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6 作者:于永生 骆铭民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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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允价值计量是一个世界性财务报告难题。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准则(SFAS157),制定了新的计量目标和计量框架,明确指出公允价值计量目标是确定资产或负债在计量日的脱手价格。为实现公允价值计量目标,FASB制定了统一的计量框架作为指导公允价值计量操作的一般原则。笔者研究发现,该框架包含了一个报告主体在计量操作中应遵循的技术路径,即“计量对象估价前提→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计量参数→估值技术→披露内容”。该路径既包含了框架中的一般原则,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操作性缺陷。公允价值计量应用也是我国新准则实施备受关注的焦点,因此,笔者从资产公允价值计量角度,结合例证分析了SFAS157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和各相关环节,以期为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提供参考。
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分析
(一)计量对象
公允价值计量活动的起点是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确定需要公允价值计量的特定资产(即确定计量对象),并对其特征如状况、位置、核算单位及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进行全面考察。“状况”主要指计量对象的新旧程度、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资产装配使用等情况;“位置”主要指计量对象当前存...
公允价值计量是一个世界性财务报告难题。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准则(SFAS157),制定了新的计量目标和计量框架,明确指出公允价值计量目标是确定资产或负债在计量日的脱手价格。为实现公允价值计量目标,FASB制定了统一的计量框架作为指导公允价值计量操作的一般原则。笔者研究发现,该框架包含了一个报告主体在计量操作中应遵循的技术路径,即“计量对象估价前提→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计量参数→估值技术→披露内容”。该路径既包含了框架中的一般原则,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操作性缺陷。公允价值计量应用也是我国新准则实施备受关注的焦点,因此,笔者从资产公允价值计量角度,结合例证分析了SFAS157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和各相关环节,以期为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提供参考。
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分析
(一)计量对象
公允价值计量活动的起点是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确定需要公允价值计量的特定资产(即确定计量对象),并对其特征如状况、位置、核算单位及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进行全面考察。“状况”主要指计量对象的新旧程度、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资产装配使用等情况;“位置”主要指计量对象当前存放地点与其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距离,对实物资产而言,运抵或运离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可能发生成本,影响其公允价值;“核算单位”确定报告主体是以单项资产、一组资产、一个报告单位还是一家企业为单位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因而也影响计量的结果;一些资产的出售或使用受到国家法律或其他约束性条款的限制,如某一期限内禁止出售的股票,该限制对公允价值计量也会产生影响。计量对象的确定及其特征的考察对计量路径的后续环节影响很大,是正确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
(二)估价前提
估价前提是报告主体对市场参与者将如何使用一项资产所做出的假设。FASB借鉴资产评估理论,将“最高最佳使用”作为资产公允价值估价前提的基础,确定“在用”和“在交换”两种估价前提:如果资产主要通过与其他资产联合使用方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则其“最高最佳使用”是“在用”,公允价值计量应用“在用”估价前提;如果资产主要以单独使用方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则其“最高最佳使用”是“在交换”,公允价值计量应用“在交换”估价前提。“在用”估价前提下,市场参与者以资产组组成部分的形式使用被计量资产,说明该资产与其他关联资产结合使用才能创造最大价值,则其公允价值是对所在资产组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分配后的金额,该公允价值计量能恰当反映资产联合使用产生的协同效应。“在交换”估价前提下,市场参与者不会将被计量资产与其他资产结合成资产组使用以创造最大价值,说明通过单独运营形式被计量资产可创造最大价值或者其替代资产能够容易地获得,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将其单独出售的脱手价格。
“最高最佳使用”要根据市场参与者对资产使用的情况确定,即使报告主体使用该资产的意图与市场参与者不同。例如,报告主体计划将一块土地用于建造保龄球场,认为这是该土地的最佳使用方式,但市场中其他人认为该土地最佳使用方式是建造停车场,则该土地公允价值计量的估价前提是建造停车场。
“在用”估价前提主要适用于非金融资产,“在交换”估价前提主要适用于金融资产。对一些资产,尤其是非金融资产而言,“最高最佳使用”对其公允价值计量产生重大影响。如对某一生物技术公司的某项高度专业化设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尽管该设备对这家生物技术公司而言有使用价值,但市场中可能没有人购买它。如果按“在交换”估价前提计量该设备可能没有价值,而按“在用”估价前提则有价格。另外,对于购入自用而脱手价格远低于买入价的资产而言,“在用”估价前提也会避免主体报告较大的减值损失。总之,“估价前提”概念的引入大大提高了以脱手价格为计量目标的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质量。
(三)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
确定计量对象和估价前提之后,报告主体就需要寻找公允价值计量的参照信息。然而,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商业活动、在不同的市场上交易,如证券经纪人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也可场外交易;而且一些资产,尤其是一些金融资产和商品,可在不同市场上以不同价格交易。如2007年4月30日中国人寿的A股和H股的收盘价格分别是41.65元和24.45港元。因而报告主体在确定公允价值计量的参照信息之前必须首先锁定这些信息的来源或渠道,即判断哪个市场的信息是更恰当的。为此,FASB引入“最有利市场”概念,即报告主体在考虑各市场的交易成本之后出售资产收到价格最高的市场,并要求报告主体选择该市场的信息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最有利市场”概念符合报告主体利润或净资产最大化目标,反映了市场参与者的理性经济行为。但具体实务操作中确定哪一市场是被计量资产的最有利市场可能有操作困难或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于是FASB又引入“主市场”概念,即报告主体出售资产交易金额最大、交易活动最频繁的市场。FASB指出,一般来说资产的主市场就代表其最有利市场,但在无法确定主市场的情况下仍要求报告主体选择最有利市场的信息为公允价值计量参数;另外,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应从报告主体的角度来确定,会因报告主体或其交易活动的不同而异。例如,某报告主体可以在A、B两个不同市场出售某一资产。该资产在A市场的售价为50元,交易成本5元;在B市场的售价为48元,交易成本2元。如果A市场是该资产的主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50元。如果两者均不是该资产的主市场,则将B市场确定为最有利市场。因为在B市场中销售该资产获得的净额是46元,多于在A市场中的销售净额45元。但交易成本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不予扣除,因此在没有主市场情况下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是48元。
(四)计量参数
在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中,计量参数选择是关键环节,它决定估值技术的应用、计量所属的公允价值级次以及披露内容。公允价值计量是基于市场的计量,因而在计量参数的选择上倾向于被计量资产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中的可观察参数。出于当前市场状况和公允价值计量适用性的考虑,FASB允许报告主体在少数情况下应用不可观察参数,但强调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参数。FASB制定了基于计量参数并决定披露内容的公允价值级次,其主旨是解决应用不可观察参数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问题,通过级次划分的方式对各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程度进行区分,可靠的计量结果直接在报表中确认,不必进行额外披露;不可靠的在报表中确认的同时,还要增加披露内容,以弥补可能的计量缺陷。
SFAS157的公允价值级次将计量参数划分为三个层次:一级参数是计量日主体准入的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的报价(未调整);二级参数是一级参数之外的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参数,包括活跃市场上相似资产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上相同或相似资产的报价、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市场参数(如在通常的报价期间内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曲径、波动性、预缴速度、损失的严重性、信用风险和违约率等)和被市场证实的参数等;三级参数是不可观察参数,它是报告主体对市场参与者所用定价假设的判断。若计量公允价值的参数归属于不同级次,则计量整体所属级次以最低的且对计量整体影响重大的参数所属级次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级次强调的是估值技术所用的计量参数,而不是估值技术。
公允价值计量级次是SFAS157的最大亮点,它对增强计量结果的可靠性有重要作用。但其实务应用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可观察参数概念的界定不清晰,二是可观察和不可观察参数并用时确定公允价值级次比较困难。
(五)估值技术
选定计量参数并划分级次后,报告主体就需要选择恰当的估值技术来确定最终的公允价值金额。SFAS157确定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估值技术。市场法依据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估价;收益法运用某些估值技术将未来多笔金额(如现金流量)转换成当前单笔金额(贴现后的);成本法使用当前重置一项资产的服务能力所需支付的金额进行估价(常指当前的重置成本)。一般来说,应使用适合环境、信息充分的估值技术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有时应用一种估值技术,有时需要将两种估值技术结合使用。确定某一环境下估值技术是否恰当需要依靠判断,例如,报告主体购置了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包含一项能创造收益的软件资产及其补充资产,它是内部开发用于向顾客授权的软件。为了将资产组的购置成本分摊给资产组中的单项资产,报告主体计量该软件资产的公允价值。报告主体认为,该软件资产与其他资产(其补充资产)联合使用会给市场参与者带来最大价值,因此其“最高最佳使用”是“在用”。除了收益法之外,应用成本法的数据也比较充分,市场法则不适用,因为可比软件资产的市场交易信息无法获得。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应用情况如下:(1)收益法:现值技术使用的现金流量反映了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报告主体预期从该软件资产使用中获得的收益(向顾客收取的授权费用),收益法计量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2)成本法:估计开发具有可比服务能力的替代软件资产当前所需金额是1000万元。然而,报告主体发现,该软件资产具有某些独特性,市场参与者无法复制出服务能力比得上该软件资产的替代资产。因此,该软件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为收益法所计量的1500万元。
(六)披露内容
确定披露内容是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的最后环节。SFAS157要求披露内容涵盖三方面:报告主体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范围、报告主体计量公允价值所用的估值技术和假设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对报告主体当期损益的影响。SFAS157要求三级计量披露期初、期末公允价值计量的余额变化,列示实现和未实现利得或损失总额、收益中的利得或损失及其来源;购销、发行和结算时发生的金额;转入或转出三级估价的金额。还要求中期和年度报表的数量披露以表格列示,年度报表要说明选择估值技术的依据。SFAS157要求三级计量进行额外披露的目的可能有两个:一是限制主体可能的利润操纵行为;二是保护报表使用者的知情权,便于他们对主体的财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
二、关于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和应用的思考
我国新会计准则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上适度引入公允价值,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有17项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应用。出于改进公允价值计量应用和进一步国际趋同的考虑,笔者认为,我国应尽早研究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此外,尽管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讨论十分热烈,但这些文献对宏观层面的研究较多,对公允价值在具体操作层面运用的研究较少。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和技术研究的不足势必影响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应尽早将公允价值研究重心转移至具体实务操作层面,即“如何用好公允价值计量”方面。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正是“如何用好公允价值计量”的核心问题,它将抽象的计量理论具体化,为主体提供可遵循的具体操作指南。我国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有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以及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涉及的资产或负债等。对于这些资产或负债,本文所讨论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基本适用。根据我国的市场条件和实务惯例,可考虑制定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路径,也可以根据具体资产或负债设计有针对性的技术路径。
责任编辑 屈艳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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