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性契约是一种理论上的构想,用以阐述雇主和雇员间达成默契的各种书面的复杂协议,具体来说,是指那些维护交易双方利益、作为心照不宣和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制度规则隐含在正式契约中盼契约内容。隐性契约本质上是显性契约.的衍生品,可以称之为衍生契约。隐性契约的存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规范的竞争性市场、要素市场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功能、资源稀缺、经济主体具有经济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复合要求、存在交易成本等。隐性契约具有非协议性特征,这种非协议性是附着在签约人明确的协议之后,签约人对契约协议的选择权包含着对隐性契约的选择权,即签约人的自由地位是隐性契约非协议性存在的前提;同时,它还具有博弈性,虽然协议直接规定了如何分配双方的利益,但协议中的修正权则取决于双方在协议中的地位。企业是科益相关者的显性契约与隐性契约的复合体。漫性契约反映了利益相关者当前状态下对企业的利益要求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财务关系表现为未来固定的现金流量;隐性契约反缺的是利益相关者未来状态下对企业的利益要求权,财务关系表现为未来变动的现金流量。显性契约与隐性契约的共同作用决定了企业价值。
隐性契约是一种理论上的构想,用以阐述雇主和雇员间达成默契的各种书面的复杂协议,具体来说,是指那些维护交易双方利益、作为心照不宣和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制度规则隐含在正式契约中盼契约内容。隐性契约本质上是显性契约.的衍生品,可以称之为衍生契约。隐性契约的存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规范的竞争性市场、要素市场具有一定的信号显示功能、资源稀缺、经济主体具有经济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复合要求、存在交易成本等。隐性契约具有非协议性特征,这种非协议性是附着在签约人明确的协议之后,签约人对契约协议的选择权包含着对隐性契约的选择权,即签约人的自由地位是隐性契约非协议性存在的前提;同时,它还具有博弈性,虽然协议直接规定了如何分配双方的利益,但协议中的修正权则取决于双方在协议中的地位。企业是科益相关者的显性契约与隐性契约的复合体。漫性契约反映了利益相关者当前状态下对企业的利益要求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财务关系表现为未来固定的现金流量;隐性契约反缺的是利益相关者未来状态下对企业的利益要求权,财务关系表现为未来变动的现金流量。显性契约与隐性契约的共同作用决定了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