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作者:郑庆华 李小燕 (作者单位:北京化工大学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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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分析题一【分析提示】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环境污染整治等。或有事项处理办法是: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3个条件(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应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表内列示;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就形成或有负债,一般情况下应予披露(只有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才不披露)。据此,上述或有事项处理如下:
事项(1)因南程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死亡导致被诉,产生了现时业务并且很可能该诉讼将败诉,但由于履行义务的金额不能合理地确定,因此不能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属于或有负债。对于该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应进行披露。为了减少不剩影响,只需披露未决诉讼形成的原因:“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因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致使一名消费者死亡。12月3日,消费者家属上诉法院要求赔偿800万元。至年末资产负债表日,本诉讼仍在进行中。”
事项(2)因债务担保被起诉,败诉的可能性在90%以上,按照担保合同规定,代...
案例分析题一【分析提示】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环境污染整治等。或有事项处理办法是: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3个条件(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应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表内列示;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就形成或有负债,一般情况下应予披露(只有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才不披露)。据此,上述或有事项处理如下:
事项(1)因南程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死亡导致被诉,产生了现时业务并且很可能该诉讼将败诉,但由于履行义务的金额不能合理地确定,因此不能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属于或有负债。对于该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应进行披露。为了减少不剩影响,只需披露未决诉讼形成的原因:“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因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致使一名消费者死亡。12月3日,消费者家属上诉法院要求赔偿800万元。至年末资产负债表日,本诉讼仍在进行中。”
事项(2)因债务担保被起诉,败诉的可能性在90%以上,按照担保合同规定,代为清偿的债务为120万元,即履行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因此该或有事项满足确认为负债的条件,应确认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120万元;同时,因收回代为清偿款的可能性为20%,不满足确认补偿金额的条件,不能确认补偿金额。对于上述预计负债,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事项(3)的未决诉讼涉及或有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资产。如果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可以披露;如果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可以不披露。从本事项来看,该诉讼基本确定能获胜,因而可予以披露:“本公司认为应享受一项税收返还优惠政策,但税务部门迟迟不予落实执行,因而本公司已上诉法院,要求返还税款210万元。目前该诉讼正在进行中。”
事项(4)因生产事故发生诉讼,并且基本确定将败诉,因而产生了现时义务,而且履行该业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金额按照市场情况能够可靠计量,符合或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的三个条件。按照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的第五条规定,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所需支出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即应确认损失和确认负债9万元,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事项(5)是由于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或有事项。按照规定,南程公司上年末确认的预计负债余额为30万元(10000×1%×15%+10000×3%×5%),本年维修支出20万元,冲回预计负债后,年末尚有预计负债10万元。因为一年的产品保修期已过,负债义务已不存在,应将预计负债年末余额冲回,不再保留预计负债。
事项(6)因业务分部长期亏损而进行业务重组,相关的直接支出属于或有事项。本事项中,南程公司制定了详细的重组计划,而且已将该计划对外公告,发生了相应的现时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应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事项(7)南程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后,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合同发生亏损,属于亏损舍同,按照规定,应作或有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在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时,对有标的的部分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没有标的部分应确认预计负债。具体的处理:①有标的部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50万元(50×5);②无标的部分,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20×5),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案例分析题二【分新提示】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在实务中,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③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④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⑤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据此,可以判断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日期为2007年1月1日,故合并日或购买日为2007年1月1日。
从合并方式看,天才公司通过支付2800万美元作为对价,取得了甲公司80%的表决权资本,甲公司成为天才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保留了法人地位,因此该合并属于控股合并;从合并中是否受同一方控制来看,天才公司与甲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该合并应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舍并。
2、本次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按照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本事项中,合并成本为2800万美元,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为2400万美元[(4000-1000)×80%],产生商誉400万美元(2800-2400)。应当说明的是,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2800万美元,包含了商誉400万美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抵销长期股权投资后,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商誉400万美元(应折合为人民币)。
3、在控股合并情况下,合并日或购买日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本事项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天才公司只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天才公司的合并成本2800万美元与取得的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400万美元的差额(即商誉400万美元),应列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4、按照规定,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天才公司应将专利转让款200万美元按照当日即期汇率1美元=7.7元人民币折合为1540万元人民币计入无形资产,同时记录应付专利转让款200万美元,折合为1540万元人民币计入其他应付款。
按照规定,在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本事项中,以历史成本计量的无形资产,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记账本位币金额,即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386万元人民币(1540-1540/5/2)。
应付专利转让款作为外币货币性项目,应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即资产负债表日应付专利转让款的金额为1520万元人民币(200×7.6),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20万元(1540-1520),应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5、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天才公司对甲公司拥有80%的的表决权资本,甲公司为天才公司的子公司,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在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甲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财务报表。天才公司对甲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单独列示。
6、按照规定,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天才公司对甲公司的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
甲公司2007年年末所有者权益=年末资产总额-年末负债总额=5000×7.6-1600×7.6=25840(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25840×20%=5168(万元)
案例分析题三【分析提示】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按照准则规定可以判定,事项(1)~(6)为调整事项;事项(7)为非调整事项。
2、事项(1)的会计处理不正确。B公司退货的事实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就已经客观存在,该销售退回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不能冲减2008年1月的销售收入。正确的处理是,调减2007年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3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00万元,其他相关事项也应一并调整。
事项(2)的会计处理不正确。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这一事实已经存在;2008年1月春天公司给予5%的折让,只是对2007年12月18B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应对2007年12月18日与确认销售收入有关项目的金额重新作出估计。春天公司给予丙公司的商品销售折让一事,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应调整2007年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250万元和相关项目金额。
事项(3)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是,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财务费用)。
春天公司2007年7月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分3年收款共计3000万元,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应在发出商品时按照该应收合同款的公允价值(现值)确认收入2673.01万元[1000/(1+6%)+1000/(1+6%)2+1000/(1+6%)3](按6%折现率计算)。
事项(4)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具体包括:①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②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春天公司拥有甲公司80%的股权,甲公司属于春天公司的子公司;虽然甲公司资不抵债,但仍然持续经营,春天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因此,春天公司应将甲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事项(5)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按照规定计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春天公司对该非专利技术在2006年年末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而在2007年认为减值因素消失时,将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是不正确的。
事项(6)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春天公司对2007年年末因公允价值变动发生的损失30万元计提减值损失是不正确的。
事项(7)的会计处理正确。春天公司收购丁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2007年12月31日并不存在;因本事项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应作为资产负债表非调整事项处理,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事实。
案例分析题四【分析提示】
1、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根据规定,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因此,为了便于基层用款单位在本年度终了前及时安排支出,保证年终按时结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2、这种做法不正确。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统一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年度与国家财政年度相一致,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如果事业单位提前或者延迟结算,将会影响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造成预算编制依据不可靠,从而不利于预算执行、控制和评价。
3、这种做法不正确。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年度终了前,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甲研究院打算会计报告报出后再对本单位资产、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做法,不符合制度规定,是不正确的。
4、这种做法不正确。首先,甲研究院固定资产核算改按提取折旧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而是采用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对固定资产使用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日常核算及编制年度报表时,不得随意改变这种会计核算方法。其次,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因此,即使甲研究院上述变更固定资产核算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但其在编制会计报告时对变更事项不予说明,也是违反制度规定的。
5、这种做法不正确。按照规定,事业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要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如果事业单位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会计报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政部门在审批甲研究院决算时,按规定要求甲研究院对某项决算数字进行调整,即使甲研究院认为该项支出已经发生,甲研究院也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进行调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题五【分析提示】
1、(1)2006年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600000/836000=71.77%
2006年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500000/[(836000+720000)/2]=0.64(次)
2006年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6000/〔(236000+220000)/2〕=7.02%
200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500000-350000)/350000=42.86%
(2)从资产负债率来看,公司负债水平逐年提高,从2003年的59.76%增加到2006年的71.77%,大大高于行业平均水平50%,表明公司的债务负担重,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较低,偿债能力较弱,公司财务风险较大。
从总资产周转率来看,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尽管逐年提高,从2003年的0.22次增加到2006年的0.64次,但仍然低于行业平均水平0.8,表明公司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较低,营运能力较弱。
从净资产收益率来看,尽管该比率逐年提高,从2003年的1%增加到2006年的7.02%,但仍未达到行业平均水平8%,表明公司净资产投资收益水平较低,盈利能力不强。
从营业收入增长率来看,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逐年降低,从2004年的100%降低到2006年的42.86%,但仍然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表明公司发展能力较强。
2、2006年投资资本收益率=息前税后利润/投资资本总额=36100/836000=4.32%
79 78第j种个别资金成本×第j种个别资金的权数=[600000×5%×(1-33%)+236000×8%]/836000=4.66%
2006年经济利润=投资资本总额×(投资资本收益率-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率)=(4.32%-4.66%)×836000=-2842.4(万元)
3、公司实现的会计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均稳步增长,公司盈利能力逐年增强,说明公司初步实现了会计利润最大化的财务战略目标。公司历年的经济利润均为负数,虽然经济利润的亏损额逐年降低,但金额仍然较大,说明公司价值不增反降,没有实现经济利润最大化目标。
案例分析题六【分析提示】
1、近三年平均净利润=2002年净利润+(2003年净利润一处置闲置设备的净收益)+2004年的净利润=[1.4+(1.6-0.6)+0.6]/3=1(亿元)
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1=1(元)
每股市价=每股收益×市盈率=1×11=11(元)
运用市盈率法计算的B公司的价值=每股市价×B公司普通股股数=11×1=11(亿元)
2、A公司并购B公司的并购净收益=并购收益-并购溢价-并购费用=并购后新公司价值-(并购前并购方价值+并购前被并购方价值)-并购溢价-并购费用=55-(40+11)-(12-11)-0.2=2.8(亿元)
A公司应进行此次并购。
3、(1)改造完成前各年(2005~2007年)
甲方案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88/6=0.48(元)
乙方案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原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配发普通股股数)=3.60/(6+4)=0.36(元)
丙方案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3.12/6=0.52(元)
(2)改造完成后各年(2008年及以后)
甲方案每股收益=5.28/6=0.88(元)
乙方案每股收益=6/(6+4)=0.6(元)
丙方案每股收益=6/(6+4)=0.6(元)
4、甲方案能满足股东要求,但不能满足银行要求;乙方案能满足银行要求,但不能满足股东要求;丙方案能同时满足银行和股东要求,故可接受丙方案。
案例分析题七【分析提示】
1、对外投资的控制存在缺陷。
(1)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兰西公司对于涉及到的重大项目,没有建立相应的对外投资业务岗位责任制,委托马明全权负责,违背了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原则。
(2)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兰西公司从事纺织行业,贸然进入高风险的房地产行业,选派不熟悉业务的采购员负责该业务,加大了投资的风险,给企业造成损失。
(3)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对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对外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兰西公司对于重大项目没有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就轻易决策,未能保证对外投资的科学性、合理性,在投资风险控制上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2、销售与收款控制存在缺陷。
(1)按照规定,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兰西公司在销售政策的制定上不够科学合理,信用政策过宽,在没有对客户信用进行认真细致调查基础上,仅为抢占市场份额就轻易发货,极大地增加了收账风险。
(2)按照规定,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兰西公司的销售激励政策不利于风险控制,业务员只顾发货、拿取提成,不管后期催收、疏于管理,致使坏账比率越来越高,给企业造成损失。
3、在工程控制方面存在缺陷。
(1)按照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兰西公司在工程招标、支付款项等方面,全部由谈某一支笔审批,违背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相分离、项目实施与款项支付相分离的原则,容易发生舞弊行为。
(2)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单位应当对竣工验收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于谈某权利过大,建设单位缺乏监督机制,工程质量的验收形同虚设,致使工程项目出现了施工质量问题。
4、货币资金的控制存在缺陷。
(1)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应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兰西公司财务经理与出纳之间是兄妹关系,属于直系亲属,违背了回避制度的规定。
(2)按照规定,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兰西公司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由出纳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其兼任稽核,很容易出现舞弊行为。
案例分析题八【分析提示】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致府采购的资金是指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由此可知,甲事业单位建造实验室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且金额巨大,应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建造。
2、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政府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本事项中甲事业单位采用的是公开招标方式。
3、《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会计责任:①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法》规定的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星星公司董事长强令财务会计人员编造财务数据,对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由此可知,财务经理在董事长的要求下,对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违背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职业道德,其做法是不妥当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即审计责任。审计责任要求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清楚地表达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该注册会计师在没有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企业提供的虚假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
6、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率=300/1.17×17%=43.59(万元)
7、按照规定,星星公司违约合同的80万元赔偿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
责任编辑 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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