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作者:杨瑛 戴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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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建筑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业务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杨瑛 戴国华■
摘 要: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及推动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盘活资产的创新融资工具得 到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关注,特别是在对国有建筑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发挥作用明显的同时,也有利于压减企业“两 金”,增加当期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本文通过分析国有建筑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的问题,阐述其形 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注重顶层设计,结合企业实际,从筛选基础资产入池、慎重选择中介机构、强化决策审批、 规范操作流程等方面依法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促进国有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国有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融资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3-286X(2021) 12-0055-04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企业 降杠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 重要举措。当前高杠杆、高负债现象在 国有建筑企业尤其突出,如何降低企业 资产负债率、降低带息负债规模,进而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应收账款资 产证券化业务是有效的解决途径之一。 但目前国有建筑...
国有建筑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业务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杨瑛 戴国华■
摘 要: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及推动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盘活资产的创新融资工具得 到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关注,特别是在对国有建筑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发挥作用明显的同时,也有利于压减企业“两 金”,增加当期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本文通过分析国有建筑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的问题,阐述其形 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注重顶层设计,结合企业实际,从筛选基础资产入池、慎重选择中介机构、强化决策审批、 规范操作流程等方面依法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促进国有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国有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融资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3-286X(2021) 12-0055-04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企业 降杠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 重要举措。当前高杠杆、高负债现象在 国有建筑企业尤其突出,如何降低企业 资产负债率、降低带息负债规模,进而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应收账款资 产证券化业务是有效的解决途径之一。 但目前国有建筑企业在开展应收账款 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还不够平衡,笔者 在此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国有建筑企业 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国有建筑企业开展应收账 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的问题
(一)决策审批不重视
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发行标准化 资产证券化产品28 749.27 亿元,2020 年年末市场存量为51 862.60亿元,同比 增长23.60%。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配合国有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过程 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 了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目标的实现。但从 实际效果来看,由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 品在业务操作上还较为复杂,政策性较 强,周期也比较长,少数国有建筑企业 存在盲目跟风,对专项发行计划产品面 临的问题估计不足,对自身资产情况掌 握不透彻,前期筹备调查工作不充分, 在无可行性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提交会 议进行决策,上级单位审批走过场,最 终发生发行中断或终止发行的问题,给 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二)基础资产不充足
目前大部分国有建筑企业满足应 收账款专项计划资产条件不足:有的 是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应收账款资 产证券化资产(如应收质量保证金); 有的是业主与国有建筑企业在签订工 程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形成的应收账 款限制转让;有的国有建筑企业与业 主的债权存在瑕疵等。以上这些都导 致可入池的应收账款不足,影响到国 有建筑企业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以及发 行成功后存续期循环购买,如:某国 有建筑企业在某时点上应收账款余额 高达80多亿元,通过对应收账款进行 层层筛选,满足条件的基础资产仅为 10亿元。如果盲目为了多“出表”凑 资产,强行入池回款期限不明朗的资
作者简介:杨 瑛,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金融保险科科长,高级会计师; 戴国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正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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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将会出现入池资产不能如期回款, 形成逾期资产、违约资产,进而触发 加速清偿、提前终止循环购买等约束 机制。
(三)机构选择较为随意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专项发行计 划离不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参 与。实践证明,国有建筑企业开展应收 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对参与发行专 项计划的中介机构选择不慎重,不进行 市场调查和比选,随意选择规模小、信 誉差、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中介机构,影 响了国有建筑企业基础资产选择、产 品内部分层、增信措施设计、循环购买 等,导致专项发行计划不能满足资产出 表、资金合理调配等多重目标的实现。 此外,如果企业、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会计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等各方沟通 不畅,协作不密切,也会影响整个发行 计划。
(四)操作流程不规范
有的国有建筑企业在发行应收账款 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产品时,企业和中 介机构没有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相关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执 行。比如:企业对发行的专项计划产品 操作业务流程不熟悉,安排不当,导致 错过最佳发行窗口期,增加企业融资成 本;企业对应收账款预期回款日预测不 准确,在资金归集日时形成应收账款逾 期资产,导致专项计划提前结束等不良 后果,影响企业在市场中的信用等。另 外,中介机构对循环购买安排设置不科 学,可能会影响到基础资产不足,造成 资金沉淀、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五)业财衔接不畅通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企 业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表内应收账款 及其全部附属权益打包转让与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SPV), 存在涉及企业与所属子企业之间跨法
人的应收账款转让法律风险、已入池 基础资产回收预期付款日内不能正常 回款的逾期风险、单笔资产回款归集 后核算的审计风险等问题,这些风险 和问题产生的根源都是业财衔接不畅 通造成的。
二、解决对策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 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 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以应收账款财 产权利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国有建筑 企业降杠杆减负债需注重顶层设计, 结合企业实际,从筛选基础资产入池、 慎重选择中介机构、强化决策审批、规 范操作流程等方面依法合规开展资产 证券化业务,促进国有建筑企业健康 发展。
(一)顶层设计是方向,决策审批 是前提
国有建筑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途 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提高资产发展 质量,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增加企 业积累;另一方面是盘活存量资产,降 低有息负债规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说 需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做好顶层设计 和发行规划。应灵活运用国家政策,根 据自身实际,做好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顶 层设计,结合应收账款余额,在初步筛 选合格资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应收 账款证券化的发行规模,结合有息负债 到期归还日,初步确定发行时间,规划 拟发行成功后增加现金流偿还到期有息 负债规模,实现阶段性降杠杆目标,降 低企业经营风险。二是履行决策程序。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属于资产端供应链 金融业务,为企业重大融资事项,需履 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基于此,国有 建筑企业必须在充分调研和可行性论证
的基础上,形成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拟 发行议案,在提交党委常委会履行前置 程序后,根据经理层议事规则或董事会 议事规则,履行总裁(总经理)办公会、 董事会决策程序,如超出董事会决策范 围,还需上报股东或股东会(股东大会) 批准。三是完善信用增信审批。一般情 况下,国有建筑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资产 证券化业务,应综合考虑基础资产、信 用评级等情况,采用分层加差额补足信 用增信方式,产品内部需进行优先/次 级分层,同时需企业上级单位(股东) 审批同意为产品优先级提供差额补足信 用增信,这样既可满足“出表”要求,又 能降低优先级发行成本。
(二)基础资产是血液,动态更新 是关键
基础资产好比人的血液,血液各 项指标正常是人健康的标志,因此,基 础资产的选择和确定是开展资产证券 化业务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不仅决定 资产证券化可发行规模,同时也是应 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存续期平 稳推进的前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 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 定》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收 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就是 企业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且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现 金流的特定化应收账款。基于此,在开 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工作时,国有 建筑企业应尽量争取更多可入池的满 足专项计划条件的应收账款,进而保 证计划发行规模和存续期循环购买所 需要的应收账款。具体来说:一是要 提前介入合同谈判。国有建筑企业在 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应重点跟踪 招标文件有无限制应收账款转让的条 款;对于国有建筑企业与业主已签订 施工合同约定有限制转让条款的工程 项目,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积极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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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流程
主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取得业主书面 同意函,进一步扩大基础资产储备规 模。此外,对于国有建筑企业主导的并 有实质控制权的基础设施投资PPP项 目,在与PPP项目公司签订的施工合 同中不约定限制应收账款转让条款; 对没有实质控制权以社会资本方参与 的基础设施投资PPP项目,国有建筑 企业也应在合同谈判中积极争取不约 定限制应收账款转让条款。二是动态 管理资产池。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 案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资产证券化 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的相关 规定,要对工程项目应收账款进行负 面清单筛选,确定满足专项计划条件 应收账款清单后建立资产池。基于此, 针对无限制转让条款的应收账款项目 应区分在建应收工程款、在建或收尾 应收保留金、竣工已结算应收工程款 三个梯次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同时, 应根据国有建筑企业新中标工程项目、 财务新开账套项目进行实时更新,确 保每个循环购买日快速、有效选取合 格应收账款进行循环购买。三是动态 更新项目库。为确保国有建筑企业工
程施工项目应收账款全覆盖,除了要 分析在资产封包日、循环购买日企业 账面已形成应收账款余额的项目情况 外,还应从企业会计账套入手,把已开 账套工程项目与有应收账款余额的工 程项目进行比对,进而确认在确定时 点还未形成应收账款的工程项目(多 数为新开工项目,暂时还未确权),作 为后续跟踪项目管理,在确认应收账 款权利后,第一时间纳入资产池进行 管理。
(三)中介机构是桥梁,审慎选择 是保证
国有建筑企业聘请的中介机构(包 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所、评级机构等)是贯穿、服务应收账 款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全生命周期的 重要“合作伙伴”和“桥梁纽带”。因此, 应选择信誉好、规模大、业绩多、成本 低、勇担当、无不良记录的中介机构。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采用线上公开招标 确定,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方式招标确定,律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 采用线上竞争性谈判招标确定。国有 建筑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时需重点关 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券公司是整
个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的牵 头人,选择时要考量其综合实力与承销 实力,有类似企业服务的成功业绩,提 供的服务方案既可行又能满足企业发 行需求,同时能派出项目负责人长期驻 留在项目现场,专项负责设计整体交易 结构,协调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组织 开展基础资产尽调,进而保证专项计划 顺利推进。二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 聘要尽量选择熟悉本行业或本企业经 营业务和特点,最好选择为国有建筑企 业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这样既能节约时间,又能对年度报表审 计已“出表”应收账款及时出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结论。三是对律师事务所 的选聘要选择有较多或较大类似服务 经历、资源配置强、服务方案操作强和 担任过同行业、同一系统内资产证券化 项目发行成功案例的事务所。四是对 评级机构的选聘要选择在国内市场上 有权威、知名度较高的机构。五是对托 管银行的选定要具有应收账款资产证 券化托管经验,且不收取托管费用,可 以认购专项计划优先级产品及资金划 拨效率较高的银行。
(四)操作流程是基础,规范业务 是保障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 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其配 套指引的有关规定,应收账款证券化应 严格执行确定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 划、转让资产、信用增级、信用评级、 发行应收账款支持证券等六个操作流 程,具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在规范业务方面,一是国有建筑企 业如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首要的就 是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学习与资 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政策规定,提前熟 悉掌握政策要点和操作流程,为发行应 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奠定基础。 二是国有建筑企业应与证券公司充分 沟通确定入池基础资产,同时,证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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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应与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对入池 资产进行尽职调查,重点应关注入池资 产预期回款日的确定和集中度问题,比 如:单一发包人(工程项目业主)应收 账款余额一般不超过全部入池基础资 产总额的15%;关联发包人合计应收账 款余额一般不超过全部入池基础资产 总额的20%。此外,企业需及时提供与 入池基础资产相关的合同文件、应收账 款台账、银行流水等资料,避免因资料 提供不全面而影响到发行计划安排。三 是明确资金归集和循环购买频率。考虑 到基础资产回收款转付需满足过手测 试的相关要求,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资 金归集频率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循环 购买频率要与资金归集频率保持一致, 避免归集资金沉淀在专项计划账户内。 四是选择合理的资金归集、循环购买时 点。鉴于国有建筑企业确权、回款特点, 资金归集日应设定在季度末,循环购买 日应设定在次月20日前,此举既能保 证专项计划归集、循环购买时间的间隔 要求,也为存续期内每个节点资金归 集、循环购买顺利完成提供有利条件。
(五)业财衔接是根本,依法合规 是底线
国有建筑企业要保证发行专项计 划产品依法合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资产转让要依法合规。如应收账 款的债权人为企业所属子企业,应收账 款转让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 制度规定执行,同时在《公司章程》授 权范围内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方可转 让,如超出授权范围的,还需上报股东 批准后方能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二是 明确相关会计处理。财务部门应根据 每一项业务流程明确会计核算科目、规 范凭证原始附件、报表填列抵销方式, 确保由业务到财务记录反映真实、客 观。三是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应收账款 证券化业务一般期限为2~3年,且入池 资产随着资金归集、循环不断更替,在 此过程中要做好每一笔基础资产的台 账动态管理。四是畅通信息传递渠道。 各级财务部门在确定入池基础资产后, 需要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项目财务负责 人,沟通落实应收账款预期回款日,为 最终确定该笔应收账款入池提供判断 依据;工程项目收到入池资产回款后, 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做好回款登记, 财务部门在资金归集日应将期间统计 的工程项目回款情况整理分析出当期应归集的金额,并在回收款转付日将款 项汇至专项计划托管账户,确保入池资 产回款应归尽归。
责任编辑 刘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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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