成基数考核指标,经营者被扣除基本年薪的,次年的考核基数指标可以顺延原指标不变,但一般不予下浮。
4.经营者收入的构成
实施该考核评价方案后,经营者的年度收入包括:基本年薪、自己购买股权的年度分配、完成年度基数考核指标后给予的补充分红、超额完成年度考核指标获得奖励的股权以及所持股权在当年获得的分红和留存收益的增值。经营者的各项所得按规定由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三、案例
某新材料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傅氏家族集团拥有97.5%的控制权。公司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达25%,市场前景看好。傅氏家族计划从2011年开始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目标,为此对公司总经理李某和经营班子其他成员重新设定了业绩评价体系。现以李总为例进行考核,李总现年薪为25万元(假定3年内不变),持有公司股权50万股,占总股本的2.5%。假设公司2008~2010年的主要经营数据和2011~2013年经营预算各项指标如表2所示。
按笔者设定的考核办法,李总2011~2013年分别可得到的傅氏家族给予的股权奖励和他本人的收入情况(预算)如3所示。
四、评价体系评析
1.本文讨论的考评体系适用于处于发展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保持持续不断的科技研发投入既是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也是科技型公司发展的主要支撑和动力,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还是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门槛”。因此,设定“研发投入”的考核指标是非常必要的。考核指标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资产收益率”3个指标反映了企业的成长性、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和资产的利用率,都是企业常用的基本财务指标,指标的获取和计算也比较简便,设定8%~10%的净资产收益率也基本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考核方案对“经营者责任和社会责任”指标的界定也比较具体并容易操作。该考评体系的构建总体上没有复杂的概念和较高的技术要求,比较适合中小成长性企业的操作和运用。
2.考评体系对经营者考核指标基数的核定结合了公司前3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预算,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设定3年以上的考核期,考核指标在每年实行滚动调整,有利于经营者在较长的考核期内按照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在公司各项治理和经济指标上进行统筹布局和分步实施运作,并在必要时能适时做出调整,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和盲目追求高速度而出现不正常波动,以确保每年能完成阶段目标,实现公司稳健增长,按计划达到公司上市的战略目标,使经营者和所有者在战略、行动和最终目标上更趋于一致。
3.经营者每年完成考核指标都能获得股权奖励,既为所有者创造了利润,也为自己切得了公司的一份“蛋糕”。股权除了含有内在价值,还可以参与公司每年利润的分配,经营者努力提升公司业绩的同时也增厚了自己股权的价值;考核体系也给员工安排了适当的利润分配权,使其能更加关心公司的战略目标,这就把股东、经营者和员工与公司的整体利益“捆”在了一起,使大家的目标和利益通过考核机制而高度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实现公司股票上市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经营者除了要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履行经营者责任和社会责任外,还有很多其他方面与之配套的要求,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公司经营业务和知识产权的独立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等多方面的规范。因此,企业只有全方位地扎实做好各项达标准备,在经营管理上不断创新机制并取得新突破,才能确保上市最终成功。
责任编辑 李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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