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立足专业优势 践行责任担当
本刊记者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丹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的新一位全国政协委员。作为一名从业近30年的会计行业服务者,他始终立足本职、深耕专业,为服务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贡献着智慧。今年首次履职,他聚焦行业热点,围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等问题提交了相关提案。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优质外商投资企业登陆我国资本市场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2022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措施。在李丹看来,这些措施都旨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平台优势,更好落实国家稳外资、吸引外资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实现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但同时,他也关注到目前外资上市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发行条件及审核标准未充分兼顾外资企业及跨国企业特点。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其中国业务与全球集团之间的一体化程度较高,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部分核心资产、专利或技术依赖集团统一授权。我国资本市场现行发行条件对于上市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有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及较为严格的审核标准,使外资企业及全球化企业难以符合我国企业上市相关要求。
二是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核查要求在外资企业实施难度较大。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资金流水核查等要求有别于其他主要资本市场,实操难度较大。
三是持股锁定期较长可能影响外资企业股东上市积极性。对于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较其他一些主要资本市场更为严格,可能影响外资企业在我国上市的积极性。
为此,李丹在《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吸引优质外商投资企业登陆我国资本市场的提案》中建议:
一是坚持我国A股资本市场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增强发行条件的包容性。打造国际化、市场化的A股资本市场,需要提高市场准入条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包容性,允许更具多样化特征的外资企业进入市场。包容性的资本市场并不意味着双套标准,而是要在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下,给出分级分类的准入条件和监管细则,与“公平公正”的目标是一致的。
二是增加规则的适应度和弹性。包括:制定更包容外资企业业务特点的发行条件,如制定外资企业上市专项规则,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外资企业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独立性等发行条件上作出差异化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外资企业,适度放宽对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核查要求。适度放宽企业上市后股份减持的限制。对于外资企业,资本市场更看重的是其先进技术、科技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和治理能力,可以考虑适度放宽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限制,实现共赢。
三是建议分阶段吸引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跨国企业登陆我国资本市场。第一阶段,持续推进互联互通机制,吸引英国、瑞士、德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实现A股CDR(中国存托凭证)发行,形成试点效应;第二阶段,吸引在中国有实质经营规模的全球化企业将其在中国或亚洲的业务在A股上市;第三阶段,吸引具有标杆意义的全球科技创新企业(不限于互联互通机制)在A股发行CDR或二次上市。
强化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在关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李丹建议对规模庞大的境外国有资产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他表示,目前我国境外国有资产规模已达到较高水平。据国务院国资委披露的数据,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境外总资产达16.7万亿元;截至2021年2月中央企业境外资产达8万亿元。但在他看来,规模庞大的境外国有资产目前尚缺乏有效的审计监督,究其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机关实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特别是前往境外实施审计存在各种挑战。境内人员开展境外项目现场审计,需要一定时间熟悉了解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文化习惯及更新专业知识;境内常用的审计取证手段在执行境外审计时可能无法使用,同时受签证、成本、交通等多种因素制约,现场审计时间非常有限,而境外投资业务通常较为复杂,沟通对象众多,不同国别地区工作惯例又千差万别,很难在短时间内对问题查深查透。
二是当前境内审计资源在应对境外审计时普遍存在执行力不足、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包括审计范围覆盖不全、审计频次不足、审计深度不够等。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重要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但实际执行时常因审计资源短缺、行业专业知识不足、审计沟通障碍等原因,导致审计监督难以执行到位。
图/陈利花
在谈及如何破解境外审计工作的困难时,李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借助国内具有全球网络资源和品牌优势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实施境外审计工作。中注协排名前列的四大及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大都加入了某个国际会计网络组织,具有丰富的跨国公司审计经验。借助这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团队规模、网络优势、熟悉国资监管要求的优势,能有效提升审计覆盖率和审计质量。具体包括:与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境外审计合作机制;提前对目标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文化习惯等提供充分的相关信息;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网络成员所当地审计取证资源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同业对标比较、履行价格及合作机构的背景调查等工作;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全球行业专家力量共同明确境外资产审计重点和可实施的审计程序等。
二是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网络资源开展持续审计和审计整改监督。借助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网络成员所的当地团队定期按照既定程序开展检查监督及问题整改跟踪,出具独立评价意见。
三是完善审计组织保障和审计费用预算保障。将境外资产审计纳入相关政府预算或国企经营预算,建立境外审计费用标准。在审计组织方面,可根据资产权属,从中央到地方成立由审计机关牵头,连同资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审计部门的境外资产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审计计划。
四是建立境外审计人才体系。组建专业审计机构库和境外审计人才库,遴选具备境外审计经验和熟悉境外政治、经济、行业、法律方面的专家。考虑利用具有全球网络资源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国资系统培训体系,针对海外资产审计监督技术手段以及境外市场的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特点进行定期培训。
五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资源推动境外资产审计监督数字化建设。针对国企海外投资分散、管控层级复杂的特点对风险分层布防,并利用大数据及智能化、数字化手段加强对各类风险预测、监测和动态应对的闭环管理,形成一套契合度高、实用性强、风险自然呈现、科学治理的数字化全球风险治理控制系统。设立境外自动化审计研究课题,探索审计机器人自动远程审计以及境外资产信息回国路径及可行性,逐步实现远程监督、离线监督、持续监督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