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它是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定期公示业绩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产品。从法律结构来看,阳光私募基金其实是一个四方参与的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合同来框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管理和运作资金;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并承担部分监管之责;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阳光私募基金有如下特点:①购买门槛较高: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②追求绝对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较为一致,主要原因是其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生存和发展,而超额业绩费是在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提取的,因此,只有投资者赚到钱,阳光私募才能赚到钱。③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在0~100%之间,可称之为“全天候”的产品,可以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部分或全部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④操作灵活: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规模通常在几千...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它是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定期公示业绩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产品。从法律结构来看,阳光私募基金其实是一个四方参与的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合同来框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管理和运作资金;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并承担部分监管之责;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阳光私募基金有如下特点:①购买门槛较高: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②追求绝对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较为一致,主要原因是其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生存和发展,而超额业绩费是在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提取的,因此,只有投资者赚到钱,阳光私募才能赚到钱。③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在0~100%之间,可称之为“全天候”的产品,可以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部分或全部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④操作灵活: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规模通常在几千万元至几亿元,同时对行业集中度、持股集中度的要求远较公募基金宽松。相对于公募基金,其总金额比较小,操作空间大,可以集中持仓一两个行业或五、六只股票,更有利于基金经理主动管理能力的发挥。⑤流动性有限制:一般有6~12个月的封闭期,客户在封闭期中赎回是受到限制的,或需要交纳3%左右的赎回费,但之后通常可免费赎回。⑥信息披露较少:通常每周、每双周或每月公布一次净值,没有强制的季度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