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1 作者:王明虎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公司治理和运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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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规模和组织管理体制的影响,中小企业很难从证券市场筹集资本,因此银行信贷资金就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筹资渠道。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因为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记录缺乏和经营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不愿冒坏账风险为其提供信贷资金。这使得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约束问题。“组团互助”信贷模式对传统信贷模式进行了突破,有望推动银行和企业合作关系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
一、“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做法
“组团互助”信贷模式是为了解决单个中小企业信用基础薄弱问题,由一些地方性中小银行创新出的一类信贷模式,一经推出,就立即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例如,“互助融”是宁波银行与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计的小企业贷款产品。该产品于2009年4月推出,短短半年时间,就向小企业发放贷款1.5亿元,并实现了小企业贷款审批标准化、批量化和流程化。
1.“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基本思想
“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基本思想是:由若干家(一般5家以上)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在充分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成立增信小组。增信小组各成员按照拟申请的贷款额度等额出资,成...
受规模和组织管理体制的影响,中小企业很难从证券市场筹集资本,因此银行信贷资金就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筹资渠道。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因为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记录缺乏和经营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不愿冒坏账风险为其提供信贷资金。这使得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约束问题。“组团互助”信贷模式对传统信贷模式进行了突破,有望推动银行和企业合作关系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
一、“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做法
“组团互助”信贷模式是为了解决单个中小企业信用基础薄弱问题,由一些地方性中小银行创新出的一类信贷模式,一经推出,就立即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例如,“互助融”是宁波银行与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计的小企业贷款产品。该产品于2009年4月推出,短短半年时间,就向小企业发放贷款1.5亿元,并实现了小企业贷款审批标准化、批量化和流程化。
1.“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基本思想
“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基本思想是:由若干家(一般5家以上)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在充分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成立增信小组。增信小组各成员按照拟申请的贷款额度等额出资,成立反担保基金。增信小组以反担保基金作为反担保措施,委托专门的担保机构为其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担保。贷款银行审核增信小组成员的融资条件后,对受托担保机构愿意提供担保的增信小组各成员发放贷款。
2.“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流程
(1)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组团成为增信小组。单个中小企业对银行来说信贷风险较大,但多个中小企业组成团体,信贷风险相对较小。为了能让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抱团取暖,贷款银行组织各中小企业相互交流,逐渐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达成经济互信,进而组团成为增信小组。在这个过程中,贷款银行起了很大作用,如果没有贷款银行的组织,各中小企业难以形成经济互信,互助担保就成为一句空话。增信小组成立后,小组各成员要协商成员贷款金额和条件,签署《互助信贷担保意向书》,承诺在小组成员贷款中相互担保、相互支持。
(2)增信小组向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申请贷款与担保。签署《互助信贷担保意向书》后,增信小组成员需按拟申请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共同出资,成立反担保基金。例如:A、B、C、D、E五个中小企业成立增信小组,通过协商确定本年内各企业需要贷款的总金额为1000万元,则每个企业年初都需要出资200万元,成立反担保基金。此后,一方面,增信小组根据小组成员贷款需求和反担保基金存款,向受托担保机构申请贷款担保;另一方面,增信小组各成员根据《互助信贷担保意向书》,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3)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进行审核。受托担保机构在收到增信小组的担保申请后,通过审查反担保基金的真实完整性和增信小组《互助信贷担保意向书》的合法有效性,并调查了解增信小组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以确定担保风险,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政策做出是否担保的决定。
贷款银行在收到增信小组的贷款申请后,首先审查贷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还款计划书,结合贷款金额和条件,由客户经理初步做出信贷意见。其次,贷款银行审核增信小组《互助信贷担保意向书》的合法有效性,结合担保机构的担保证明,由信贷管理部门作出最终的贷款决定。
(4)贷款归还。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借款企业须按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贷款银行可通过审查账簿等方式了解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借款到期后,企业须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增信小组向担保机构支付担保费用,并撤销反担保基金,分别归还给增信小组各成员企业。如借款企业不能偿还债务,则由担保机构负责偿还;担保机构支付贷款本息后,再利用增信小组的反担保基金资产弥补代为偿还的本金和利息;由此造成增信小组成员企业反担保基金的损失由违约企业向其他企业赔偿。
3.“组团互助”信贷模式对企业的要求
为防止信贷风险,贷款银行对参加“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企业提出了一些条件,主要包括:①企业主有一定期限的相应行业经验;②企业主有一定的不动产可作为抵押;③企业主无大额负债,信用卡未上黑名单,无不良嗜好;④企业主为企业相对大股东(两代以内直系亲属代为持有亦可);⑤企业主营业务清晰,年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⑥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至少不亏损;⑦贷款资金用途明确,企业贷款卡无本金逾期记录;⑧各企业成员须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成员间无关联关系。这些条件分别从抵押资产价值、企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成员关系等方面规范了企业贷款行为,防止骗取贷款事项的发生。
二、“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作用
1.违约风险下降。中小企业信贷违约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①受市场影响,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②缺乏有价值的抵押资产,无法清偿债务;③企业无视自身信用,骗取信贷资金。“组团互助”信贷模式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借款企业的违约风险。一是,由于借款企业不是单独借款,而是组团借款,因此整个增信小组全部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的概率比单个企业要小得多;二是,由于增信小组成立反担保基金,并利用反担保基金申请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抵押质量上升;三是,由于贷款企业不再是单个企业,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小组,各成员企业之间对贷款的偿还有连带关系,因此会相互监督,确保借款企业偿还贷款,以维护增信小组的整体信誉,为以后从银行获取贷款创造条件。
2.信用增强。单个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时,银行往往会因为不能确定其信用状况而拒绝贷款。采用“组团互助”模式后,贷款的信用不仅由增信小组企业承担,担保中心也有担保,大大降低了贷款风险;而从担保机构来说,由于增信小组设立了反担保基金,降低了担保风险,因而会积极为企业担保。
3.信息获取。影响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小企业的信息不为社会所了解,而且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健全,会计信息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使得银行很难了解贷款使用的效益,难以测定信贷风险。采用“组团互助”模式,银行不仅可以通过借款企业的财务报告发现企业信息,还可以通过增信小组其他成员企业了解贷款使用情况;此外,银行还可以通过与增信小组的长期合作,逐步了解各成员企业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增信小组所在行业的经营数据,从而掌握行业发展规律,为后续信贷决策提供依据。
4.银企关系改善。银行和企业的相互信任是解决中小企业信贷问题的关键,而我国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由于缺乏长期的合作关系,因而相互信任难以建立。一方面,中小企业缺乏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动机,将从银行融资看做是短期行为;另一方面,银行因为中小企业规模小、风险高,也缺乏建立长期关系的积极性。“组团互助”模式扩大了贷款对象的规模,扩大了信贷需求的规模,既提高了银行对企业关注的力度,也增强了企业对银行合作关系的关注程度。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建立增信小组,银行和企业之间相互了解增加,彼此的信任程度增加,从而为后续的长期合作提供了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为银行和企业之间信贷合作的一种新模式,“组团互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企之间因信息不对称、风险不平衡而带来的合作困难,提高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但同时,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1.反担保基金的设置问题。按照“组团互助”信贷模式的规定,增信小组成立反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与贷款数相同。这对增信小组的企业形成了一定的融资约束,一旦某个企业贷款金额高,就会要求其他企业按照相同比例分担,这会对其他暂时没有借款需求的企业形成资金压力,从而影响企业参与“组团互助”的积极性;此外,反担保基金成立后,对于如何运作以实现保值增值并没有相应规定,这既容易造成资金闲置,也容易造成基金运作风险,增加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信贷机构和担保机构可就反担保基金进行改革,降低反担保基金中的现金出资比例,增加抵押或质押资产比例,这样既能保证担保机构的风险可控,又不会对增信小组其他未贷款企业形成资金占用压力。此外,信贷机构和担保机构还应就反担保基金的运作和管理进行规范,确保反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流动性。
2.对参与互助企业的要求不能过高。一些“组团互助”信贷模式对参与互助的企业有过高的资质要求,例如,有的银行要求申请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要达到500万元,这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没什么问题,但对一些中部和西部地区来说就有一定难度,建议采用这类融资模式时,应根据当地情况适当降低增信小组成员的资质要求。为了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信贷机构可根据企业规模相应调整贷款金额,这样既能保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又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本研究获安徽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安徽创业板拟上市企业选择与培育研究”(10030503027)、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安徽资本市场建设研究”(AHSK09-10D49)资助]
责任编辑 周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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