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8 作者:高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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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要素与基本框架
高允斌 ■
摘要: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将会导致法律法规上的惩处制裁、经济损失与形象损害。纳税人应当充分认识税收风险的诸般特征,
建立起一套包括税收风险管理主体、制度与流程、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信息化系统等要素的、贴合自身管理需求的风险管
理体系。
关键词:税收风险;风险特征;管理要素与框架
中图分类号: F812.4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3-286X(2022)05 -0055-03
一、什么是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是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包括法律法规上的惩处制裁、经济损失与形象损害。
产生税收风险的前提是违反税收法规。税收法规的范围包括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税收法规的类型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与税收风险相对应的违法行为既有违反实体法,又有违反程序法。前者如少报、少交税款,后者如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和报送规定资料。
税收风险发生后,纳税人会面临国家法律法规的惩处制裁,首当其冲的是税收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有司法责任。在查补税款的同时,税收行政罚款、滞纳金甚至司法部门判处的罚...
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要素与基本框架
高允斌 ■
摘要: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将会导致法律法规上的惩处制裁、经济损失与形象损害。纳税人应当充分认识税收风险的诸般特征,
建立起一套包括税收风险管理主体、制度与流程、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信息化系统等要素的、贴合自身管理需求的风险管
理体系。
关键词:税收风险;风险特征;管理要素与框架
中图分类号: F812.4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3-286X(2022)05 -0055-03
一、什么是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是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包括法律法规上的惩处制裁、经济损失与形象损害。
产生税收风险的前提是违反税收法规。税收法规的范围包括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税收法规的类型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与税收风险相对应的违法行为既有违反实体法,又有违反程序法。前者如少报、少交税款,后者如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和报送规定资料。
税收风险发生后,纳税人会面临国家法律法规的惩处制裁,首当其冲的是税收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有司法责任。在查补税款的同时,税收行政罚款、滞纳金甚至司法部门判处的罚金,都是纳税人要承担的经济代价。值得注意的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看,多交税也是一种风险成本。对税法理解的错误及内部管理与操作上的失误,是导致多交税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往往由于人员流动、缺乏健全的时间性差异台账等,未能将前期纳税调增的事项及时、准确地纳税调减,从而隐性地多交税款。另外,由于特定税种具有转嫁特征,一家企业可能会间接承担其他纳税人转嫁的税收成本。例如,税法赋予纳税人对特定业务适用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的选择权,如果购买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时未能关注该税项,在商业谈判与合同中未作要求和约定,款项支付环节也无审核与异议的提出,就可能在总价一定的前提下接受低税率或征收率的发票。
由于税收法律关系是建立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所以,一旦企业有税收行政处罚甚至司法层面上的责任追究,其商业形象会严重受损,纳税信用等级会直奔 C、D级而去,由此对其发票领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种涉税事务,以及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非税事务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此可见,税收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收风险的特征
如同其他经营风险一样,税收风险也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中,具有相应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的特性。但是,税收风险的特殊性更值得人们去关注,只有很好地认识到其特征,才能有针对性地建立一套实用的风险预防、识别、控制、化解的制度与机制。
1.
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能力、力度与企业税收风险在不同层面上呈不同方向的相关性。从宏观层面上看,呈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税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涉税监管手段越丰富、精准,能力越强,力度越大,越有利于整体市场环境与财务行为的净化,促使纳税人强化和提升风险管理意识与能力,进而在整体上扼制大规模税收风险事件的发生。但从微观层面的特定个体来看,则可能呈正相关关系。一个有深度的税务稽查产生的税收风险成本往往会高于普通纳税评估的风险成本;一个基于海量业务、财务、税务数据、“人机结合”的纳税评估,较之于仅仅依托日常纳税申报及发票信息进行的纳税评估,前者往往能挖掘出更多的风险点。
2.
与税法不确定性呈正相关关系。如果税制改革、调整频繁,税法变动不居,纳税人便可能会产生对税法掌握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导致税收风险的高发。而如前所述,税法中包括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国征纳双方对具体纳税事务的处理与结果正误的认定往往是直接依据规范性文件,它的体量大、变化多,难以及时跟进、全面照顾到复杂多变的涉税业务,可能在完整性、周密度上有所缺失,有时还不免语义不明,会产生理解上的歧义。所以,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与理解,对其与上位法一体性关系的把握,对管理税收风险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3.
不同股权结构、不同规模的企业,税收风险的等级、类型、特征不尽相同。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较为多元和分散的企业、大型企业等,其税收风险容忍度较低,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强。但是,大型企业的组织结构与业务形态复杂多样,地域分布较广,关联的税法庞大,处理的税收事务数据量大、覆盖面广、偶发与冷僻事件多,面向多层级税务机关,所以,在客观上其税收风险系数会上升,并且会呈现在一些特定业务领域(如投融资活动、并购重组、关联交易等)多发的特征。
5.
税收风险最终发生在财务部门及财务活动中,但它并非财务部门单独能够控制。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的义务,也可以将它理解为一项特殊债务,对这项风险的揭发通常是通过查账方式实现的,因此,风险事件发生后,人们往往将“板子”打在财务身上。客观地讲,财务常常难辞其咎,但如果就止步于此,企业的税收风险不免还要发生。从理论上讲,只有当一定的税收法律事实出现后,才能在征纳双方产生、变更或消灭税收法律关系;从实务上讲,税收法律关系与企业的各项涉税活动息息相关,而企业实施业务的部门与层级是立体多维的。如果采购部门在订立采购合同时不考虑税项,一旦隐含税收风险的合同签署完毕,未来财务部门又有何“回天之力”呢?所以,管控税收风险必须有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参与,必须从源头抓起。
还值得一提的是,税收风险与其他风险一样,都是面向未来的不确定性,但税收风险实际发生的滞后时间往往更长,并且有时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还不会实际发生,因而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对此存在轻视、侥幸、麻痹的心理,这是值得警示的一种现象。
三、税收风险管理活动的基本要素与框架体系
1.
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设定。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取决于企业专业化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在大型集团总部,有必要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以风险管理为主要目标确定其人员配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纵向与横向的管理与协作关系。对于集团内的单个企业,以及一般的中小型企业,应当设置税务专员岗位,不宜将此工作作为某个财务岗的“兼业”。无论是什么企业,还要梳理其他部门在税收风险管理事务中应担当的责任,从制度和流程上予以明确。
2.
制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制度是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收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处理各项税务事务的行为标准、操作指引。它的核心内容有:第一,确立价值观,明确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什么事必须经过论证、决策后方可为。第二,围绕本企业涉及的各实体税种编制纳税规范操作手册。第三,明确规定以财务部门为中心、相关部门协同参加的,以遵从税法为目标的部门、岗位工作任务项,并且要将其定位于不同的时间节点上。第四,制定税务风险控制结果的绩效评价与奖惩制度。
税收风险管理流程是指各项税收风险管理活动的先后次序、流向,以及部门、岗位职责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例如,对于企业销售产品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应由财务部门税务专员对照税法事先逐一确定,后由 IT部门维护进入公司的信息系统,销售部门在签订销售合同、生成销售订单时,必须明确该税项。销售合同执行时,
图1信息系统自动根据销售产品代码生成税率,进行价税分离,提取销项税额,再进入税务专员的纳税申报工作节点。如果公司开发新品,在进行量本利分析等财务分析与决策环节,应就其所涉及的税收要素征询税务管理部或税务专员意见,由其提供税收成本方面的测算分析报告。
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虽有区别,但二者密不可分。制度是流程得以建立与运转的基础与保证,甚至可以说,“流程”本身就
是制度中的制度;而流程是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筋络血脉,离开了流程,制度就是一个个孤立、僵化的“部件”,只有联接上流程,
才能成为有活力、有方向、有秩序的动态有机体。
3.
税收风险的事前控制——税收规划。企业应当在经营活动方案和投融资活动决策之前,研究与形成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以及与之有内在逻辑关系的业务方案,也就是税收规划,或称纳税筹划。税收规划的前提是全面、准确掌握本企业税收业务涉及的全部有效税收法规;它的核心价值是事先研判与消除税收风险因素;它的核心内容是基于不同的业务行动方案准确界定分别适用的税法、产生的税收成本、申报义务、风险因素及化解办法,以及其他涉税事务,再从税收角度反过来对业务行动方案作积极干预,合理调整,优化选择。
4.
税收风险的事中控制。事中控制是税收风险管理活动的主体。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是其一种重要手段。企业要在涉税业务、财务收支、会计活动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及时提示、识别税收风险,从而采取风险管理措施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离不开一套量身定制的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核心价值在于过程控制,因此,它的逻辑起点就很重要,每家企业都要研究向这个系统输入的数据信息应该是什么。例如,一套基于已纳税申报的各税种申报资料而开发的税收评估指标,其价值就大打折扣,因为过去的纳税申报动作已经完成了。税收风险预警指标是对输入数据信息进行加工,在此基础上比较内嵌的预警值,从而输出预警信息,它的敏感性、有效性取决于分析指标与企业个体业务、财务会计数据的适配性,以及对税务机关、同业风险评价模型、指标的合理借鉴、取舍。
5.
税收风险的事后控制——风险点检查与风险事件的应对。企业完成纳税申报后到税务机关税务检查这一段期间,不能成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真空地带,企业应建立事后风险核查制度,其形式可以是集团税务管理部对下属企业的检查,或集团内企业间税收风险的互查,也可以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的风险代理自查。通过风险的自我排查,可以采取补救措施,降低风险损失程度。但无论如何企业都不可能绝对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不管是大企业轮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还是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检查,企业都应在熟悉税务检查规程的基础上,依法、合理应对,及时充分提供有利证据,积极查找适用的税法依据,将税法允许的救济措施予以恰当运用。
6.
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税务机关“金税工程”的上线与不断演进,以及企业内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为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而“数字治税”“智慧税务”目标的提出,迫使企业必须从传统的依赖税务专员个人的业务能力转向依托信息化、数字化风险管理系统来控制税收风险。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组织结构、规模、业务特征、信息化基础条件,从最基础的票据管理到纳税申报数据的作业,再到税收风险分析系统的搭建,直至税务管理平台建设与运行,建立起适合自身条件与需求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将控制主体,制度与流程,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活动都智能联接起来,提升管理效能。
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要素及框架如图 1。责任编辑武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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