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会计作为经济管理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应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笔者对我国2004年A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内容进行分析汇总后发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不容乐观,政府应在政策制定上给予规范和完善。
1、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主要是对环保投资、绿化费、排污费、环保拨款与补贴、环境认证等易于量化的项目采用货币形式进行披露;对环境认证、政策影响等难以量化的项目主要采用非货币形式进行披露。而且从整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不规范,比如“排污费”,有些公司放在“管理费用”中,有些则放在“营业外支出”或“待摊费用”中。笔者建议,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应会同会计准则委员会尽快制定相关的环境会计准则,规范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明确规定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费用及环境收益的确认、核算与披露原则,使上市公司在披露环境信息时有据可循。
2、上市公司应编制独立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补充报告模式,即在现有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和报告内容的方式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环境会计作为经济管理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应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笔者对我国2004年A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内容进行分析汇总后发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不容乐观,政府应在政策制定上给予规范和完善。
1、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主要是对环保投资、绿化费、排污费、环保拨款与补贴、环境认证等易于量化的项目采用货币形式进行披露;对环境认证、政策影响等难以量化的项目主要采用非货币形式进行披露。而且从整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不规范,比如“排污费”,有些公司放在“管理费用”中,有些则放在“营业外支出”或“待摊费用”中。笔者建议,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应会同会计准则委员会尽快制定相关的环境会计准则,规范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明确规定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费用及环境收益的确认、核算与披露原则,使上市公司在披露环境信息时有据可循。
2、上市公司应编制独立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补充报告模式,即在现有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和报告内容的方式披露企业环境信息;二是独立报告模式,即通过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对企业的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统计结果显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主要采用补充报告模式(在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中)对其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笔者建议,企业在披露环境信息时应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书,以便于阅读与分析。环境报告书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环境法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的成绩和未能执行的原因。二是环境质量情况。具体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排放总量及其所含的污染物质含量以及对环境和经济的危害;环境质量指标的达标率;发生的污染事故情况,包括污染性质、对环境和经济的危害;环境资源,包括水、电、煤、石油等的消耗用量;有毒有害材料、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厂区绿化率以及有偿或无偿承担的其他绿化任务。三是环境治理和污染利用情况。主要是: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数,污染物处理能力,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从事环境治理、检测、研究的机构和人员情况;本企业所建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情况:污染物回收利用情况,包括对各种污染物回收利用的总量,回收利用的产品产量、产值、收入、利润等指标;其他污染治理措施和事项,如企业制定的环保规定、职工的环保培训、本企业取得的环保技术成果等。
编制环境报告可以同时使用表格、文字、图形等多种方法。在编制初期,为简便和易于操作,可先以文字、图形和数量、技术指标等为主;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环境报告应该以列示一系列环境技术和货币指标的表格为主。也就是说,环境报告应该逐步成为一种正规、严谨的信息报告工具。同时,环境报告应能适应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并需要进行审查验证,以保证环境信息披露的客观性和可信性。
3、应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披露。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集中在重污染行业,其总体披露比例为51%,非重污染行业的总体披露比例为19%,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环保总局强制要求重污染行业对其环境事项进行披露,由此看来,我国目前的环境信息披露主要是强制性披露,而非自愿性披露。企业之所以不愿意自愿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企业如果把以前发生的不为人知的环境不利事项进行披露,会给企业带来一连串的诉讼、罚款等处罚。1993年,美国科罗拉多州的Coors Brewing公司自愿披露其释放的V0C是以前想象的17倍,这一披露给公司招致了105万美元的罚款。对此,Coors Brewing公司表示非常遗憾,说政府的这种做法会阻止许多企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鉴于此,美国24个州制定了“特免法”,即对于自愿性披露其违反环境法规的公司免于起诉,但会要求该公司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破坏。我国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除制定强制要求企业对其环境事项进行披露的法规外,还要考虑有关企业自愿披露不利环境信息的特例,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披露。
责任编辑 闫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