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一次折旧法的最初应用及演变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3]29号)中第五项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装置可一次或分次列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国家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企业购置的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装置,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应同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摊入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2001)》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设备在规定的价值以下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一次或分次计入费用,不再计提折旧。企业购入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采用一次计入费用的企业,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采用分次计入费用的企业,借记“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新的《企...
一、我国一次折旧法的最初应用及演变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3]29号)中第五项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设备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装置可一次或分次列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国家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企业购置的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装置,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应同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摊入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2001)》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设备在规定的价值以下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一次或分次计入费用,不再计提折旧。企业购入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采用一次计入费用的企业,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采用分次计入费用的企业,借记“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未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设备在规定的价值以下的固定资产规定账务处理。但根据以往账务处理规定,结合新会计准则精神,购置该内容的固定资产采用一次折旧法时应借记“研发支出”、“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企业技术科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购入某设备,付款40000元(含增值税5812元);同时,销售科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设备,付款11700元(含增值税1700元)。
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除了东北三省试点企业外,一般不得抵扣,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6]79号)规定,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不仅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而且其设备价值不再资本化,直接在成本中列支。根据这一规定,例1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
借:固定资产(40000+10000)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51700
同时,采用一次折旧法计提折旧时
借:研发支出 40000
管理费用 10000
贷:累计折旧 50000
二、我国一次折旧法的扩展应用
我国一次折旧法的扩展应用最突出的是采掘业安全费用的使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规定,煤炭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在“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煤炭企业用计提的安全费用购置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采用“一次折旧法”计提折旧。其原因在于:企业按月计提安全费用时,已将计提的安全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科”目,以后再用该资金时形成的固定资产视同已折旧完的固定资产,否则,再计提折旧,就二次进成本费用了。下面举例予以说明。
例2:淮东煤矿某月安全费用的账务处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1)本月原煤产量20万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吨煤10元)计提安全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原选煤——安全费(20×10)2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200
(2)将提取的安全费用进行专户存储时
借:银行存款——安全费用专户200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200
说明:该矿上级主管部门——矿业集团尚未实行安全费用统筹核算,否则,要上交矿业集团统一使用,会计分录不同于此。
(3)本月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30万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中,费用性安全支出5万元,购置固定资产用于安全预防支出15万元,安全工程支出10万元(其中,费用性安全支出3万元)。同时,该矿本月投入的安全工程全部完工,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为7万元(10-3)。该矿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 5
固定资产 15
在建工程——安全工程 10
贷:银行存款——安全费用专户 30
借:固定资产 7
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 3
贷:在建工程——安全工程 10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15+7)22
贷:累计折旧 22
该项固定资产22万元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为了反映该固定资产仍在生产过程使用的情况,该矿应设“一次折旧固定资产”备查簿进行登记,同时,在月末“固定资产附表”中“原价”栏目增设“一次折旧固定资产”项目,填列22万元,在其“累计折旧”栏目也增设“一次折旧固定资产”项目,填列22万元。这样,原价22万元减去累计折旧2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虽然为零,但达到了备查簿监督和报表附表同时监督的目的。
责任编辑 武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