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股市成立和发展的初期,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不愿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但随着股市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总体数量上升,股市的卖方市场特征逐步削弱,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需求也逐渐上升。从信息供给的上市公司角度来看,2001~2005年的熊市暴露出了股市过度投机的危害,主要表现为股价整体高估、信息披露不透明、欺诈等。投资者的整体投资意愿下降到一个低谷,投资行为愈加谨慎,因此上市公司有必要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降低信息不对称。从信息需求的投资者角度来看,首先,随着中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加大,一系列的造假、欺诈案件的曝光使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空前关注。其次,随着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专业研究人员或证券分析师能够通过评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来甄别公司的优劣,迅速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媒体曝光,这样就对上市公司整体构成了压力,迫使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地采用自愿性信息披露方式与专业分析师进行沟通,以分散信息披露的风险。从监管角度来看,随着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严惩虚假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法律法规,并且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关系进行管理。在鼓...
在我国股市成立和发展的初期,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不愿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但随着股市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总体数量上升,股市的卖方市场特征逐步削弱,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需求也逐渐上升。从信息供给的上市公司角度来看,2001~2005年的熊市暴露出了股市过度投机的危害,主要表现为股价整体高估、信息披露不透明、欺诈等。投资者的整体投资意愿下降到一个低谷,投资行为愈加谨慎,因此上市公司有必要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降低信息不对称。从信息需求的投资者角度来看,首先,随着中国证券市场风险的加大,一系列的造假、欺诈案件的曝光使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空前关注。其次,随着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专业研究人员或证券分析师能够通过评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来甄别公司的优劣,迅速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媒体曝光,这样就对上市公司整体构成了压力,迫使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地采用自愿性信息披露方式与专业分析师进行沟通,以分散信息披露的风险。从监管角度来看,随着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严惩虚假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法律法规,并且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关系进行管理。在鼓励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如何在完成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兼顾行使信息披露的权利,这就需要制定出适当的信息披露政策。其内容应该涵盖以下几方面: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政策的目标和原则: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政策应在满足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以自愿性信息披露为主,信息披露政策应面向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使全体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政策的方式:上市公司可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政策的制定及其他日常工作,可从属于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或者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信息披露政策的方式以官方制定途径为主,并辅以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等。如有需要,亦可通过公司网站、电子信箱、电话和信函等方式答复投资者的有关问题。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政策的内容:上市公司可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以期帮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政策的风险规避:上市公司在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的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时,上市公司应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上市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露义务,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责任编辑 陈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