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审计机关加强了对工程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这无疑对工程投资项目监管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在审计中发现,工程投资项目监管方面还存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工程项目造价决算高估现象比较突出等薄弱环节,因此有待加强。笔者在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把好工程投资项目施工前的“招投标关”。一是对所有必须纳入工程招投标的项目,一律按照法定程序实行招投标,严禁搞特殊照顾或体外循环。二是对工程项目变更的工作量和投资额要严格限制。三是把好工程项目施工图纸的设计审查关,保证其科学性和经济性。四是对参与投标的单位,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禁止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把好工程投资项目施工中的“签证关”。一是明确签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二是明确签证的手续和程序,建立相互制约、相互控制的制度,杜绝乱签证、多签证、事后签证等问题。三是明确签证的监管办法和违法违纪的处罚措施,建立签证公示制,避免出现模糊签证、暗箱签证等问题。
3、把好工程投资项目完工后的“财务关”。加强对工程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严格把好工程资...
近年来,审计机关加强了对工程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这无疑对工程投资项目监管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在审计中发现,工程投资项目监管方面还存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工程项目造价决算高估现象比较突出等薄弱环节,因此有待加强。笔者在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把好工程投资项目施工前的“招投标关”。一是对所有必须纳入工程招投标的项目,一律按照法定程序实行招投标,严禁搞特殊照顾或体外循环。二是对工程项目变更的工作量和投资额要严格限制。三是把好工程项目施工图纸的设计审查关,保证其科学性和经济性。四是对参与投标的单位,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禁止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把好工程投资项目施工中的“签证关”。一是明确签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二是明确签证的手续和程序,建立相互制约、相互控制的制度,杜绝乱签证、多签证、事后签证等问题。三是明确签证的监管办法和违法违纪的处罚措施,建立签证公示制,避免出现模糊签证、暗箱签证等问题。
3、把好工程投资项目完工后的“财务关”。加强对工程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严格把好工程资金“拨款关”。项目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招投标合同计划分期拨款;工程完工后,拨款总价必须按照审计认定额为准,严禁超进度、超计划、超额拨款。未经审计的,一律不予结算工程款项。对超额拨款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