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债务重组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的后金融危机时代下,被一些陷入困境的企业所运用,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本文在此就债务重组对企业的影响及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一)金融危机中债务重组给我国上市公司带来的双重影响
1.有利影响
一项交易至少会影响交易的双方,按照“零和博弈”的原理,一方所得必为一方所失。在债务重组中由于债权人作出了让步,那么债务人必然从债务重组中得到好处。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债务重组利得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当债务人获得了部分或是全部债务的豁免,其收益应记入营业外收入,并反映到利润表中。
2008年正处于金融危机时期,笔者从当年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随机选取了26家(其中13家为ST或*ST公司)年内发生了债务重组的公司年报进行分析后发现,由于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当期损益,债务重组对年度损益的影响是较明显的。其中沈阳机床、*ST昌鱼、ST康达尔三家公司凭借债务重组对当期损益的作用实现了扭亏为盈,天方药业、ST金泰、ST科龙、ST金华四家公司由于运用债务重组而相对缓解了部分亏损。
在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收益可以直接计入...
债务重组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的后金融危机时代下,被一些陷入困境的企业所运用,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本文在此就债务重组对企业的影响及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一)金融危机中债务重组给我国上市公司带来的双重影响
1.有利影响
一项交易至少会影响交易的双方,按照“零和博弈”的原理,一方所得必为一方所失。在债务重组中由于债权人作出了让步,那么债务人必然从债务重组中得到好处。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债务重组利得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当债务人获得了部分或是全部债务的豁免,其收益应记入营业外收入,并反映到利润表中。
2008年正处于金融危机时期,笔者从当年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随机选取了26家(其中13家为ST或*ST公司)年内发生了债务重组的公司年报进行分析后发现,由于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当期损益,债务重组对年度损益的影响是较明显的。其中沈阳机床、*ST昌鱼、ST康达尔三家公司凭借债务重组对当期损益的作用实现了扭亏为盈,天方药业、ST金泰、ST科龙、ST金华四家公司由于运用债务重组而相对缓解了部分亏损。
在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收益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为那些处于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面临退市的ST公司,提供了一条扭亏为盈甚至摘掉“ST”帽子的途径。
2.不利影响
新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将债务重组收益全额记入当期损益,这给上市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一些ST公司在连续亏损两年的情况下,借助于债务重组收益,轻松卸下包袱扭亏为盈。因此,上市公司尤其是ST公司在外在压力和内在需求的双重作用下,不能排除有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嫌疑。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下选择债务重组需注意的问题
1.债务重组不能使企业一劳永逸
企业发生财务困难往往是由于资金不足造成的,虽然新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收益可以记入当期损益,但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真正的现金流入,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企业要想获得生存发展最终要靠自身创造现金流。
2.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债务重组的规定还有待完善
如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引入,可能导致某些企业进行利润调节。在债务重组交易中,如果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或债务转为资本,则涉及债务人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和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问题。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若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若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若该资产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都不存在活跃市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确定。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如债权人为股票公开上市公司,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对应股价的市场总额;如债务人为其他企业,该股权的公允价值按评估确认或双方协议确定。但在债务重组实务中,在市场经济不完善尤其是生产要素市场存在缺陷的条件下,公允价值的取得和现值的计算存在一些问题,公允价值的确认只能来源于双方协商,公允的程度有待提高;同样现值利率的取得也存在困难,不能排除企业通过不同方式确认公允价值以此调节利润的可能。
同时,财务困难的界定也不太明确。根据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也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让步的前提条件,因而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界定是企业债务重组的重要环节。新会计准则及指南对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说明只表明没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对资金周转困难和经营陷入困境没有界定,指标是多少也未明确给出。另外,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具体内涵是什么?改变偿债方式或延期支付是否属于“让步”?如果延期支付但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增加了,是否还是“让步”?以上问题在新会计准则中尚未明确指出,给实务操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还有待完善。
(三)启示
债务重组准则的真正目的是帮助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免于破产清算,但不能排除在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过程中,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其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存在。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因噎废食”,而应积极做好新会计准则的完善工作,深入调查,分析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活动的经济实质,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对企业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惩罚的力度,避免上市公司利用其进行利润操纵。■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