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享未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成因及对策
刘洁 陈帅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旨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加研发活动的投入和产出,解决研发动力不足、创新能力薄弱、研发投入不高等问题。但实务中仍存在企业应享未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的情况。本文在剖析企业应享未享加计扣除政策成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解决企业应享未享加计扣除政策问题,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一、企业应享未享加计扣除政策的成因
1.对加计扣除政策的了解情况。对加计扣除政策的了解情况直接影响企业申报意愿。2016年之前的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较为烦琐,企业申报该政策的意愿不高,申报动力不足。为此,《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将申报流程简化为备案管理,2018年起,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进一步简化为:企业自行判别是否符合享受条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直接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但实务中,仍有企业不了解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的变化,认为申报加计扣除政策耗时耗力,申报成本与申报所得优惠金额相比,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部分企业甚...
应享未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成因及对策
刘洁 陈帅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旨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加研发活动的投入和产出,解决研发动力不足、创新能力薄弱、研发投入不高等问题。但实务中仍存在企业应享未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的情况。本文在剖析企业应享未享加计扣除政策成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解决企业应享未享加计扣除政策问题,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一、企业应享未享加计扣除政策的成因
1.对加计扣除政策的了解情况。对加计扣除政策的了解情况直接影响企业申报意愿。2016年之前的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较为烦琐,企业申报该政策的意愿不高,申报动力不足。为此,《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将申报流程简化为备案管理,2018年起,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进一步简化为:企业自行判别是否符合享受条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直接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但实务中,仍有企业不了解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流程的变化,认为申报加计扣除政策耗时耗力,申报成本与申报所得优惠金额相比,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部分企业甚至存在顾虑,担心办理税务备案会泄露商业秘密,导致出现企业应享受但未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情况。
2.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需要程度。企业的产权性质、规模大小和盈利能力均会影响其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需要程度,进而影响其申报意愿。就产权性质而言,民营企业对加计扣除政策的需要程度强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具有较严格的融资约束,迫切需要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降低研发成本,缓解融资约束,保留更多内部资金投入研发活动;国有企业更容易从政府部门获得资金支持,其研发效率和融资约束均低于民营企业,因而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需要程度不强,致使其申报意愿不强。就规模大小和盈利能力而言,大企业对加计扣除政策的需要程度强于中小企业,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对加计扣除政策的需要程度强于盈利能力差的企业。具体说来,资金充足的大企业融资约束压力小,能够快速响应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激励效应,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压力大,更倾向于直接获取政府补助,申报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意愿不高;而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其研发投入受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激励弹性越大,盈利能力越差的企业,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激励效应不明显,导致申报该优惠政策的意愿不强。
3.企业减税优惠的获得感。企业减税优惠的获得感影响其申报意愿。多数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税负为增值税,而非所得税,但加计扣除政策主要面向企业所得税进行减免,对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进行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是杯水车薪,因而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动力不足。中小企业规模小,研发资金有限,多数中小企业成长初期处于亏损状态,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额偏低,其无法完全享受政策带来的好处,减税优惠的获得感不强,主动申报政策优惠的动力不足。处于亏损阶段的企业因为没有缴纳所得税的压力,故而缺乏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动力,办理税务备案的意愿不强。
4.企业的行业特点。2021年后的加计扣除政策给予了制造业企业100%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其他行业企业仍给予75%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然而,在当前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研发创新已无处不在,其他行业企业的研发创新具有与制造业企业同样重要的价值,不平等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将其他行业企业置于研发创新劣势地位,容易减损其研发创新热情,致使其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不敏感,从而影响政策激励效果。
5.研发活动自行判别能力不足。目前,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采用“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因缺失相关管理与评估制度,企业立项研发活动无须政府部门前置审核,部分企业缺乏自行判别研发活动的专业能力,担心一旦判断失误,会导致后续较大的税收风险,使其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因而在申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非常谨慎,甚至主动放弃享受该政策优惠。
图/中铁大桥局
6.研发费用的核算情况。能否准确核算研发费用影响企业申报意愿。首先,加计扣除政策对研发费用采取正列举方式,只有纳入列举的研发费用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其次,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企业设置研发项目辅助账,对研发费用和生产费用分别核算,区分不清的不得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但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收核算范围存在差异,会计人员需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准确归集当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这加大了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量且容易出现错误,企业为避免增加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可能不愿享受该项政策。
二、解决应享未享加计扣除政策问题的对策
1.税务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提高企业申报意愿。税务部门应与科技部门协同起来,建立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联合审批制度,为企业提供从政策咨询到研发合同认定、研发费用核算、申请政策优惠、异议项目鉴定等的全链条服务,降低企业申报成本,提升其申报加计扣除政策的积极性。还可考虑引入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专业化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研发合同的规范签署、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研发费用的合理归集等问题提供多层面精准培训,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操作手册、宣讲视频等形式加大政策辅导力度,为企业答疑解惑,避免出现误填、错报行为,促使其打消申报顾虑,最大程度享受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应注意及时收集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情况,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普遍存在的疑难问题,通过明晰政策关键条款、堵塞政策漏洞等方式,提高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积极性。还应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动态更新其行业划分信息,以弹窗形式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甄别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避免企业违规占用社会资源,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2.政策制定部门应提高研发投入奖励力度,增强企业减税优惠的获得感。民营企业是研发费用增长主力,但其多为中小企业,企业规模小,户均研发费用有限,尤其是加计扣除政策减免的所得税额低于企业财务核算成本时,政策吸引力呈现下降趋势。应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奖励力度,如对成长初期、研发支出较大的中小企业进行优惠递延,允许其在实现盈利当年继续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针对企业研发积极性弱、研发投入不足、研发效率低等问题,出台研发费用投入定额返回制度,或者针对研发费用增量情况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按研发费用支出较上年的增量额进行奖励,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其减税优惠的获得感。
建议政策制定部门考虑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实施一致的加计扣除比例,将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以提升全行业企业的研发创新热情。同时,完善研发活动前置鉴定管理与评估制度,降低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税收风险,使其由“不敢享”变为“放心享”,进而提高政策激励效果。
3.企业应加强政策培训,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政策培训,使其熟悉从研发项目立项到汇算清缴每一个环节的政策,明晰加计扣除政策的变化情况,掌握最新填报口径,扭转认为申报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办理手续烦琐”的错误认知,改变对政策“不了解、吃不透、用不好”的现状。
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联动机制,以便财务部门掌握研发项目进程及产生的费用情况,及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做好账簿记录,准确归集各类研发费用,也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情况进行审计,查补会计核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促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从而确保加计扣除政策落地见效,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责任编辑 武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