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投资是指公司通过向其他公司投资而成为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转投资对分散经营风险、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交易成本有着重要意义,但其也会给债权人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引起资本空洞化及资本虚增;通过转投资形成关联企业集团也可能会使债权人债权悬空。原《公司法》对转投资做了比较严格的限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与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商业银行簧防范债权悬空的风险有以下几条途径:一是要求接受贷款的公司主动作出限制对外投资的承诺并在章程中明确记载;二是做好尽职调查,摸清企业关联关系,严格执行银监会关于关联企业集团贷款的风险控制制度,严守风险监管指标;三是要求债务人完善对外投资的决策制度。
转投资是指公司通过向其他公司投资而成为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转投资对分散经营风险、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交易成本有着重要意义,但其也会给债权人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引起资本空洞化及资本虚增;通过转投资形成关联企业集团也可能会使债权人债权悬空。原《公司法》对转投资做了比较严格的限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与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商业银行簧防范债权悬空的风险有以下几条途径:一是要求接受贷款的公司主动作出限制对外投资的承诺并在章程中明确记载;二是做好尽职调查,摸清企业关联关系,严格执行银监会关于关联企业集团贷款的风险控制制度,严守风险监管指标;三是要求债务人完善对外投资的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