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贷监管政策将从十个方面进行调整
银监会1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有关信贷监管规定和要求做出适当调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保增长,防风险”的原则,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国经济稳健发展。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二是督促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关要求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结合农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四是鼓励实施贷款重组,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而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五是拓宽项目贷款范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已列入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发展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已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一定额度内向非生产性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六是支持信贷资产转让,合理配置信贷资产。七是允许有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八是支持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九是科学实施贷款责任追究。十是支持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
▶信贷监管政策将从十个方面进行调整
银监会1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有关信贷监管规定和要求做出适当调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保增长,防风险”的原则,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国经济稳健发展。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二是督促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关要求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结合农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四是鼓励实施贷款重组,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而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五是拓宽项目贷款范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已列入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发展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已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一定额度内向非生产性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六是支持信贷资产转让,合理配置信贷资产。七是允许有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八是支持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九是科学实施贷款责任追究。十是支持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业务创新发展。
▶央企业绩考核工作将突出“六个着力”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月5日表示,为了实现“保发展、提效益”的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工作将突出做到“六个着力”。一是着力引导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引导企业控制投资规模和节奏,强化资金预算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巩固传统市场,努力开拓新的市场。二是着力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要坚持“短板”管理不动摇,针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管理难点,引导企业持续改进管理;同时要大力推进对标管理,按照标杆先进、同一行业同一尺度、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中央企业不管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什么变化,都要努力保持国内同行业领先,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三是着力引导企业推进自主创新。要分类、分层设置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建立和完善针对科技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着力引导企业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从第三任期开始,国资委将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引导企业科学决策、谨慎投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五是着力引导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业绩考核要主动适应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引导企业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引导企业把握当前的重要机遇,积极稳妥地“走出去”。六是着力引导企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业绩考核要更加注重年度业绩考核与任期业绩考核的紧密结合,加强节能减排考核,同时严格安全生产考核,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集团公司内部凭证需交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月5日下发《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对企业集团内部凭证的印花税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通知规定,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六项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
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落实六项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一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与财政、银监、银行等部门协调沟通,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贷款贴息和担保机构补助支持力度。二是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新产品、组织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三是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升级。各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技术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深加工等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四是管理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五是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六是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千方百计保持社会就业形势稳定。
▶进一步加强出口收汇风险防范
商务部2008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收汇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主管部门高度关注国际银行业市场的变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会同地方金融保险机构积极跟踪分析国际银行业的经营状况,重点掌握对本地区和企业提供贸易结算的国外商业银行的资信评级变化情况,及时向相关企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帮助企业提高防范出口收汇风险意识。商务部提出,要积极引导企业调整出口收汇方式。出口收汇方式的选择要始终坚持安全和便利的原则,要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出口收汇方式,加快资金汇付速度,保障出口收汇安全。此外,商务部提出,要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规避收汇风险,加强对国外不良进口商的风险提示和预警监督,加大对企业资信调查和商账追偿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