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财会监督新格局服务提升科技投入效能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紧紧围绕提升科技投入效能这一总体要求,坚持院党组领导、院所协同,初步建立了绩效导向、制度为先、科技赋能、统筹长效机制建设的科研院所财会监督运行模式。
一、从国家治理的高度重新认识财会监督工作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包括财会监督在内的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科院党组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一直将财会监督作为推动全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规范有效推进财会管理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中科院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从推进科研院所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重新认识财会监督工作,结合国家财经领域预算绩效管理...
以财会监督新格局服务提升科技投入效能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紧紧围绕提升科技投入效能这一总体要求,坚持院党组领导、院所协同,初步建立了绩效导向、制度为先、科技赋能、统筹长效机制建设的科研院所财会监督运行模式。
一、从国家治理的高度重新认识财会监督工作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包括财会监督在内的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科院党组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一直将财会监督作为推动全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规范有效推进财会管理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中科院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从推进科研院所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重新认识财会监督工作,结合国家财经领域预算绩效管理、过紧日子、“互联网+监管”、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财政改革举措,形成了符合中科院管理特色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思路。
一是基于院所两级治理体系,构建院党组全面领导,院所两级协同联动、分工有序的财会监督机制。院层面,在院党组领导下,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以下简称条财局)作为主责部门,负责全院财会监督工作,2021年在条财局设立资金绩效与监管处,加强对院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与业务指导。所层面,加强财务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夯实财会监督基础,结合纪检监察队伍“三转”建设,统筹推进财务管理与监督审查相分离。
二是落实“大监督”理念,服务提升科技投入效能。立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定位,结合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部署,以提升科技投入效能为根本遵循,加速建设“四个统筹”的财会监督体系:统筹绩效评价与过程监督,推动财会监督关口前移;统筹简政放权与制度建设,推动财会监督入脑入心;统筹信息化建设与日常监管,推动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统筹内控机制、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审计整改等长效机制建设,夯实财务监督基础。
二、中科院财会监督工作的做法
(一)坚持绩效导向,推动构建关口前移监督新常态
在财政部“大监督”和预算绩效监控等先进财会监督理念的指引下,中科院以绩效管理为切入点探索了财会监督与业务有机融合的新模式。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推动财会监督关口前移,构建了覆盖科研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2022年,对6家院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设立“财务管理”一级指标,以评促改,促进法人责任落实。围绕提升科技投入效能这一总要求,统筹绩效监控、预算执行监控和财会监督的监管重点,对部分先导专项开展了绩效监控专项检查,坚决收回查实的低效违规资金,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会监督效能。
(二)坚持制度先行,打造放管结合财会监督新格局
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中科院建立了科技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强财会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印发以来,中科院积极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落地,打造基于信任的监督模式;制定负面清单,开展“取消院级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做到“该放的放到底,该管的管到位”,得到一线科研人员充分认可,进一步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入脑入心,从纸面条文约束向思想意识约束转变。
图/张毅
(三)坚持信息化引领,注入数据汇聚融通新动能
2021年,中科院上线了面向全院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监管服务平台,一方面通过监测和分析收支情况、运行保障等指标,为防范化解重大经济运行风险、制定重大经济决策提供支撑,从宏观层面发挥财会监督支撑决策作用;另一方面提供经费使用合规性监管预警功能,实时监测预警院属单位资金支出的风险隐患,通过事前事中预警、风险拦截、自查整改等方式,实现财会监督重心前置、下移。同时,中科院积极参加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在财政部等部委的指导下,探索无感化财会监督的实现路径。
(四)筑牢财会监督基础,统筹长效机制建设
多年来,中科院一直将加强院属单位财会基础能力建设作为财会监督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在财政部指导下,编制院属单位内控手册编制指引,指导院属单位全面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财务资产核心骨干培养计划,培养骨干人才200余名。三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通过院属单位财务管理综合能力自评,推进研究所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和日常监督审核力度。四是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培训交流、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领导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财经纪律和风险防控意识。
此外,院所协同,上下贯通,共同推进巡视、审计、财会监督等内外部监管形成监督合力。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确保闭环管理,切实加强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中科院将继续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持续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坚持“大监督”理念,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院党组有关工作要求纳入财会监督工作重点,持续探索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深度融合模式,推动财会监督由经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向业务活动全过程主动监督转变,向推进资源配置聚焦主责主业转变。
二是深化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设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进展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巡视、审计、检查等监管结果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建立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汇交机制,以信息化驱动院所互通、部门协同。
三是围绕提升监督效能,统筹长效机制建设。将工作重点由制度建设转向制度执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院内各类财务监督检查、绩效检查、预算执行监控等查实的违规低效资金要坚决收回,做到“严纪律见真章,提效能见实效”,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财会监督反映出的体制性、系统性问题为重点,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制度体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 任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