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今年1月1日起大部分中央企业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此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会计核算体系、会计计量属性、会计报告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理解和执行新会计准则,直接影响到企业新旧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会计信息质量。现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新旧会计准则转换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管理层重视是关键,抓好培训是基础
新旧会计准则转换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下属企业众多,业务范围广,管理层应对新旧会计准则转换工作高度重视,不仅要带头参加会计准则培训,还要鼓励、督促财务、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一是应积极与高等院校加强合作,聘请专家、教授进行集中授课,培训的对象应为企业管理层、会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二是应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财政税务部门、证监会、证交所等部门举办的各类新会计准则培训,培养一批既熟悉本企业自身业务,又精通相关会计准则的“内部专家”。三是应成立专门的执行新会计准则实施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业务,认真研究转换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以实行新旧...
从今年1月1日起大部分中央企业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此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会计核算体系、会计计量属性、会计报告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理解和执行新会计准则,直接影响到企业新旧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会计信息质量。现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新旧会计准则转换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管理层重视是关键,抓好培训是基础
新旧会计准则转换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下属企业众多,业务范围广,管理层应对新旧会计准则转换工作高度重视,不仅要带头参加会计准则培训,还要鼓励、督促财务、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一是应积极与高等院校加强合作,聘请专家、教授进行集中授课,培训的对象应为企业管理层、会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二是应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财政税务部门、证监会、证交所等部门举办的各类新会计准则培训,培养一批既熟悉本企业自身业务,又精通相关会计准则的“内部专家”。三是应成立专门的执行新会计准则实施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业务,认真研究转换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以实行新旧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
二、明确转换程序,加强统一组织
首先,应制定详细的转换程序。企业应提前3个月进行准备,在充分考虑各项具体准则对资产负债结构及损益的影响前提下,制定统一的企业会计政策、标准会计科目体系,并下发所属各单位执行。其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首次执行日会计科目余额重分类及追溯调整情况表,并将调整后的科目余额过入新的会计科目体系中,作为2008年年初建立新账的期初余额。最后,为了保证2008年中期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的准确性,涉及到列报上年度相应的比较信息的,相关调整事项应与负责企业年度会计报告审计的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由审计人员协助企业进行相关调账事宜。
三、做好科目转换和账户余额结转,保证转换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财务软件系统升级。国有大型企业应成立执行新会计准则信息化实施小组,结合本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实际情况,对现有的财务软件系统进行升级,补充和完善相关软件系统,为所属各单位执行新会计准则提供良好的信息平台。二是编制相关科目转换表。如新旧会计准则科目对照表、首次执行日会计科目余额重分类及追溯调整情况表(编制调整分录、调整工作底稿)、新会计准则下科目余额表和试算平衡表。三是编制相关转换报表。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应对2007年1月1日会计科目余额进行重分类及追溯调整,对2007年度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重新计量,并重点做好以下报表编制工作:编制首次执行日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表,编制首次执行日“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按新会计准则重分类及调整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表),根据首份年度财务报表的定义,编制2007~2008年比较报表。
四、把握重点变化内容,正确核算企业利润
1、计价方法的变化。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通过变更存货计价方法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进行控制。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7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主要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该规定防止了企业利用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特别是遏止了上市公司利用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行为。
2、公允价值的变化。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允价值主要应用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中,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虽然克服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而对企业资产价值低估的缺陷,但它将会对企业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企业应谨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变化。新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如建造承包商在工程合同建造期间内因资金周转等原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款项,发生借款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合同成本。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合同成本。这种变化的结果,使实际发生的存货成本增加,当期利润减少,更能真实、全面反映该工程的实际毛利。
4、债务重组的变化。《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将原准则因债务人豁免或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不确认为当期损益的做法,改变为确认债务重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如债权人让步,对债务人来讲,必然在债务重组中获得利得,增加企业的当期利润。特别是对一些清偿能力差的上市公司来说,一旦获得债务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从而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余,这对投资者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作者系中铁武桥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责任编辑 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