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作者:郝斯佳 刘晓亮
[大]
[中]
[小]
摘要:
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探析
郝斯佳 刘晓亮
作者简介:郝斯佳,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监察与审计处,高级会计师;
刘晓亮,北京核工业医院财务科。
摘 要:本文从目标共识、资源整合、结果运用、信息共享四个层次,提出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框架;结合科研单位实际情况,从明确协同监督目标、拟定协同监督项目、加强监督过程协同实施、创建监督信息集成系统和培养监督人才队伍五个方面对协同监督机制的运行路径进行探析,并以W科研院为例分析介绍具体做法。
关键词:科研单位;财会监督;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F235.1;F239.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3)04-0035-04
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是科研单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二者的协同机制建设,是提升科研单位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证。为此,本文提出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框架,探析机制运行路径,并以W科研院为例介绍具体实践。
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框架如图1...
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探析
郝斯佳 刘晓亮
作者简介:郝斯佳,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监察与审计处,高级会计师;
刘晓亮,北京核工业医院财务科。
摘 要:本文从目标共识、资源整合、结果运用、信息共享四个层次,提出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框架;结合科研单位实际情况,从明确协同监督目标、拟定协同监督项目、加强监督过程协同实施、创建监督信息集成系统和培养监督人才队伍五个方面对协同监督机制的运行路径进行探析,并以W科研院为例分析介绍具体做法。
关键词:科研单位;财会监督;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F235.1;F239.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3)04-0035-04
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是科研单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二者的协同机制建设,是提升科研单位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证。为此,本文提出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框架,探析机制运行路径,并以W科研院为例介绍具体实践。
科研单位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框架如图1所示。一是基于行业及单位的发展规划及总体目标,达成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的目标共识。促进单位目标价值实现是内部各部门的共同目标,也是内部监督体制机制运行的价值基础。各内部监督职能部门应围绕这一共同目标,分解自身具体目标,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基于监督协同机制的运行目标,整合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资源。要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作配合,打破各自为战的职能壁垒,有效整合监督资源,降低内部监督成本。三是基于监督资源的整合与平衡加强监督成果运用。财务部门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加强后续财会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可借鉴财会监督成果,提高效率,实现齐抓共管、优势互补。四是基于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协同监督成效。在协同监督过程中,应搭建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与审计数字化平台的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以提高监督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借助大数据技术,提高分析研判、感知风险、查找疑点的能力,提升整体协同监督成效。
图1 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框架
(一)围绕科技事业总体目标,明确协同监督目标
首先,以科技事业总体目标为引领,依据科研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及重点任务,确定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运行的共同目标,即促进单位完善治理机制,保证发展规划及总体目标的实现。其次,根据二者各自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分解目标、细化任务,使监督的方向更明确、重点更突出,其中,财会监督的目标是通过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保证资金资产安全高效使用,客观准确提供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内部审计监督的目标是通过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体制机制改革、条件平台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单位决策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做好监督计划沟通,拟定协同监督项目
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领域里都掌握着一些关键信息,在协同监督机制下,应将单项监督信息在大监督体系中共享,促进监督工作更高效、更有针对性,避免监督资源浪费。因此,在制定监督计划时,两部门要做好沟通协商,共同研究明确协同监督项目。首先,关注科技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行业新政策新要求、科研单位内部管理及发展状况等,围绕当前科研重点工作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总体监督协同策略。其次,在制定具体协同监督项目计划时,一方面,考虑将财务部门在日常财会监督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同时,财务部门结合自身监督成果给审计部门提供审计范围、关注方向、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具体建议,以便将审计资源合理分配到重点领域。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应将日常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财会领域典型问题反馈给财务部门,如为规避政府采购程序拆分签订大额支出合同、出国实际行程与预算批复内容存在差异且理由不合理、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信息与实物不符等问题,以便财务部门在对相关经济活动业务资料进行审核时予以关注。最后,做好监督项目间的协调沟通,并根据协同监督项目的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各监督部门的职责权限,平衡监督任务并减少不必要的监督项目,以降低监督成本,避免因过度监督影响被监督对象正常业务开展。
(三)加强监督过程协同实施,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建立监督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通过不断优化协同组织管理,注重监督过程协作、监督信息的共享,从而推动财务管理与审计问题整改效能提升。具体来说,一是加强监督人员间的交流合作,优化监督资源。就某些具体业务而言,财会人员是直接参与者,更加了解和熟悉业务情况,有助于快速摸清问题实情、作出合理预判,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而且内部审计相比财会监督范围更广。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审计项目和财务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检查的过程中,可加强双方的合作互补以有效发挥协同监督作用。二是建立监督主体定期联席会商机制,提高监督协同管理水平。一方面,加强监督协同体系的动态优化,通过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移交问题线索,统筹监督范围和重点领域,协调修补监督漏洞和盲区,实现对监督协同工作的共同管理、指导、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及时总结汇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评价监督效果和监督岗位匹配度,发现不足马上调整改进,以持续提高协同监督管理水平。三是建立监督协同处理机制,推动落实问题整改。内部审计部门应与财务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同处理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层面解决问题。四是完善监督协同责任机制,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约束力,确保监督责任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创造良好的监督协同工作环境。
(四)明确协同监督规则,创建监督信息集成系统
规范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的协同工作流程,明确协同监督制度规则。同时创建监督协同数据采集系统,实现数据跨系统整合,提高监督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培育数字化监督协同生态,创新非现场数据分析、远程在线监督、监督公示推送等非现场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图/中铁大桥局
(五)树立协同合作理念,培育内部监督人才队伍
一方面,注重在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机制运行中树立科研单位大监督意识,使内部监督人员形成协同监督理念。另一方面,优化内部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强信息理论、计量经济学、统计学等新技能学习;建立协同监督专家团队,增加科研业务相关专业、信息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储备,以发挥专家团队的专业优势。此外,通过开展继续教育、跨部门人员交流轮岗、创新监督协同课题研究等方式,完善内部监督人员培养机制。
W科研院以创建世界一流科研院为总体发展目标,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需求为发展思路,加强科技创新供给与服务。在推进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下,W科研院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通过加强财会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协同机制效用,确保在放权的同时做到有效监督。
(一)围绕院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协同监督计划
W科研院以总体发展目标为引领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包括: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与重大工程,推进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推进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申请与建设;抓好信息化建设,改进综合办公平台数据整合;加强资产管理,推进固定资产动态监控;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围绕上述五大重点工作,W科研院以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一是针对院实验室平台建设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两大重点工作拟开展实验室用房及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包括:通过现场踏勘清查现有实验室用房情况、可腾退整合情况,提高房屋资源使用效率;通过仪器设备实物盘点、核对账实相符情况、了解实物在用情况,为下一步购置、报废资产提供支撑。二是针对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存在的风险隐患,拟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具体包括:针对3年以上的往来款项逐一核对,账务处理保证依据充分;超过1年不足3年的应收类款项列出清单,下发至经办部门,加强催款力度;超过6个月的个人借款,与经办人直接联系核实情况。以内部审计部门为牵头部门,一是针对重大科研项目拟开展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具体包括: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书、预算批复、项目总账、外协合同清单、固定资产台账等资料,了解项目现阶段执行情况;查阅招投标文件、外协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关注大额资金支付情况;查阅项目组会议纪要,了解项目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及内容变更等情况;抽查会计凭证,关注会议费、劳务费、咨询费、差旅费等执行情况。二是针对财务部门提出的科研外协合同资金支付环节,拟开展科研外协合同专项审计工作。具体包括:以近3年科研外协合同清单为基础,运用审阅、比较、分析等审计方法,查找审计重点疑点;关注合同签订情况,包括是否执行政府采购、采购程序是否合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理、受托单位资质是否健全、变更或补充合同签订是否及时等;关注合同支付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支付款项、开具发票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支付内容是否与项目相关等;关注项目验收情况,包括验收资料是否完整、验收时间是否合理、验收成果是否相关等。
(二)推进监督过程共同实施,加强协同分析研究
协同监督工作计制定完成后,W科研院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四个项目分别成立了专项小组,做到人员互有交叉、分工各有侧重,以合理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监督任务。在日常工作中,两部门积极沟通、相互合作,充分发挥了财务部门专项业务监督优势及内部审计部门监督专家优势,为精准高效地发现问题和准确定性有关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监督手段方面,W科研院利用综合办公信息平台,遵循“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强非现场审计数据应用,通过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查找疑点、重点,将具体问题与整体情况相结合、单一时点与趋势分析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如在科研外协合同专项审计中,通过合同审批表单、合同清单、财务序时账等多个账表交叉比对分析,查找锁定重点项目、重点外协单位、重点经办人等关键信息,有针对性地查阅原始凭证,减少现场审计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外,建立定期联席会商机制,有效提升监督质效。一是汇报沟通协同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疑点困难、下一步计划等,及时调整监督方向,做出应对措施。二是科学界定问题类型,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考虑具体情况和原因,客观审慎地做出评价和结论。三是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逐项排查是制度设计问题还是执行问题,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促进监督成果运用
经过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努力协作,四个项目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并相应提出整改建议,通过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监督成果发挥实效。
一是在实验室用房及资产清查项目中发现:个别实验室使用效率偏低,且存放待报废仪器设备;个别实验用房偏小,已不能满足实验需求;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小型仪器,未按固定资产管理;实验材料台账登记不准确、盘点不及时。对此提出四项整改建议:腾退、合并、调整实验室用房以合理利用房屋资源;按规定及时处置待报废固定资产;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清点后进行账务处理;科研业务部门加强对实验材料的管理。
二是在往来款项清理项目中发现:会计核算不准确,存在重复挂账或未对应冲销的情况;应收类款项催收不及时,对个别确认坏账的处理不规范。对此提出三项整改建议:规范会计核算,理清科目关系,统一账务处理规则;加强对应收类款项确认坏账的处理并明确处置规则;财务部门定期向科研业务部门下发催款单,加大资金回款力度。
三是在重大科研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中发现:列支与项目无关费用;会议费列支内容超范围;部分支付合同条款未有质量保证金要求;合同内容变更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对此提出三项整改建议:列支的与项目无关的费用、超会议费范围的费用全部调整;采取合理方式预留质保金,消除风险隐患;加强过程管理,合同内容变更及时按规定签订补充协议,避免合同履约风险。
四是在科研外协合同专项审计项目中发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外协合同信息填写不规范,外协合同档案管理不到位;拆分签订合同,补充签订外协合同金额过高,外协合同采购内容超过主合同约定;验收成果资料与外协合同内容不符,验收时间晚于尾款支付时间。对此提出五项整改建议:院信息管理部门协同科研管理部门联合查找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报错原因并进行系统修改;修订《项目管理办法》《科研外协合同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在科研项目档案、合同文本规范化、结题验收等方面细化管理;财务部门在支付合同款时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加强对支付资料的复核;科研业务部门加强对合格供应商的审核把关。
此外,W科研院领导对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联合开展的协同监督项目取得的成果高度重视,要求由各业务部门分管院领导作为问题整改第一负责人,确保将整改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监督结果的运用效果,同时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到期对账销号,为发挥监督实效提供了有力保证。
责任编辑 李卓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优化路径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20,(19):14-15.
[2]谢志华,程恺之,杨克智.财会监督之属性探析[J].财务与会计,2020,(18):4-7.
[3]叶承辉.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受托经济责任视角[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3):75-77.
[4]容军.对新时代财会监督的认识与思考[J].财务与会计,2020,(17):4-6.
[5]尹国强,胡喜国,孙静,等.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监督与财务监督协同机制初探[J].财务与会计,2020,(10):8-10.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