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则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王先生每个月工资(扣除社保等)为12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20000元,每个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为4000元。通过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的“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全年应纳税额为:(12000×12-5000×12-4000×12)×3%+120000×10%-210=12870(元)。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通过计算适用“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全年应纳税额为:(12000×12+120000-5000×12-4000×12)×20%-16920=14280(元),比使用单独计算纳税的方式多交1410元。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可以与工资、薪金所得一起计算,有扣除项目可以抵扣,所以,对于大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则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王先生每个月工资(扣除社保等)为12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20000元,每个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为4000元。通过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的“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全年应纳税额为:(12000×12-5000×12-4000×12)×3%+120000×10%-210=12870(元)。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通过计算适用“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全年应纳税额为:(12000×12+120000-5000×12-4000×12)×20%-16920=14280(元),比使用单独计算纳税的方式多交1410元。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可以与工资、薪金所得一起计算,有扣除项目可以抵扣,所以,对于大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所得,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对于收入较高的群体,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方式反而更加划算。
(二)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六个项目扣除内容的设置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理避税提供了可能。
例2:某家庭中的小刘收入为9000元/月(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后),小王为15000元/月(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后),家庭的主要支出为5岁孩子的教育支出、购买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以及赡养年满60岁老人的支出,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下,若将全部扣除应用在小王身上,则夫妻双方每月应纳税额为:(15000-5000-1000-1000-2000)×10%-210+(9000-5000-2000)×3%=450(元);若是平摊在夫妻双方身上,则夫妻双方每月应纳税额为:(15000-5000-500-500-2000)×10%-210+(9000-5000-500-500-2000)×3%=520(元);若将全部扣除应用在小刘身上,则夫妻双方每月应纳税额为:(15000-5000-2000)×10%-210=590(元)。可以看出,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由家庭成员中较高税率的一方进行抵扣,可以降低整个家庭的税负。
(三)利用企业年金实现递延纳税
对于个人依照《企业年金办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缴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在综合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且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到退休后领取年金时再按照领取方式的不同适用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计算方法。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设立企业年金的方式,让员工参与进来,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享受暂缓缴纳个税的政策,实现递延纳税的优惠。
(四)利用各种福利补贴
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些福利,如为员工提供员工宿舍,安排员工上下班班车,提供餐点服务等,这些福利在发生时由企业免费或是低费用提供,之后降低员工工资的提升幅度或是扣减职工的部分薪酬。这样使得员工在享受必要生活支出的前提下,降低税后个人收入的必要支出,变相地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
(五)成立合伙企业适用低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将四项所得合并计入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而经营所得为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35%。因此对于高收入人群,特别是自由职业者,可以考虑成立合伙企业,就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根据合伙协议的分配比例确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 陈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