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地震对中日贸易的影响是暂时的
虽然日本是中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但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认为,由于进口主要是由中国的内需所决定的,并且很多进口产品可以找到相应的替代品,因此,这次灾难对中国的进口影响有限。商务部研究院亚非研究部主任徐长文则认为,此次受灾主要是日本的东北地区,当地是汽车、电子零部件和一些建材企业的生产地,中国进口上述产品可能会有所影响。但另一方面,这些产品的许多生产企业已经迁移到中国或其他地区,所以对中国进口的影响有限。从对中国出口的影响来看,由于海上运输、港口、基础设施都受到了影响,短期来看影响不可低估。但从长期来看,由于中日地理临近,相互需求较大,并且中日的产业结构有较强的互补性,双方的贸易还是较稳固的。
应加快出台险资投资养老实体具体管理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公司总裁吴焰在提交的提案中建议,支持保险资金积极参与养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制定出台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实体的具体管理办法,在土地出让和建设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措施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级标准,明确相对应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服务规范...
日本地震对中日贸易的影响是暂时的
虽然日本是中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但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认为,由于进口主要是由中国的内需所决定的,并且很多进口产品可以找到相应的替代品,因此,这次灾难对中国的进口影响有限。商务部研究院亚非研究部主任徐长文则认为,此次受灾主要是日本的东北地区,当地是汽车、电子零部件和一些建材企业的生产地,中国进口上述产品可能会有所影响。但另一方面,这些产品的许多生产企业已经迁移到中国或其他地区,所以对中国进口的影响有限。从对中国出口的影响来看,由于海上运输、港口、基础设施都受到了影响,短期来看影响不可低估。但从长期来看,由于中日地理临近,相互需求较大,并且中日的产业结构有较强的互补性,双方的贸易还是较稳固的。
应加快出台险资投资养老实体具体管理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公司总裁吴焰在提交的提案中建议,支持保险资金积极参与养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制定出台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实体的具体管理办法,在土地出让和建设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措施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级标准,明确相对应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服务规范。可以考虑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作单独投资类别管理,根据各类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规模、资金管理能力和经营历史情况等,对该项投资比例实行差异化、弹性制管理。吴焰还建议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力度。例如,可以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类别和等级等,减免或缓征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对开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保险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对机构和个人购买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给予税收减免、递延纳税等政策优惠。对于保险产品创新,吴焰认为应探索以自有房产倒按揭方式入住养老社区的养老模式。鼓励保险企业根据我国国情,加大对城乡居民个人保险保障模式的研究,将商业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提前与养老社区服务相衔接的、能够切实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上的老年人实际生活需要的保险产品,通过平滑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上的消费提高个人购买养老保险服务的支付能力,努力扩大养老社区服务的接受面。
未来我国资本市场将会加快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金所总经理朱玉辰3月2日表示,目前我国金融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滞后于实体经济需要,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资本市场下一步将有更快、更大的发展。朱玉辰表示,中国经济发展十五年,目前GDP已经处于世界第二。现状是,经济总体规模庞大,而金融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滞后于实体经济的需要。金融市场的功能就是把钱配置到需要的地方。目前我国直接融资的比例太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要转型,要调结构,需要大量资金,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较大,也更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传导和分散间接融资的风险。朱玉辰说,前年我国开设了创业板,从创业板情况看,公司不多,但示范性效应起的作用是非常具有震撼力的。股指期货开市近一年间,市场总体运行平稳,监管严格,市场交易较为活跃,实现了股指期货平稳起步、安全运行的预期目标,股指期货已成功融入资本市场的运行与发展之中。美国上市公司有上万家,我们现在刚刚才两千多家,在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相信下一步资本市场能发展得更快一些。
可利用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近日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马明哲认为,利用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收益,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在具体措施上,马明哲提出三点建议:首先,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其次,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负,提升保险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再次,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建议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