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6 作者:心宇 (作者单位:陕西渭南兴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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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及亚当·斯密,一般人都知道他的“经济人”理论。尽管“经济人”的概念不是亚当·斯密最先提出的,他甚至并没有直接提到“经济人”这个词,而仅在其作品中两次提到“看不见的手”,但其描述显然已经淋漓尽致地勾画出具有“经济人”特性的行为特征。
在著名的《国富论》中,斯密描述到:“每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由于每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国富论》第四篇第一章)。由此可见,斯密笔下的经济人的思想行为基础主要是出于自利的考虑。经济人假设的核心命题也被后人总结为:在不...
提及亚当·斯密,一般人都知道他的“经济人”理论。尽管“经济人”的概念不是亚当·斯密最先提出的,他甚至并没有直接提到“经济人”这个词,而仅在其作品中两次提到“看不见的手”,但其描述显然已经淋漓尽致地勾画出具有“经济人”特性的行为特征。
在著名的《国富论》中,斯密描述到:“每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由于每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国富论》第四篇第一章)。由此可见,斯密笔下的经济人的思想行为基础主要是出于自利的考虑。经济人假设的核心命题也被后人总结为:在不违背法制的条件下,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无意识、卓有成效地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自从经济人假设诞生以来,很多人都在讨论和充实着“经济人”假设,对其争论以及诟病最多的就是经济人假设所包含的伦理学基础,即功利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同时客观来说,经济人假设的缺陷还在于它本身也不能解释许多的经济、社会现象,所以以后的西方经济学家发展出了“有限理性”观点,期望能解决“经济人”的伦理学缺陷并解释更多的经济社会现象。但是,没有一个理论可以完美地适用于所有的社会经济现实,也没有一种假设可以合理地解释所有经济社会问题。发展了的经济人假说也并不能像期望的那样解释更多的经济社会现象,虽然可能会得到更多人的接受。而与亚当·斯密的原始理论比较可见,一方面后人似乎有着自觉或不自觉地扩大经济人的范围的倾向,以致于对几乎所有普通人的行为特性也采用经济人的伦理学基础来进行分析,忽略了人其实最先是自然人和社会人,其次才可能是经济人;另一方面,后人似乎认为以利己为基础的理论都是不得人心的,所以力求避免或者修正之;最后,也是更多后人所作的事情是将斯密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修正为有限理性,似乎这样就有了更广泛的适用价值。
事实上,笔者认为,在斯密的学术思想中,经济人主要是指拥有足够多财富的富人,这在他的另一部经典著作《道德情操论》中有所体现:“虽然他们(富人)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惟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所以后人将其推广适用于一切人(如所有自然人和社会人),是不准确的。而且,很多人都忽略了在上述这段话之后斯密的一段表述:“当神把土地分给少数地主时,他既没有忘记也没有遗弃那些在这种分配中似乎被忽略了的人。后者也享用着他们在全部土地产品中所占有的份额。在构成人类生活的真正幸福之中,他们无论在哪方面都不比似乎大大超过他们的那些人逊色。在肉体的舒适和心灵的平静上,所有不同阶层的人几乎处于同一水平,一个在大路旁晒太阳的乞丐也享有国王们正在为之战斗的那种安全。
这样看来,斯密有意或者无意地将财富与幸福做了一番比较,虽然这比较就像是乒乓球比赛里的擦边球一样,稍不留心就会滑出人们的视线,但仍然在有力而有效地警醒后人,其实财富与幸福——“构成人类生活的真正幸福”并不是一回事。
显然,拥有资本并具有投资能力的经济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但无论商品经济怎样发展,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人首先是自然人和社会人,其次才有可能是经济人。作为社会人,人们之所以热情地投入生活,根本上是为了如己所愿地过上理想的美好生活——即我们通常所谓的幸福的生活。再进一步,人们通常所说的追求幸福,其实是在追求幸福的最大化,也就是追求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而不是违背自己的意愿来换取其他,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东西能用钱买到,有些却不能。我们因此也可以说,任何一个社会群体中占最大多数的都是追求幸福的社会人(用追求幸福来代替追求幸福最大化,下同),这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事实,但在理论上只能称作假设。换句话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幸福理想能完美实现,但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关系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中的社会人,所以我们也许是出于自己的本意,也许是受到某一只“看不见的手”的驱使,总之,每个人在争取实现自身理想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同样最大程度地增进了社会的福利,为实现使最大多数人的生活幸福这一社会目标作出贡献。也即所有人都在为自身的幸福最大化而努力,并最终实现全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化。
什么是幸福最大化呢?笔者提出几点假设:1、生活的本意是幸福,所谓幸福就是在所有可能的生活模式中能选择按自己理想的方式去生活;2、人们生活的终极目标是幸福;3、没有人会主动放弃幸福,相反,人们都在尽可能多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过自己所希望的美好生活;4、一切规范(包括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及法律规范)以及社会管理的出发点本应该为实现每个人的幸福最大化服务,但在所有人都同时追求幸福最大化的情况下,规范(包括法律)更多是要建立公正公平的机制,以保证最大多数人实现自己的幸福最大化;5、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化将表现为整个社会群体的幸福最大化。
如何理解这个假设呢?不妨来分析一下。人们的一切行为,包括思维模式,以至于通常所说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都不会脱离自身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在人们心理中的积淀,人们作出任何选择和决定,必定是与自身的这些积淀有关,故而人们作出的一切选择,为或者不为某事——如果不是被迫作出的话,都首先会从自身的愿望出发,选择可以导向自己期望的美好生活的最佳途径。然而人是一种社会动物,每个人都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的结果通常是大家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妥协,并抑制自己的一部分愿望,以最大程度的实现可能实现的那一部分愿望——似乎可看作是众人愿望的交集,这是人作为社会人所能期望最大程度实现的幸福。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能力——财富、智慧,而自己的愿望又有足够代表性的话,自己的愿望通常会成为大多数人的共同期望,那么个人愿望就能实现得更多些,也就是自己的幸福理想兑现得多些;相反,如果一个人的愿望总是离奇古怪,很少能得到人们的理解、同情和支持,甚至经常受到打击、排斥,那么很不幸,他的愿望实现起来就有诸多困难,他会因此而感到不幸或者说感到幸福离自己很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愿望不能实现。如果他坚信自己的选择而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并且肯努力,取得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则情况有可能会改变。按照生活本意,一切制度、规范都应该以使最大多数人生活幸福为出发点,这些制度、规范中的限制性规范应该是限制、打击破坏这种制度和威胁、限制他人实现自身幸福的行为、思想的,如此,个体愿望的被修正在所难免,即幸福减让是必要和必须的,但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在有所修正后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愿望,实现自身幸福的最大化。每个人都会不遗余力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从而促使整个社会朝着令最大多数人生活幸福的方向发展,实现社会群体的幸福最大化。
在“幸福最大化”假设下,经济人和社会人混同了——追逐利益最大化也不过是追求幸福最大化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一种手段、一种途径、一种形式。因为“生活”这一概念对应的是社会人,而财富(利益)最大化是针对经济人而言的,经济人只不过是全部社会人中的一部分。因此,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理应首先是追求幸福最大化的社会人。同时,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理解,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出发点本身就是幸福最大化,而利益最大化不过是一种短期的过渡目标。只是幸福这一生活的本意,在很多人心目中被利益最大化这一过渡目标替代了,反以为利益最大化就是生活的本意,或者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就实现了幸福。
不过我们似乎也可以这样理解:幸福最大化涵盖了财富(或称为利益)最大化,因为对于真正的经济人来说,财富最大化或许就是他们的幸福最大化。或者说,财富最大化就是他们所期望的最高生活理想,也就是他们的幸福最大化。但绝不可反过来说,因为幸福最大化不惟财富最大化。
责任编辑 崔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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