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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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黄世忠:肩负新使命 迈向新征程
本刊记者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二级教授黄世忠作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专家,多年来在行业内收获了诸多荣誉——财政部首批会计名家、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主任、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今年,作为经济界人士代表,他又增添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全新角色。首次踏上“使命之旅”,他坦言:“作为财会行业新当选的代表,我非常期待能够根据我的调研和研究成果,为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及可持续发展是黄世忠近年来潜心钻研的领域,他对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给予了颇多关注,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学术思想。在他看来,自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大会通过《巴黎协议》以来,世界各国对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可持续发展议题日益重视,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制定进入提速期。国际财务报告基金会2021年11月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负责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发展...
黄世忠:肩负新使命 迈向新征程
本刊记者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二级教授黄世忠作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专家,多年来在行业内收获了诸多荣誉——财政部首批会计名家、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主任、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今年,作为经济界人士代表,他又增添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全新角色。首次踏上“使命之旅”,他坦言:“作为财会行业新当选的代表,我非常期待能够根据我的调研和研究成果,为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及可持续发展是黄世忠近年来潜心钻研的领域,他对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给予了颇多关注,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学术思想。在他看来,自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大会通过《巴黎协议》以来,世界各国对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可持续发展议题日益重视,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制定进入提速期。国际财务报告基金会2021年11月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负责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ISDS)。2022年3月,ISSB发布了《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两份征求意见稿,预计2023年上半年将成为正式准则发布实施。2022年11月欧洲财务报告准则咨询组(EFRAG)已将其制定的12份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提交欧盟委员会审批。美国证监会预计今年也将正式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气候相关信息。此外,2023年2月欧盟通过了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欧盟之外的企业如果不能证明其出口到欧盟的产品符合碳排放标准或不能提供碳排放信息,将被课征碳关税。美国和其他国家预计也将出台类似的碳关税政策,因此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值得重视。
“我国作为《巴黎协议》的签署国,十分注重履行与该协议相关的国际义务。‘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我国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擘画了路线图和时间表。”黄世忠认为,制定用于规范ESG议题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上来。为此,他在《关于加快制定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建议》中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尽快成立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制定机构。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我们应充分认识到ISSB的成立对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财政部已经与ISSB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选派代表获任理事会副主席、特别顾问、理事等关键职位,并成功说服其在北京设立办公室。为了积极参与ISSB的治理和准则制定工作,推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制定,应尽快由财政部成立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制定机构。新成立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准则制定机构一方面可对接ISSB,确保ISSB充分考虑我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实际情况,确保其制定的ISDS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高的认可度,并为全球统一的高质量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制定贡献中国力量;另一方面,可就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路线图开展顶层设计,并根据路线图组织各项披露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是尽快明确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制定策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实质性趋同,并与欧盟和中国香港的会计准则等效。从理论上说,我国在制定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时存在采纳、趋同和参照三种策略选择。其中:采纳策略是指全盘照搬ISDS(即将其翻译成中文),并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直接将其用于规范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趋同策略是指以ISDS为基础,将ISDS的实质性条款和披露要求按照我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转化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参照策略是指以ISDS为基准,结合中国实际,“以我为主”独立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如生态红线、扶弱济困、反腐败等)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这三种策略各有利弊,值得认真斟酌,尽快予以明确。
三是尽快建立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协调机构。鉴于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涉及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科技、政治等诸多领域,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需要建立一个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披露部际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协调不同意见,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披露相关制度建设。考虑到国际上将可持续发展信息作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可由财政部作为牵头单位,建立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部际协调机制,其成员单位可包括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其主要职能包括:研究拟定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的方案措施及路线图。明确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中的部门职责和分工,如:财政部负责制定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及其细则和应用指南等;国家发改委统筹制定国家可持续发展规划并协同工信部等部门推进各类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定;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协调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出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具体标准;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金融行业及非金融行业相关配套标准制度建设;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负责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配套标准建设。讨论确定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工作。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各级财政部门编制,反映各级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编制和披露高质量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事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了解和评估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和财政可持续性的重要制度安排。
黄世忠认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经历了从试点编制到全面编制的发展阶段,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报告编制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数据收集、验证、利用和分析的底层信息系统,资金往来款等事项的对账和抵销工作比较薄弱。二是报告编制的数字化水平还不高,编制软件的标准化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最新数字技术在编制和披露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运用程度还比较低。三是报告反映的资产和负债(特别是隐性负债)还不够全面,很多基础设施资产和自然资源尚未入账入表反映。四是报告数据与财政部门向各级人大提供的预算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特别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报告按预算法的规定目前只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尚未形成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极少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进行审议,人大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监督还有待加强。六是报告审计监督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审计署办公厅2020年9月印发《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报告审计质量还有待提高。七是报告尚未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八是报告的分析和利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债券发行规模确定以及预算资金绩效评价中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利用还很不充分。在谈及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时,黄世忠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夯实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基础工作,尽快建立报告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和利用底层信息系统,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对账和抵销工作。
二是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数字技术为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计赋能,着力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报告数据的可靠性和效率性。
三是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自然资源的清查工作,更加全面地反映各级政府所拥有和控制的资产和所承担的负债,努力将隐性负债显性化,以便准确反映各级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重视报告与预算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和自然资源报告之间的勾稽关系,切实提高不同报告对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和核算标准,有效衔接不同报告对同一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所反映的数据。
五是评估修改预算法第九十七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财务报告的要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若必要和可行,适时将备案制度改为报告制度,以加强人大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监督,推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披露和审计的规范发展。
六是加强报告的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强化报告的审计监督。
七是提高报告的透明度,选择基础条件比较成熟的对象,试点向社会公开政府综合报告的做法,加强报告的社会监督,共促财政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八是重视报告的分析利用工作,探索将政府债券发行、债务风险管理、债务资金绩效与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关联在一起的机制和方法,时机成熟时可逐步将报告所揭示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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