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作者:王阿乐 田巧娴 任明 赵江英 孙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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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会监督在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应用探索
王阿乐 田巧娴 任明 赵江英 孙智利
作者简介:王阿乐,北京大学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主任,高级会计师;田巧娴,北京大学财务部派驻中心办公室主任,高级会计师;任明,北京大学财务部,高级会计师;赵江英,北京大学财务部副部长,高级会计师;孙智利,北京大学财务部部长,高级工程师。
摘 要:本文剖析了财会监督在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任务执行、综合绩效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环节的应用及难点,提出了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立业财融合系统与基于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稽核信息系统、培养复合型财会监督人才等提高财会监督效能的建议,以期为高校加强科研经费财会监督、提升科研管理综合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会监督;科研管理;“放管服”;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86X(2023)16-0033-03
近年来,高校作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科研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因此,在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财会监督等形式,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监督与管理,降低高校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风险,进一步提...
财会监督在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应用探索
王阿乐 田巧娴 任明 赵江英 孙智利
作者简介:王阿乐,北京大学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主任,高级会计师;田巧娴,北京大学财务部派驻中心办公室主任,高级会计师;任明,北京大学财务部,高级会计师;赵江英,北京大学财务部副部长,高级会计师;孙智利,北京大学财务部部长,高级工程师。
摘 要:本文剖析了财会监督在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任务执行、综合绩效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环节的应用及难点,提出了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立业财融合系统与基于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稽核信息系统、培养复合型财会监督人才等提高财会监督效能的建议,以期为高校加强科研经费财会监督、提升科研管理综合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会监督;科研管理;“放管服”;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86X(2023)16-0033-03
近年来,高校作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科研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因此,在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财会监督等形式,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监督与管理,降低高校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风险,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效能值得深入探讨。
(一)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环节
科研项目预算一般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是项目执行前对项目经费来源及开支的计划。预算是科研项目经费监督与管理的起点,也是财会监督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在预算编制环节,高校作为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实施的责任主体,应做好项目预算管理政策的宣贯和培训工作,让科研人员尤其是科研财务助理等辅助人员在预算编制前了解预算编制要求、开支范围、绩效考评要求等,确保项目组依照经费管理政策、围绕任务目标、基于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预算,做好“事前监督”。
(二)科研项目执行环节
财会监督在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应用可从以下几个维度开展:
1.单独核算情况。科研任务项目制的管理模式决定了对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基本要求。高校应将科研项目经费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分别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除了任务书中列明的合作单位外,不得以其他形式变相将科研经费转拨至其他主体核算,不得设立其他“小金库”性质账户核算项目经费,这是对科研项目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开展资金监督和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2.超预算范围支出。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开支范围作了较为清晰的规定和限制。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应通过项目预算管理控制、费用报销审批、财务核算控制等方式对每一笔项目预算支出进行把关和监督,实现资金管理制度层面的控制。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科研活动不同于一般的工程、销售等活动,具有结果和过程不确定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对于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会监督应该尊重科研活动的一般规律,具体表现在:一是预算的不确定性。科研人员无法精确预算科研活动成本的种类、数量等,这就要求对科研资金支出的监督应以预算为基础,但不能严苛地局限于预算。高校应结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求,在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动态、合理地管理与监督每一笔支出,尤其对设备费、大额测试化验加工费用预算调整等高风险事项实施风险控制。二是多任务的重叠性。在实际科研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多项任务共同推进、相关科研活动成本重叠开支的情况,导致科研成本难以精准地被匹配到各项任务中。高校在监督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任务相关性等指标时,应充分考虑科研人员承担科研任务的具体情况,在不突破预算使用红线的前提下,尽可能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表1 任务完成度与预算执行率匹配情况监督要点
3.内控审批。健全的内控体系可以有效降低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风险,也是高校实施财会监督的有效保障。高校科研、财务、资产、人事、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并联合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做好项目执行及经费支出等事项的风险控制工作。以设备、软件采购等大额支出事项为例,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任务需要及预算提出购置申请后,所在院系应充分考虑自身配套能力并结合院系科研管理情况予以审批;科研部门应结合任务内容的相关性、合理性予以考量和批准;设备管理部门应掌握本单位现有设备共享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同时做好竞价、采购、合同签署等环节的支撑工作;财务部门在支出审核时对前端各项审批环节实施有效监督,降低风险事项,最大程度确保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合规性。
4.关联交易。如何降低违规的关联交易风险是高校对科研经费开展财会监督的难点之一。高校在执行科研任务过程中出现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与项目组具有利益关联关系的主体共同申报项目。二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经费转包至利益相关主体,或从利益相关主体购买货物等。三是将劳务类费用发放至项目组成员的利益相关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关联交易具备经济合理性、不可替代性等特征并履行了科研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管理的相关审批流程,就不应被视作违规问题予以禁止。这就要求高校在针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财会监督过程中综合判断,既要避免禁止所有关联交易的“一刀切”,又要避免针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失效问题。
(三)科研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环节
科研项目完成后进入综合绩效评价阶段,科技主管部门将按照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对任务和资金等环节的要求,对科研任务的整体情况进行测评。在本阶段,高校需辅助项目组在核心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等方面做好支撑,降低项目组在综合绩效评价资金管理与使用层面的违规或失信风险。在本环节,财会监督还应包括以下两个重点:
1.预算执行率与任务完成度的匹配。“十四五”以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文件已经取消或降低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环节对预算执行率的硬性要求,如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取消了“预算执行率每低于95%一个百分点,减少1分”的评议规则,仅需要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详细说明原因,但从科研项目执行与管理的一般规律而言,项目任务的完成度应与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相匹配。从高校财会监督的角度,在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阶段,应重点关注预算执行率绝对值较低、或预算执行率与任务完成度不匹配的情形,各类情形对应的财会监督风险关注点如表1所示。
2.规避“负面清单”等重大违规问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对严禁发生的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行为均作出了规定,这是科研任务开展与预算执行的底线与红线,也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环节中可实现“一票否决”的要素之一。高校在项目开展综合绩效评价时,应着重围绕“负面清单”事项,配合项目组进行自查与督导。首先,应针对《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负面清单”事项以及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中对于该类事项的评判标准、后果等内容,及时向项目组进行政策宣传,提高项目组的重视程度。其次,针对项目中期检查、过程检查或结题审计中已经发现的重大问题,在结合实际情况研判后,判定为确需整改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敦促并配合项目组进行调账、退款等整改工作,同时及时填补本单位财会监督、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此外,高校也可在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开始之前的课题绩效自评价阶段,针对“负面清单”中的高风险事项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开展资金预评审,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对于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保障作用。
(四)科技成果转化环节
加速推动高校等科研单位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是对科技成果价值的计量与管理,包括对于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计量、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管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处置以及高校科研人员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获取现金奖励的管理等重要环节,这也决定了财会监督必须贯穿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始末。当下,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作出很多有益的尝试与探索,但现阶段如何将财会工具更好地应用于转化过程的核心管理环节,还存在一些难点与堵点,如科技成果无形资产资本化时点的确认问题、作价入股交易中无形资产成本与评估价值之间的匹配问题、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现金奖励与研发成本的挂钩问题等。这些难点问题的解决,需要科技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高校等法人主体作出更多的努力与实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将财会工具合理、高效地应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手段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有效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环节违规、腐败风险。
(一)完善财会监督体系
高效、完整的财会监督体系既需要健全的财会制度体系和完善的科研管理组织架构,也需要贯穿科研活动始末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以及结果应用的监督机制,此外,还需要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的有机融合。具体而言,在财经制度方面,高校应结合近年来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改革政策的相关要求,结合科研活动实际,及时优化、调整校内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在制度层面上既要有校级的统一指导性制度,也要有针对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不同的科研活动经济事项等操作性强的明细制度。在科研组织架构方面,高校应建立分工明确且行之有效的校级、院级、项目三级管控架构,确保各项财会监督履职环节有序运转。在监督机制方面,需要在科研项目申报环节及启动前,通过宣贯政策、建立声明机制等方式对风险事项做好评估与预警,在项目执行期间确保各项内控及监督机制有效运转,同时要做好财会监督结果的应用工作。在与其他监督形式融合方面,需要在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形式的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实现监督机制对接、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形成监督合力。
(二)充分利用信息化
首先,在高校信息化系统构建思路上,科研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在做好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联合打造一套高度集成科研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的业财融合系统。该系统应以业务流为线索,提取从科研项目立项到资金支付的各个环节关键信息,实现科研活动管理与服务效能的同时,为后续科研管理活动财会监督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其次,高校应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稽核信息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对业财数据进行实时监控的主要难点在于:一是财务数据主要体现经济信息,财务与科研任务的信息不对称增大了监控难度。二是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可用的监管数据范围有限,对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事项的防控能力尚有较大局限。三是相对于高校庞大的财务数据,有效的监督资源有限,这对实时监控的精准度提出了较高要求。
(三)培养复合型财会监督人才
财会监督尤其是对科研活动事项的财会监督,不仅需要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还需要熟练掌握科研经费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且具有科技监督的实践经验,这对科研活动的财会监督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等科研单位应提前筹划财会监督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提升财会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并按领域培养专业的财会监督人才。
责任编辑 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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