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16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8年3 月 15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一是确立了目标原则。即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三是明确了管理职责。即财政部是负责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中央级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四是规范了配置程序。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同时明确了中央级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批程序。五是严格了日常监管。对中央...
对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一是确立了目标原则。即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三是明确了管理职责。即财政部是负责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中央级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四是规范了配置程序。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同时明确了中央级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批程序。五是严格了日常监管。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以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六是完善了收入管理。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应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中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七是强调了制度建设。要求主管部门、中央级事业单位根据本办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分别报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备案。 (本刊记者)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