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会计是司法机关用于侦查、审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及审理经济纠纷和某些涉及经济事项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专门工作,是依法办案、科学办案的重要手段。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司法会计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和活跃、司法会计工作缺乏统一规范、司法会计专业技术的应用缺乏必要的环境和基础等。为更好地发挥司法会计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处理民事、经济案件中的作用,司法会计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
1、加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
首先,应加强对司法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其次,应加强技术对策理论的研究,应针对当前高科技犯罪、智能化犯罪的特点,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会计审计新技术,加强对司法会计检查、鉴定技术的开发性研究。
2、建立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研究生教育体系。
应在我国高等院校逐步建立起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司法实践和司法会计学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已有部分财经、政法院校开设了司法会计方向的本科教育,还有部分政法院校招收了少量司法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
司法会计是司法机关用于侦查、审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及审理经济纠纷和某些涉及经济事项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专门工作,是依法办案、科学办案的重要手段。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司法会计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和活跃、司法会计工作缺乏统一规范、司法会计专业技术的应用缺乏必要的环境和基础等。为更好地发挥司法会计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处理民事、经济案件中的作用,司法会计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
1、加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
首先,应加强对司法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其次,应加强技术对策理论的研究,应针对当前高科技犯罪、智能化犯罪的特点,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会计审计新技术,加强对司法会计检查、鉴定技术的开发性研究。
2、建立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研究生教育体系。
应在我国高等院校逐步建立起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司法实践和司法会计学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已有部分财经、政法院校开设了司法会计方向的本科教育,还有部分政法院校招收了少量司法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这为培养高层次的司法会计人才开了个好头。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司法会计教育仍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从整体上有一个合理的规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逐步建立起我国的司法会计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体系。
3、推行司法会计鉴定人独立鉴定制度。
我国现行立法将鉴定权赋予鉴定机构,在这种体制下,鉴定人没有责、权、利的统一,更没有权利与义务的均衡,其个人行为缺乏约束,鉴定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应逐步推行司法会计鉴定人独立鉴定制度。规定凡是符合条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都享有独立的司法会计鉴定权;任何一项司法会计鉴定结论,都必须由至少一名具有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的专家主持或者参与,并且在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上签名并承担鉴定责任。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某些机构如司法会计鉴定专家委员会才可以以机构的名义享有鉴定权,并对外集体负责。
4、建立司法会计人才培养制度。
关于司法会计人才的培养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对于在公检法各内部鉴定机构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但尚未通过资格考试的从业人员,应在其自愿申请并经所在机构批准的前提下,进行强化培训,学习新的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新的鉴定理论和技术手段,以提高其专业素质。二是对现有的司法人员应进行有关司法会计知识的培训。对于侦查人员的培训,重点应放在司法会计检查方面,主要使其掌握基本的司法会计检查方法和检查技巧,使其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能够进行查账、查物、提高其侦查取证能力,以便全面、及时地收集证据。同时还应培训一些司法会计鉴定的基本知识,主要使其了解鉴定的范围、鉴定所能解决的问题、鉴定的有关程序和手续、鉴定资料的收集、提取和送检等知识。对于起诉人员和审判人员应重点培训有关司法会计鉴定的基本知识,使其掌握基本的鉴定原理,在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能够顺利地审查案件中包括司法会计检查笔录、司法会计检验报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等在内的文字证据资料和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正确地运用证据进行起诉和审判。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