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较小、可提供的担保品价值较低,信誉度较低、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较高以及信息不透明、外部获取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察等原因,使得一些银行认为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不足,而获得其准确信息的成本又太高,同时中小企业单笔款项的需求较小,单位贷款的成本高、收益小,银行出于安全性考虑不愿将款项贷给中小企业。因此,笔者建议从中小企业、银行和外部环境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信贷融资问题。
(一)资金需求方面
对外建立集群化的中小企业发展模式,对内形成集群内部统一的信息表达、传递、共享的模式。首先,在地域内通过组建大型的中小企业科技园等模式,拉近中小企业之间的地域间距,这样中小企业在相同地域内进行生产、销售,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集群性质的规模性经济,有利于中小企业间共同构建信息流动平台,管理层之间也可以实现有效对接,共享产品销售、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形成披露信息的端口,企业就能够在统一端口下向外发布具有集群性质的统一信息。虽然不能做到像大企业那样向全社会公布具有统一规范标准的信息,但是,由于这些企业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的使用集群标准,这样的标准在该区域中也会逐渐成为次行业标...
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较小、可提供的担保品价值较低,信誉度较低、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较高以及信息不透明、外部获取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察等原因,使得一些银行认为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不足,而获得其准确信息的成本又太高,同时中小企业单笔款项的需求较小,单位贷款的成本高、收益小,银行出于安全性考虑不愿将款项贷给中小企业。因此,笔者建议从中小企业、银行和外部环境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信贷融资问题。
(一)资金需求方面
对外建立集群化的中小企业发展模式,对内形成集群内部统一的信息表达、传递、共享的模式。首先,在地域内通过组建大型的中小企业科技园等模式,拉近中小企业之间的地域间距,这样中小企业在相同地域内进行生产、销售,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集群性质的规模性经济,有利于中小企业间共同构建信息流动平台,管理层之间也可以实现有效对接,共享产品销售、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形成披露信息的端口,企业就能够在统一端口下向外发布具有集群性质的统一信息。虽然不能做到像大企业那样向全社会公布具有统一规范标准的信息,但是,由于这些企业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的使用集群标准,这样的标准在该区域中也会逐渐成为次行业标准。其次,形成融资关联集团。在原来模式下,单个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银企间的关系是基于契约而形成的,没有长期合作的关系,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只能实施“个人执行”机制,即对欺诈行为由受害方个人实施惩罚,而这种惩罚是建立在信息渠道畅通的情形下,所以非集群企业“个人执行”动力不足。建立融资关联集团,关联方都要承担集团中其他企业的信用担保,进而形成网络化的信用担保机制,这样一旦有人违约,集团内的其他关联方都要承担相应责任,而违约企业还会受到集团内部惩罚,形成基于集团的信用惩罚机制。银行通过多次交易深化与该关联集团的联系,从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最后,集群中设置专门的财务融资机构,处理与银行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担保品等事项的协商,以集团的名义参与银企重复博弈,为整个集团获得更低的贷款利率和更充裕的资金。同时,该机构还可以将资金统一管理,这样有助于集团内部调剂余缺,集团内部的款项流动频率相对于银行来说会更高,融资成本也较低,资金的可获得性也较高,这样,既优化了企业的资本结构,又降低了企业成本。
(二)资金供给方面
完善银行的组织架构,提高银行的运行效率,增加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可能性。首先,鼓励并引导大型银行开展具有良好资质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业务,一是因为这些集群式的组织架构可以共担风险,并且,利用集群内部的关联关系,中小企业可以在集群内部进行资金的调配,使银行贷款损失的可能性降低,而单个企业由于受集群制度的影响,它自身逃债、废债的可能性也会降低。二是因为集群内部的大部分企业规模不是很大,从事的行业也大都为制造、加工、高科技等行业,其获利的能力要高过许多大企业,能承受的贷款利率也相对较高。所以,大银行应该涉足于资质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其次,针对资金需求量较少的小型甚至微型企业,如果没有“集群”的保护,大银行为其提供贷款的成本较高,这就需要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组织架构灵活、贷款数量有限,比大型银行更适合资金需求量较少的中小企业,它在考量企业时更注重企业的长期表现和信誉,对企业贷款项目的审查力度较轻,而中小银行的信贷职员也更能深入企业内部考察企业的生产情况、组织架构、管理层的情况、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资金的来源与应用,通过对企业长时间的考察,获得的企业信息更为完整和客观,不像大银行只按照企业利润、项目情况、现金流情况等指标发放贷款,这样有利于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大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可能性。
(三)外部因素
为了增加中小企业贷款的可得性,笔者主张建立外部信用增级、信用担保机构,同时完善法律、监管体系。通过“银企”综合博弈可以看出,银企的一次性博弈中企业若选择失信,将造成银行的“慎贷”、“惜贷”;而银企多次博弈中加入了惩罚机制,双方的合作就更加理性和顺畅。所以,健全的法制体系和监管机制将一定程度上改善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外,由于中小企业组织架构存在一定的刚性,一味要求其拓展信息渠道也是不现实的,而引入第三方的担保机制、信用信息机制,将改善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得银行与担保机构共同承担风险,同时利用第三方的信用信息部分取代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减少银行利用财务指标、担保品价值等对企业的约束程度。
责任编辑 屈艳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