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开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意见
中国证监会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意见。《管理办法》对创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的特点,创业板的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同时,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现状和投资者的成熟程度,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并上市,仍需达到规定的条件,以保证创业板的风险基本可控。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后发布实施。
销售林木应征增值税
为解决部分地区反映的销售林木和提供林木管护行为如何征收流转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月底发布了《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资源税调整方案将适时推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3月14日透...
公开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意见
中国证监会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意见。《管理办法》对创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的特点,创业板的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同时,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现状和投资者的成熟程度,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并上市,仍需达到规定的条件,以保证创业板的风险基本可控。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后发布实施。
销售林木应征增值税
为解决部分地区反映的销售林木和提供林木管护行为如何征收流转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月底发布了《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资源税调整方案将适时推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3月14日透露,备受外界关注的资源税调整已形成初步草案,将视宏观调控和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推出。汪民说,以前的资源性产品税费不尽合理,尤其是随着近几年矿产品价格持续走高,老的税费办法不能在价格中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安全、环境的成本。
商务部鼓励外商设立创投企业
商务部3月17日发布《关于2008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提出,今年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重点工作是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拓展吸收外资渠道。商务部表示,今年将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支持国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并鼓励外商通过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商务部要求,2008年要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外资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配合宏观调控,妥善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