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和变迁的动因
笔者认为,新的准则能够有效降低审计业务的交易费用,限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使外部效益内部化,从而使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即新审计准则能够使经济主体获得更大的潜在利润是其制定和变迁的根本动因。但是,仅满足新制度能够带来更大的潜在利润这一条件并不必然引起制度的实际变迁,只有当现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出现非均衡状态,并且制度变迁可以为权力集团带来的潜在制度收益大于新制度的组织操作成本时,才会产生制度变迁。因而,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和变迁的动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利益的驱动。虽然潜在利润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制度变迁的发生,但经济利益的驱动的确是推动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变迁的重要动因。新的审计准则能够有效地降低审计业务中的交易费用,使利益相关者获得由交易带来的潜在收益,从而促使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变迁。
2.审计准则需求主体的要求。对审计准则需求的改变是审计准则制定和变迁的主要动因之一。审计准则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当审计准则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及其需求发生变化时,必然会...
(一)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和变迁的动因
笔者认为,新的准则能够有效降低审计业务的交易费用,限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使外部效益内部化,从而使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即新审计准则能够使经济主体获得更大的潜在利润是其制定和变迁的根本动因。但是,仅满足新制度能够带来更大的潜在利润这一条件并不必然引起制度的实际变迁,只有当现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出现非均衡状态,并且制度变迁可以为权力集团带来的潜在制度收益大于新制度的组织操作成本时,才会产生制度变迁。因而,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和变迁的动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利益的驱动。虽然潜在利润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制度变迁的发生,但经济利益的驱动的确是推动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变迁的重要动因。新的审计准则能够有效地降低审计业务中的交易费用,使利益相关者获得由交易带来的潜在收益,从而促使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变迁。
2.审计准则需求主体的要求。对审计准则需求的改变是审计准则制定和变迁的主要动因之一。审计准则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当审计准则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及其需求发生变化时,必然会引起准则本身相应的变化。
3.审计理论和审计技术发展的必然。我国会计界、审计界长期以来的知识存量的增加对人们发现审计准则的制度不均衡,设计新的制度以及提高认识审计准则的能力有着重要影响和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会计、审计界翻译出版了许多国外优秀的会计、审计著作,对相关理论进行了大量研究,并通过教育界进行了有效的知识传授。这一切都降低了制度变迁的成本,缩短了制度供给的时滞,相对增加了制度变迁的供给。
(二)我国审计准则制定和变迁的方式选择
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变迁主要受制于一个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利结构和社会偏好。由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特点所决定,并受一些条件的制约,使得我国的审计准则变迁方式可能不是最好的方式选择,但却是有着历史与现实必然性的方式。
1.政府是审计准则的供给主体。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都是各种制度的供给主体,特别是我国政府部门长期制定并解释会计、审计制度,在这一领域有较大的影响,会计、审计界对此已形成一种特殊习惯和定势。审计准则制度制定程序本身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已经为社会所接受。由于政府代表国家,因此,政府制定审计准则比民间职业团体更具有权威性。同时,政府制定审计准则可以减少制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缩短制定过程和实施推广过程,比民间职业团体更具时效性。此外,政府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往往既是投资者,又是维持社会资源有效配置政策的制定者,其二重性决定了它作为审计服务的主要需求者的特殊性,并进一步成为其担当审计准则的供给主体的决定因素。
2.审计准则的变迁是强制性为主、诱致性为辅的变迁方式。制度变迁有两种基本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是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后者则指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方式。考虑到我国审计准则制定方面的制度遗产,加之我国正迅速展开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尤其是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迫切要求审计准则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变迁。在这种背景下,审计准则以强制性变迁为主、诱致性变迁为辅,也就成为合乎逻辑的选择。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强制性为主、诱致性为辅的变迁方式在我国的审计准则制定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并大大减少了自上而下的整体改革过程中由于信息不足可能出现的风险。
3.审计准则的变迁只能是渐进式的。一般而言,制度变迁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惯性依赖。在新旧制度交替的时候,从传统制度中脱胎出来的审计主体,对旧的制度有一种天然的依赖。在传统的惰性力面前,要推行新的审计准则,其内在动力是不足的。因此,我国审计准则只能采取渐进式制度变迁,通过逐步推进、分步到位、先易后难、先试验后推广,然后再进行整体协调的方式进行。从实践来看,这种从局部到整体的渐进式变迁比整体均衡推进的社会阻力要小,摩擦成本相对较低。审计准则作为经济制度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处于一种“配角”地位,并高度依存于其他制度安排。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中,它必须服务和服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而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则正是遵循渐进的方式进行的,这就决定了审计准则的制度变迁也只能是渐进的。
责任编辑 刘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