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定价的主体是政府,但是自然垄断企业以亏损倒逼政府定价,导致准公共产品水、电、天然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而同时,自然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高收入及高待遇又是不争的事实,种种异象让人们不得不去思考其背后存在的问题。
一是费率制定模式滞后。费率管制的核心是费率的制定,政府对费率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受管制企业的资本总量有一个补偿性的收益率。国外对公用事业的价格管制经历了投资收益率管制和价格上限管制两个阶段。投资收益率管制首先需要对受管制企业的成本进行审核,排除不必要的成本;然后通过讨价还价,最终裁决一个公平公正的资本回报率;以该资本回报率为基础,引导受管制企业的价格和费率结构设定,使其利润水平不超过被允许的程度。投资回报率管制设计的特点是将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与价格相联系,成本的变化会相应导致价格的变化。价格上限管制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激励性价格管制方法。管制机构制定产品服务的价格上限水平,受管制企业自行确定的价格低于或等于限价,在该价格下受管制企业可以保留全部利润。我国当前的定价模式与投资收益率管制原理类似,服务成本价格中除了包含企业收回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成本之外,还加上了一个合理的报酬...
政府定价的主体是政府,但是自然垄断企业以亏损倒逼政府定价,导致准公共产品水、电、天然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而同时,自然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高收入及高待遇又是不争的事实,种种异象让人们不得不去思考其背后存在的问题。
一是费率制定模式滞后。费率管制的核心是费率的制定,政府对费率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受管制企业的资本总量有一个补偿性的收益率。国外对公用事业的价格管制经历了投资收益率管制和价格上限管制两个阶段。投资收益率管制首先需要对受管制企业的成本进行审核,排除不必要的成本;然后通过讨价还价,最终裁决一个公平公正的资本回报率;以该资本回报率为基础,引导受管制企业的价格和费率结构设定,使其利润水平不超过被允许的程度。投资回报率管制设计的特点是将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与价格相联系,成本的变化会相应导致价格的变化。价格上限管制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激励性价格管制方法。管制机构制定产品服务的价格上限水平,受管制企业自行确定的价格低于或等于限价,在该价格下受管制企业可以保留全部利润。我国当前的定价模式与投资收益率管制原理类似,服务成本价格中除了包含企业收回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成本之外,还加上了一个合理的报酬率。因此,成本的变化必然导致价格的变化。另外,费率计算还没有由实际成本计价过渡到公允价值计价。
二是现行会计准则存在缺陷。成本是准公共产品定价的基础,成本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等工作。政府定价成本与企业会计成本之间存在差异,政府定价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强调成本的合理性,其核算关注的是受管制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本身所消耗的全部资源,并不关注受管制企业的其他经济活动,有时候定价成本并非受管制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而企业财务成本强调的是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成本是否真实发生、成本的核算有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等。迄今为止,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还没有关于统一产品成本核算的规范,对费率管制活动相关会计处理也没有进行规范。没有制度约束,受管制企业必然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各种手段蓄意增加成本,降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转嫁企业低效经营结果。
三是成本信息不对称。费率管制的初衷是迫使受管制企业将价格定位在社会最优价格以保证配置效率。在费率管制过程中,还涉及到政府与受管制企业之间的成本信息交换问题。受管制企业成本信息属于企业的私人信息,它会理性地选择隐藏信息。政府和受管制企业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当中,不管政府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像受管制企业那样了解企业的成本、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的潜力等方面的信息,受管制企业由于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往往会采取一定的策略应付政府对信息的要求,以垄断真实信息。而我国对准公共产品采用的是成本定价方法,这种方法以受管制企业上报的成本为主要定价依据。在自然垄断业务领域,由于只有一家或极少数企业垄断经营,因此这种成本通常就是垄断经营企业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在实际定价过程中,政府往往是凭借主观判断在受管制企业上报的价格上“砍一刀”来制定管制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所谓政府定价往往演变为受管制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结果是成本涨多少,价格就提多少,甚至是价格的上涨比成本的提高还要快。
针对上述客观存在的问题,笔者有以下三条建议:第一,关注价格听证会。价格管制贯穿于公开价格听证的全过程,在听证会上,受管制企业和消费者都有机会表达各自的切身利益,因此,受管制企业和消费者都有可能会影响到政府或代表政府的管制机构对价格的最终选择。价格听证会会迫使受管制企业将价格定位在社会最优价格以保证配置效率。第二,逐步建立和健全会计准则。成本会计准则和受费率管制活动会计准则的建立并非朝夕之间的事情,准则的制定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取舍。第三,及时公示受管制企业成本审计结果。审计之后的结果需要通过网络、媒体对外公示,增强成本信息的透明度,并对随意转嫁成本的受管制企业给予一定惩罚。■
责任编辑 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