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作者:李小燕 (作者单位: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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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对我国各类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全面了解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最近,笔者以调查问卷辅以访谈的方法,就《企业财务通则》涉及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和财务监督八个方面,对北京市属10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高管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分析结果可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提供参考。
一、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方面
1、内部控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72.7%的企业建立了内部财务决策制度,明确投资者、经营者和内部职能部门等应该按照怎样的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进行决策;90.5%的企业建立了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66.7%的企业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61.9%的企业建立了财务风险管理制度;42.9%的企业建立了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38.1%的企业建立了财务决策回避制度;28.6%的企业建立了高风险业务的专项内控制度;但只有4.8%的企业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调查数据从客观上反映了我国企业管理层大多有内...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对我国各类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全面了解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最近,笔者以调查问卷辅以访谈的方法,就《企业财务通则》涉及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和财务监督八个方面,对北京市属10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高管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分析结果可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提供参考。
一、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方面
1、内部控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72.7%的企业建立了内部财务决策制度,明确投资者、经营者和内部职能部门等应该按照怎样的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进行决策;90.5%的企业建立了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66.7%的企业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61.9%的企业建立了财务风险管理制度;42.9%的企业建立了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38.1%的企业建立了财务决策回避制度;28.6%的企业建立了高风险业务的专项内控制度;但只有4.8%的企业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调查数据从客观上反映了我国企业管理层大多有内部控制意识,但有待进一步加强。
2、组织结构不合理,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
调查结果显示:89.7%的企业是由总经理兼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中缺乏独立董事,下属机构设置不完全,实际监控不到位。从总体上来看,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
3、预算管理尚未全面有效实施
调查结果显示:14.3%的企业尚未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47.6%的企业尚未实施全面预算管理,61.9%的企业在预算管理中缺乏激励和考核制度,42.9%的企业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重编制、轻执行、轻管理的现象,38.1%的企业预算存在与市场相脱离的现象,33.3%的企业预算缺乏明确的企业战略指导。
4、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通过调查发现,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中多注重会计控制程序的建立,认为会计核算过程分工就是内部控制,缩小了内部控制的概念,未将预算程序、审批程序等纳入内部控制的设计框架。
(二)资金筹集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在筹集权益或债务资金时制定筹资方案的占85.6%;企业在制定筹资方案时,财务部门的参与程度不同,52.9%的企业财务部门参与拟定方案,41.1%的企业由财务部门牵头拟定方案,6%的企业财务部门仅是审核方案而已。
结果表明,企业在筹资时一般比较注重对企业目前资产负债比例和资金成本的考虑,对所筹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回报率、行业运行状况及其前景也有考虑,但未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由此可见,企业对筹资引起的未来资本风险估计不足。
(三)资产运营方面
1、货币资金没有完全得到有效管理
对内部资金调度控制的调查结果显示:89.5%的企业认为,加强企业内部资金调度控制的关键在于加强授权审批,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度:8.7%的企业认为,关键在于不相容职务严格分离;其余的,则认为关键在于加强现金保管与盘点管理,银行存款定期核对,印鉴、票据和文件记录保管和使用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
对报销审批制度的调查结果显示:87.1%的企业采用分级审批制度;8.7%的企业采用一切支出均需由企业的最高领导层审批通过,以保证控制好每一笔支出;没有企业采取只要支出是合理的,就不用什么审批程序的方式。
调查结果表明,企业普遍认识到货币资金控制的重要性,但费用开支没有适当的内部控制预算程序支持,企业管理费用开支名目繁多,各个部门都有一定范围的费用审批权力,预算部门缺少对开支的有效控制。
2、落实应收款项的管理责任尚有欠缺
对应收款项管理的调查结果显示:73.1%的企业建立了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61.5%的企业建立了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57.7%的企业建立了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53.8%的企业建立了坏账核销管理制度,34.6%的企业建立了应收款项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可见,企业对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比较重视,对建立应收款项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认识不足。
3、财务风险的事前评估不足
对财务风险管理的调查结果显示:58.5%的企业认为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关键体现在适当授权,明确风险管理者的权力、责任及其报酬;32.6%的企业认为关键在于事先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应急方案;8.9%的企业认为关键在于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调查结果表明,企业基本建立了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会计成本控制,但未能有效做到对于生产成本风险的事前评估。
(四)成本控制方面
在诸项企业认为应首先控制的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的比例最高,占到25%。可见,业务招待费超支现象比较普遍。
对于成本控制方法,33%的企业采用了目标成本法,28%的企业采用了定额成本法,企业较少使用计划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可见,传统方法仍然在现实中运用多一些。
(五)收益分配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对影响利润分配政策最关键因素的认识上,有41%的企业认为是企业战略,有29%的企业认为是企业现金流状况。从理论上讲,企业的战略、利润分配的资金成本、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均属于影响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因素;而投资人自身的利益考虑属于影响利润分配政策的股东因素,只有10%的企业选择了此项;至于影响利润分配政策的法律因素,几乎没有企业考虑到。可见,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首先从企业自身状况考虑,较少涉及其他方面。
(六)重组清算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35%的企业将重组的重点放在重组后的整合上,认为重组后的整合是重组成功与否的关键,而对重组前和重组过程中的一些控制点的关注相对较少,如重组前的清查财产、核实债务、资产评估等。
(七)信息管理方面
1、全面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91.3%的企业已实施了信息化财务管理。对实施了信息化财务管理的企业进一步调查显示:62%的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33%的企业采用财务业务一体化软件,5%的企业实行企业资源统筹计划(ERP)。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到,目前只有38%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全面信息化管理平台。
2、财务预警机制不健全
调查结果显示:47.6%的企业建立了财务预警机制。对建立了财务预警机制的企业进一步调查显示:52.1%的企业检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的适配性,42.5%的企业建立了财务危机警戒标准,40.1%的企业检验企业资产与债务的适配性,只有33.6%的企业制定了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
(八)财务监督方面
1、内部审计的形式千差万别
调查结果显示:25%的企业由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监督,23%的企业由监事会、监事实施监督,19%的企业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实施监督,15%的企业由财务总监实施监督,9%的企业由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监督,6%的企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监督,3%的企业采取其他监督形式。
2、内部审计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调查结果显示:54%的企业认为健全的内部财务制度最有效,25%的企业认为内部审计监督最有效,16.7%的企业认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最有效,4.3%的企业认为预算监督最有效。
二、结论与建议
从总体上看,大约60%的企业能够按照相关法规及通则的要求,建立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但执行效力较差,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观念、无制度,有制度、执行差的现象比较普遍。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发现,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归根结蒂是人、制度、执行三方面不能协调一致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健全人、制度、执行三位一体的财务运行机制,重点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建立人、制度、执行三位一体的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办法,引导和推动企业财务行为符合规范。首先,企业内部控制是针对人的财务行为的控制。在信息不对称时,财务行为控制的有效性取决于人的职业道德,需要通过详细、严密的制度及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保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次,财务规章制度作为财务行为规范,其有效性取决于财务流程及授权。重点应当关注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各节点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有效性标准的确定以及与审批权限对等的失控风险损失赔偿制度的建立等。最后,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决定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责、权、利挂钩有助于提高制度执行效力,但要落实投资者和经营者各自的财务管理责任权限,建立问责机制,并在持续改进中形成良性循环的反馈机制。
(二)充分发挥企业内外部财务监督的协同作用,促进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可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监督、预算监督、核算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等多种形式实现,但仅有这些形式并不能有效约束高层管理者“内部人”控制行为。财政部、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监管应成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形成的推动力量,通过外部引导、服务式监管和企业员工参与式监督,建立企业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促进企业完善“自我约束”及“自我评价”机制。
(三)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契约的不完备是通过控制来弥补的,而控制依赖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因此,由“产生——传递——处理——反馈”构成的顺畅的信息循环,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也是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由于内部控制及其评价制度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因此,信息沟通制度建设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
(本文为财政部企业司和北京化工大学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金共同资助项目《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批准号QN0634)
责任编辑 屈艳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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