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8 作者: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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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产评估报告对国有企业A公司投资决策的影响
陆燕
作者简介:陆燕,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摘 要:本文对国有企业A公司与民营企业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B公司以自制非标准设备出资使A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价值失真嫌疑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国有企业财务、风控人员和资产评估机构应从产权瑕疵披露、非标准自制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两方面回应监管机构质疑。国有企业的财务及风控人员要知悉评估报告对企业决策影响的重要性,在审核资产评估报告时注意关注评估报告披露事项的特别事项等。
关键词:国有企业;自制非标准设备;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4)02-0031-03
某市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A公司进行正常的离任审计检查时,发现一个投资项目情况如下:201X年A公司以现金、B公司(民营企业)以非现金资产——自制非标准设备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A公司按照国资管理相关程序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资产评估、报告备案、集体决策投资,此过程中A公司以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列示的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进行项目投资决策。监管部门认为评估机构提供...
资产评估报告对国有企业A公司投资决策的影响
陆燕
作者简介:陆燕,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摘 要:本文对国有企业A公司与民营企业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B公司以自制非标准设备出资使A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价值失真嫌疑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国有企业财务、风控人员和资产评估机构应从产权瑕疵披露、非标准自制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两方面回应监管机构质疑。国有企业的财务及风控人员要知悉评估报告对企业决策影响的重要性,在审核资产评估报告时注意关注评估报告披露事项的特别事项等。
关键词:国有企业;自制非标准设备;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4)02-0031-03
某市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A公司进行正常的离任审计检查时,发现一个投资项目情况如下:201X年A公司以现金、B公司(民营企业)以非现金资产——自制非标准设备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A公司按照国资管理相关程序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资产评估、报告备案、集体决策投资,此过程中A公司以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列示的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进行项目投资决策。监管部门认为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披露了未取得该批自制非标准设备的全部发票,此事项造成后续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不准确,同时自制非标准设备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难度及存在虚增资产可能性,要求A公司对此事项进行整改。
面对监管部门关于无发票、被认定资产报告价值失真的质疑,国有企业财务及风控人员和评估机构应如何回应?财务及风控人员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从哪些方面进行把关?如何正确看待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披露?本文对此予以探讨。
(一)产权瑕疵披露
评估机构受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自制非标准设备进行评估时,B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显示其按每台X09万元计入当期固定资产,评估人员现场查勘过程中,B公司未提供完整的发票、合同等产权资料,其解释为该自制设备研发周期长、部分发票存在缺失、原始发生成本资料归集不完整等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对于法律权属不清、存在瑕疵,权属关系复杂、权属资料不完备的资产评估对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其法律权属予以特别关注,要求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承诺函或者说明函予以充分说明。第九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存在的瑕疵予以披露。资产评估报告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有:未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上列示的资产与实际不符、产权证上记载产权人与实际不符、未付清款项的资产、融资租赁(包括售后回租)的款项尚未付清、设定了抵押(质押)权以及经营租赁权等他项权利的情形。
据此,评估人员在报告中对该产权瑕疵披露如下:“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上述资产权属尚未取得完整的产权资料,但被评估单位已提供相关的产权声明。评估公司不具有产权界定功能,委托方和产权持有方对产权归属及产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对产权归属及其产权资料的真实性不发表意见。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监管机构认为评估机构披露此事项说明该批自制设备发票不完整,将严重影响评估机构对设备价值的确定以及影响企业使用报告进行决策。
后经过评估人员与监管机构沟通,表明该披露事项仅代表其产权存在瑕疵,其与确定市场价格无关。评估机构在处理法院项目、海关罚没项目、政府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时均可能碰到发票缺失的情况,其并不影响评估机构的询价过程。同时国有企业做好该批设备的运营管理、设备维护,将设备的使用价值发挥到最大,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该事项亦不会影响企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决策。
该事项的解释事后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
(二)非标准自制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评估机构了解到,该批自制设备曾有过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但未曾对外销售,市场上亦无完全相同的设备销售,但有功能类似的设备销售。确定重置成本时,评估人员经过反复考虑认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不具备公允性,不予采用。市场上有类似设备销售且品类较多,可采集3个以上类似功能设备的价格进行因素修正后确定重置全价并合理确定成新率,相乘后得出评估值。
监管机构至B公司重新收集资料,B公司能提供的发票仅为该自制非标准设备中外购原材料的部分,缺失间接成本票据支撑、税金、合理利润等内容。监管机构遂认定发票金额不足以支撑设备的重置价值,资产存在失真的情况。
评估机构从重置成本法评估值、收益法评估值的确定过程两条途径分别向监管机构提供了以下详尽的说明及依据:
1.重置成本法评估值的确定过程。首先,需要证明评估机构询价的方式即查询同类型的设备价格进行参数修正后确定重置价格是合理的,此种方法是评估行业允许且是行业惯例的做法。评估机构向监管机构提供了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案例:《资产评估实务一》机器设备章节中提到,“评估人员很难找到与被评估对象完全相同的市场参照物,往往使用它的替代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对象的更新重置成本。”评估机构将查询的5个功能类似案例的询价记录、功能指标、指标修正体系、修正计算过程、经过修正后权重取值及最终确定重置成本过程,一一提供给监管机构,并解释此做法符合行业要求及惯例。
其次,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自制设备价格组成应该包含: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分摊+利润+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用。据企业提供的原材料发票,并咨询相关专业生产机构,以上费用按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测算后,重置价值与上述方法确定的重置价值非常接近,差异率在2%以内,可以忽略。
最后,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XXX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实验室项目资助计划通过验收的通知》附件显示201X年另一评估机构专门为政府验收进行了评估,该验收结论显示经专家组现场考察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审验后通过验收,该报告所示重置全价及评估净值均远高于本次出资时确定的重置价值及评估值。据此证明本次重置全价取值属于合理范围。
2.收益法评估值的确定过程。由于该批设备曾4次租赁给其他国有企业用于地铁基建项目建设且均签有租赁合同,国有企业均为非关联的第三方公司,经分析租赁合同真实可靠,可以采用。故评估人员用收益法对该设备评估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机构收集了4份B公司出租该设备的租赁协议,剔除了1份租金水平明显较高的合同,按照3份比较接近的合同算出平均租金,扣除空置率、维护成本、税金、其他成本、押金利息后,得出设备出租净收益。按照重置成本法的使用年限10年确定该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折现率按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回报率确定。据此收益法计算出的评估值与重置成本法下的评估值相比较高出约55%。说明重置成本法的评估结论更符合国有资产不流失的要求。
该解释事项各项材料准备充足,佐证方法恰当,事后获得监管机构的认可。
国有企业的财务及风控人员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通常会面对大量的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因为它涉及产权变动、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最终成果,是挂牌的依据、评估机构专家意见的载体、报告使用者正确使用报告的基础、国资监管机构检查的重要资料、责任风险判断的重要依据,因此国有企业的财务及风控人员一定要知悉评估报告对企业决策影响的重要性,并从以下几方面关注报告内容:
(一)关注评估报告披露事项的特别事项
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经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已经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特别事项可能导致评估结论的不确定性以及评估报告使用的风险,因此需要充分披露这些事项,以保证报告使用人全面掌握评估结论的有关信息,便于利用评估结论时充分考虑这些信息,作出客观决策。最重要的是说清楚事件本身的来龙去脉、评估是怎么处理的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是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情形。对权属资料不完备、毁损、丢失等瑕疵事项,以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重要性原则应收集但未能取得的相关权属资料。即评估中所发现的评估对象或评估范围内资产权属中存在的问题,通常包括:未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上列示的资产与实际不符、产权证上记载产权人与实际不符、未付清款项的资产、融资租赁(包括售后回租)的款项尚未付清、设定了抵押(质押)权以及经营租赁权等他项权利的情形。
二是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是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因聘请专家协助工作而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披露时需要注意范围的一致性、时效的一致性、目的的一致性、内涵的一致性等。审计报告、专业的法律意见等也属于利用专家意见。
四是重大期后事项。通常是指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发生的、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的事项。基准日至出具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会影响交易价格,但由于基准日时没有发生,评估机构必须进行披露并说明对评估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五是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程序受限的情形包括:不能全部或者部分进行现场查勘的;无法取得全部或部分评估资料;无法完成资料的核查验证工作。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无法判断影响程度,不得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可出估值报告。
对于第一、二、四项披露事项,报告使用人需要取得产权声明文件、后续完善相关手续的承诺函或通过合同进行约定,确保后续事项可以通过有效手段得以解决或控制。对于第五项评估程序受限时,除特殊情况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通常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不接受估值报告及咨询性质报告。
(二)资产评估报告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一是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形式为纸质报告;需要两名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公章;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报告、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强调信息的完整性披露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服务于特定经济行为目的也就是目的唯一、基准日唯一。
二是经济行为文件规定的评估目的、委托书确定的目的、评估报告的目的三者必须一致。
三是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不超过一年,特别是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在核准备案后从基准日开始一年有效,并不是从核准备案通过之日一年有效,评估报告的使用不能延期,过有效期后只能更换基准日重新进行评估。
(三)对于自制非标准设备价值确定应关注的事项
对于非标准自制设备,如果有对外进行非关联方交易的,可以采用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直接作为重置成本。对于自用不对外销售的非标准自制设备可以使用替代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其更新重置成本,审核报告时国有企业财务及风控人员应关注其查询的案例是否有3个或以上,案例功能性的关联度是否较高,其修正过程中的修正指标、指标体系分值的确定、各案例权重的取值是否合理。
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自制设备价格组成中的直接材料必须有足够的发票。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分摊、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用如果没有充分的依据,可以参照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确定。利润、税金的测算需要按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确定。
如果自制非标准设备有出租给非关联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且租赁合同有效的,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需要审核人员关注合同是否采用平均租金,以保证租金的合理性。收益法中空置率、维护成本、税金、其他成本均需要采用社会平均水平,尽量不采用企业自身的费用水平。设备的使用寿命可参照机器设备使用手册中给出的经济寿命年限合理确定。折现率可按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回报率或者累加法确定。
责任编辑 刘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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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