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作者:杨成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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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业财两种视角下软件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差异分析
杨成浦
作者简介:杨成浦,明度智云(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摘要:软件企业在不同业务模式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业务管理口径确认的应收账款不完全相同。本文以案例形式,分别结合软件企业四种典型业务模式,对业财两种口径下应收账款确认差异进行分析,并基于业财融合视角提出财务部门提前介入合同管理、建立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建设业财一体化信息平台等应收账款管理优化路径。
关键词:软件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应收账款管理;业财融合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4)06-0042-04
软件企业由于业务模式多样化,客户群体复杂,业务合同具有创新性、集成性等特征,在不同业务模式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应收账款与基于业务管理口径确认的应收账款不尽相同,这给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带来很大挑战,业财融合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本文结合软件企业四种典型业务模式,分别从财务会计与业务管理视角对应收账款确认中存在的差异进行探析,并基于业财融合视角提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路径。
业财两种视角下软件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差异分析
杨成浦
作者简介:杨成浦,明度智云(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摘要:软件企业在不同业务模式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业务管理口径确认的应收账款不完全相同。本文以案例形式,分别结合软件企业四种典型业务模式,对业财两种口径下应收账款确认差异进行分析,并基于业财融合视角提出财务部门提前介入合同管理、建立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建设业财一体化信息平台等应收账款管理优化路径。
关键词:软件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应收账款管理;业财融合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4)06-0042-04
软件企业由于业务模式多样化,客户群体复杂,业务合同具有创新性、集成性等特征,在不同业务模式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应收账款与基于业务管理口径确认的应收账款不尽相同,这给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带来很大挑战,业财融合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本文结合软件企业四种典型业务模式,分别从财务会计与业务管理视角对应收账款确认中存在的差异进行探析,并基于业财融合视角提出应收账款管理优化路径。
应收账款的产生与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确认时间紧密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分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两类。应收账款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企业仅仅随着时间流逝即可收款,仅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除信用风险外,企业还可能承担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
从财务会计视角来看,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方法视履约义务为时段义务还是时点义务分为时段法和时点法。对于时段法,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二是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义务收取款项。否则,则应采用时点法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然而,从业务管理视角来看,企业在业务管理中却更多基于法律和商业习惯,将应收账款理解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产生的向客户收取款项的一种债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在履行期限未届满前,除出现预期违约等特殊情形外,债权人一般不得要求对方对债务进行提前清偿。因此,从业务管理视角而言,虽然合同所约定的对客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履约义务一经完成即产生收款权利,但如约定付款期限,企业实际向客户收款须待付款期限届满,即应收账款是指履行期限届满的收款权利,应收账款确认时间为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时。
表1 定制软件开发中财务会计和业务管理视角下应收账款确认差异
(一)标准软件产品销售
案例1:乙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主要销售自主研发的标准化软件产品。产品交付物包括软件授权书、软件及安装调试介质(光盘)。客户取得软件产品后可随时自行安装软件,安装完成后,在系统中输入软件授权书中的授权许可信息即可在线获取乙公司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激活码,录入激活码完成软件激活,即可永久使用该软件。20X3年1月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签署合同销售一套价格为10万元的软件产品,规定除非软件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甲公司无权要求退货。当日,乙公司交付软件授权书和光盘,甲公司签署了验收单。
此情形下,甲公司签收软件授权书和光盘后可自行安装软件,随时完成激活即可使用,该销售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甲公司签收软件授权书时软件产品的控制权即完成转移,收入确认方式为时点法,乙公司应于20X3年1月1日确认应收账款和收入1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从业务管理视角来看,20X3年1月1日,乙公司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义务,未约定付款期,签收当日即形成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10万元。可见,标准产品销售业务模式下未约定付款期限时,财务会计和业务管理视角下应收账款的确认金额和时间一致。
(二)定制软件开发
案例2:20X3年3月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合同,为甲公司开发一套定制化软件系统,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为确保系统对接顺利进行,乙公司在现场或远程通过甲公司内部模拟系统进行软件开发,开发代码存储于甲公司模拟系统中。即使乙公司被中途更换,其他供应商也无法利用其已完成的工作,而需要重新执行软件定制开发。甲公司组织里程碑验收和终验,并按照合同约定分阶段付款。其中:签订合同后10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开发设计通过评审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软件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质保期满10日内支付剩余10%款项,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假设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在财务会计和业务管理两种视角下,应收账款确认差异如表1所示。
可见,该合同收款分为四个里程碑,每个里程碑达成后都会产生相应的应收款项。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届满,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付款义务,确认应收账款。从业务管理角度来看,开发责任部门应当负责准确记录并反馈里程碑的实际达成时间,销售部门据以向客户收款,如未及时收回,该笔款项则显示为逾期状态。而从财务会计角度来看,由于项目终验时才能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对于通过验收之前的两笔款项(预付款与方案设计款),财务部只有当收到客户付款时才会确认合同负债,不会对未收到的款项进行任何会计处理,这也就无法准确反映实际已完成的项目里程碑对应的应收账款,即使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也无法反映出该笔款项真实存在的逾期情况。
表2 软件运营服务中财务会计和业务管理视角下应收账款确认差异
(三)软件运营服务
案例3:20X3年1月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一份软件即服务(SaaS)业务合同,为甲公司开通100个用户账号,账号有效期为12个月,年度收费12万元。用户账号开通后,甲公司可通过登录乙公司的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支付50%款项,剩余款项在账号有效期满时支付。12个月后如果继续使用需要续费。
SaaS业务模式中,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财务会计视角下应在服务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按月分摊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从业务管理角度来看,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合同时即应收第一笔款,对于第7~12个月期间提供的服务,在服务完成后具有法律上的收款权,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期限,因此在期限届满确认第二笔应收账款。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在财务会计和业务管理两种视角下,应收账款确认差异如表2所示。
(四)综合性解决方案
案例4:20X3年1月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SaaS产品及系统安装服务合同,约定SaaS产品服务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系统安装周期2个月。出于拓展市场考虑,乙公司给予甲公司价格优惠,赠送了系统安装服务,最终合同总价为36万元。合同约定款项分三笔支付,分别在合同签订满1年后10日内、满2年后10日内及满3年后10日内各支付12万元。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继续使用需要续费。20X3年2月28日,系统安装完成并取得甲公司验收报告。此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款项。
该合同存在SaaS产品服务与系统安装服务两项履约义务,在合同中系统安装服务以赠送的方式作价,对价不具有公允性,应将整体交易价格进行分摊。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时,应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的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如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本例中,假设考虑各项因素后3年SaaS服务分摊的对价为30万元,系统安装服务分摊的对价为6万元。因系统安装服务不满足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在安装验收时确认收入;SaaS服务按时段法自合同签订日起在3年中采用直线法按月确认收入。
从业务管理视角来看,业务管理中应根据合同约定分三笔确认应收账款,这使得财务会计视角下对整体交易价格在两项履约义务之间进行分摊后的各产品的对价与合同约定的对价不一致,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会计和业务管理视角下的应收账款确认存在差异(见表3)。
从上述分析可发现,在某些业务模式下,软件企业在日常业务管理中的应收账款确认与财务会计视角下的确认方式存在一定差异,如果仅仅依赖于财务会计信息进行应收账款管理,必然会出现会计信息与业务实际脱节的情形,不利于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控。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基于业财融合视角将财务融入应收账款的形成、变更、收回全过程,使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为应收账款管理提供有用信息。
表3 综合性解决方案中财务会计和业务管理视角下应收账款确认差异
(一)转变财务职能,积极介入合同管理
企业财务部门的传统职能以交易处理、会计核算为主,较少主动介入前端业务过程管理。而软件企业由于商业模式新颖、管控方式多样,对于应收账款管理而言,要求财务部门从最前端的合同阶段即应开始介入。一方面,应规范合同管理,在合同条款设计时综合考虑商业利益需求、会计准则要求等各方面因素,最大化维护公司利益。另一方面,应在合同签订后要求对合同进行分类和条款解析,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及对价,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业务管理要求判断应收账款确认的条件,以便在条件满足时及时准确地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与后续计量。
(二)明确数据责任主体,建立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
软件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全流程中涉及销售、交付、开发、财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不同,产生的数据也不同。例如:销售部门主导合同签订,是签约时间数据与合同内容数据的直接责任主体;交付、开发部门负责产品交付及定制开发,需要向销售部门传递合同履行过程中里程碑的完成情况及达成时间以协助及时收款,同时向财务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以准确记录应收账款。当客户有回款时,财务部门负责将信息传递给客户负责人进行回款认领以确认该回款对应的具体合同;如出现逾期,财务部门需及时与销售部门核对并确认该笔款项的可回收风险及制定对策。因此,为加强应收账款有效管理,企业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责任主体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各环节的主责部门,并建立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对应收账款的形成、变更、回收、风险等信息共享,保证应收账款及时回收。
(三)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业财一体化信息平台
完善的信息系统是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落地执行的保障。软件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模式特点,打造专门的业务财务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以技术手段连接“数据孤岛”,破除企业内部信息传输的障碍与时滞,实现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一次录入、重复使用,同时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对应收账款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为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坏账风险控制等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责任编辑 李卓
[1]李霞.新收入准则下业财融合的实践建议[J].财务与会计,2021,(34):77-78.
[2]郑红.基于“业财融合”的新收入准则实施策略研究——以软件企业为例[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1):100-103.
[3]黄燕琴.新收入准则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的会计处理[J].商业会计,2021,(21):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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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