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满足的条件
目前,部分化工企业对科研项目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研发支出—— 费用化支出”科目,同时这部分费用化的研发支出现金流出计入经营性现金流出项目,影响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但从企业现实情况来看,化工企业在科研项目小试、中试和产业化阶段均有可能形成相应的技术成果, 以改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由此是否可有条件地实行资本化,以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业务实质,提升报表信息质量,笔者认为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中确认资产的“五个条件”进行判断 :
一是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就化工企业而言,处于小试、中试阶段的项目,如能形成具有实际使用价值和经济效应的流程、方法或操作规程,即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
二是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只要企业某项研发项目形成成果后用于内部生产制造,就能满足该项条件。如果能够用于销售、具有自己的市场,则更具有说服力。
三是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化工企业研发项目形成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目前至少是用于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说
明该技术自身存在市场。并且在实际使用时,对企业生产产生作用并有实际数据做支撑,即可证明其有用性。四是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就很多化工企业而言,经过可行性研究开展的项目,在人力、资金、管理等方面都是必须要得到有效保障的。
五是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很多化工企业对于科研项目都已做到分项目核算和统计。每一笔支出都有专门的凭证和相关附件,账目非常清晰。
当然,以上条件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具有主观性。如果每个项目都能做到立项、审批、验收并有具体的预算控制、预算进度分析等,会更加有利于资本化时点的判断。
(二)相关建议
一是做好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立项的程序包括申报和审批两个环节 : 申报环节要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 ; 做好科研项目施工主体确认、预算投资金额预计、研究进度安排等。审批环节根据申报项目,利用专家判断等形式,对项目是否能够立项做出判定。
二是对科研项目进行进度验收。除最终环节的验收,对于项目实施阶段中形成技术成果的,也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鉴定和判别。专家的报告可以为判定资本化时点提供客观的专业评价和证明,以保证有效的成果得到认可和保护,从而提升研发效率。具体操作中可协同法务部门或聘用外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技术成果进行鉴定,做到客观公正、有据可查。
三是成立经济收益判断的专业化流程。确认资产的条件之一是能够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尤其对尚未面向市场的技术成果而言,需要有专门的量化指标进行分析,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一旦客观因素发生变化, 导致技术成果不能用于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及时更改对该项目的预期判断,及时调整资本化的确定标准。
四是合理分配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如果人、财、物都是专门针对某一项科研项目,资本化金额较容易区分,但如果多个项目使用同一个设备、相同的实验室人员,就需要根据投入产出的具体比例合理分配。
(作者单位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